第二篇: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终期报告
关于2001-20xx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终期评估自查报告 (粮食局)
区妇儿工委:
我局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非量化指标成员单位,根据内市区妇儿工委办
[2010]11号《关于认真做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终期评估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粮食工作实际,现将市中区粮食局执行2001-20xx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情况自检自查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抓落实
粮食局妇女儿童的发展,是全区妇女儿童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粮食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因此,区粮食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人员为成员的实施《市中区粮食局妇女儿童发展纲要》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粮食局政工股具体承办。积极参加区妇儿工委召开的会议和组织开展的培训活动,不断提高我局妇女儿童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做到年初有工作意见、半年有工作小结,年终有工作总结,对工作任务有布置、有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对我局开展实施的“两纲”工作情况及时报送信息并认真完成妇儿工委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认识
局党委、行政十分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坚持把“两纲”融入各项工作中,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两纲”的宣传覆盖面。一是认真组织粮食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两纲”,把握精神实质,增强搞好妇女儿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尊重妇女、爱护儿童,推动妇女儿童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形成一个良好的风气。二是把“两纲”的宣传贯彻与开展的粮食科技下乡活动、计生“三结合”、和农村科学储粮工程等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达到既宣传“两纲”,又为农村妇女送去实用科技知识的目的。三是大力宣传在工作实践中涌现出的优秀妇女典型,引导妇女干部在各自岗位上为粮食经济社会发展建功立业,实现人生价值。四是以信息、板报、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两纲”,并积极参加区妇儿工委组织开展的“两纲”宣传活动。
三、深入农村,开展调研、帮扶工作成效显著
围绕粮食局在区妇女儿童工作中的成员单位职责,结合粮食工作实际,每年都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农村进行调研,开展实实在在的帮扶:一是开展农户科学储粮(小粮仓建设)工程,自20xx年至20xx年9月沱江茅棚寺村、全安伍祠村、伏龙乡水口寺村、凤鸣龙洞村、靖民柏林村、高阳村、永安镇塘房坳村等实施了小粮仓建设,为农户建砖式侧出粮固定式小粮仓60个,发放彩钢制移动式小粮仓1700个,受益的农村妇女共计1760户。同时利用农村赶场时机、到村社的机会进行宣传达在发放现场,对小粮仓的使用、农村储粮知识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和解读,并随仓附赠农户《农村储粮小常识》及《农村科学储粮》光盘。累计发放
宣传资料1600余份,发放光盘890张,读本1100余本。有效地达到了农村科学储粮知识宣传的目的,提高了农民妇女的科学储粮水平。通过实施农户小粮仓科学储粮,使农户户均产后增收300元左右,凸显农村科学储粮工程在解决“三农”问题上的巨大推动作用。二是坚持以计划生育“三结合”的有效方式,对伏龙乡水口寺村积极实施小粮仓建设工程的技术培训及政策咨询和困难帮扶,确定帮扶对象,在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挤出资金为困难帮扶户购买化肥等生产资料,为帮扶户勤劳致富、增产增收提供了条件。
四、注重开展女干部职工素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女干部职工整体素质
每年积极选派女干部职工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干部培训、专业培训和综合技能培训,认真开展 “五五”普法学习宣传教育,把学习“两纲”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贯穿在实际工作中,发放《内江市粮食行政执法手册》等学习材料,组织女干部职工参加有关党的政策、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法律法规知识、“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我们的节日等知识竞赛答题活动,切实提高妇女干部的受教育水平。使女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得到提高,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发挥着积极作用。
五、结合工作实际,注重开展巾帼建功活动,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
我局女干部在各自工作岗位上积极投身于粮食经济发展事业中,她们分别在局办公室、政工股、执法监督股、企管股担任股室负责人,其中2名女干部先后培养为科级领导干部,1名女干部纳入了全区科级后备干部库,她们爱学习、懂业务、肯吃苦,在工作岗位上发挥着积极作用。特别是在全国粮食清仓查库、社会粮食执法监督和社会粮食统计调查中发挥才干,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深受干部职工和上级部门好评。深入开展“巾帼助困,献爱心活动”在“汶川”、“玉树”发生大地震后女干部职工36人次踊跃捐款2881元,女党员缴纳特殊党费700元,以实实在在表达自己的爱心支援灾区重建工作。
六、积极实施春蕾计划,切实关爱留守儿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一是关注儿童健康成长。市中区粮食局多年来实施“春蕾” 计划,在每年“六一”儿童节和开学之际,对失去双亲的特困女童王罗茜同学进行春蕾计划资助;坚持在“六一”儿童节对局内儿童进行慰问;关注农村“留守”学生,定期对龚家乡的“留守”学生进行看望慰问。做到从生活上学习上关心儿童们的健康成长,让他们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爱。二是关心女干部职工身体健康,鼓励参加身心健康的社会文化活动。每年组织女干部职工参加计生健康检查;按区工会文件精神,为女干部职工办理四川省职工保险互助会《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住院医疗互助保险》;坚持对年老体弱和生病住院的女干部职工及时慰问。从各方面切实保护好女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搞好社会保障工作,解决她们的后顾之忧。
七、存在的不足和困难
1、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足,如工作创新意识不够,妇女、儿童工作的力度还应该加强,这些都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2、结合工作实际,在实施农村科学储粮工程和计生“三结合”帮扶工作中存在资金不足,导
致实施帮扶的力度有限的问题。
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加强领导,紧紧围绕“两纲”的总体目标和单位职责,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发挥好成员单位作用,努力促进妇女儿童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内江市市中区粮食局
二O一O年十月二十五日
界首市农委实施2001----20xx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终期评估报告
20xx年至20xx年,界首市农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指导下,我市农委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有了可喜进步。
20xx年以来, 我市农委在1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举办了阳光工程培训及农业专业技术培训班,扩大妇女就业的空间,为下岗失业女性创业提供免费政策咨询和实用技能培训;创办了妇女再就业条件,组织困难女性从事家庭来料加工业务。妇女失业登记比率下降,妇女就业形势平稳。
一、优化妇女就业的社会环境,一是采取更为积极的政策措施增加就业岗位。除了发展适合女性就业的第三产业和来料加工外,还应当鼓励妇女在更广阔的领域寻求就业机会。
二是通过培训提高了女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及劳动技能,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二、保障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农村妇女在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目前,我市已培训有一技之长和有专业技能的妇女近万人,今后将继续加大培训力度,使我市农村妇女技能培训再上新台阶。
德阳市司法局实施2001-20xx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终期评估报告
市政府妇儿工委:
按照妇儿工委的统一部署,我局已全面展开两纲(2000-20xx年)终期评估工作。据统计,我局所涉及的德阳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定量指标(见附件)全部达标,按照德阳市司法局实施《德阳市妇女发展纲要(2001—20xx年)》方案(德司政〔2002〕4号)、德阳市司法局关于实施《德阳市儿童发展纲要(2001—20xx年)》方案(德司政〔2002〕5号),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现将我局十年来“两纲”工作评估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健全队伍组织
首先明确“两纲”工作领导小组机构,以德司通〔2010〕8号文件调整其组成人员,由局长任主任,分管副局长、政治部主任任副主任,各处室负责人任成员。“两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而有效保证了我局“两纲”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机构,组织领导得力
十年来,市、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律援助机构把对妇女和儿童的法律援助工作列为工作的重点,市司法局、市妇联联合下发文件,对全市妇女儿童的援助工作进行全面详细的安排部署,要求各乡(镇)均应建立妇女儿童援助咨询站。到目前为止,市和县(市、区)共成立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14个,121个乡(镇)建立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咨询站,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成立了学生法律援助工作站14个,将妇女儿童的援助工作延伸到基层,延伸到各类学校。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机构建设达到100%,实现两纲目标。全市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初具规模,运转有序,就近及时,解决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纠纷,方便了受援人,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目前市及各县(市、区)均已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援助经费逐年增加,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基本的财政保障。全市14个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121个援助咨询站和14个学生法律援助工作站均按要求建立了妇女儿童及学生法律援助工作接待制度、受理办案制度和工作协作制度,使妇女儿童的援助工作依法进行,规范运作,使需要法律援助的妇女儿童及学生得到及时方便的援助,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积极普法教育,加强两纲宣传
(一)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妇女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市法建办和市司法局法制宣传教育处将宣传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列入“四五”、“五五”普法规划。结合普法活动,利用多种形式和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帮助广大妇女树立牢固的法律意识,自觉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重点对《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我们还通过“三八”妇女节街头宣传、送法进社区、送法下乡、在妇联设立法律咨询站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提高妇女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二)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对于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维护社会稳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我市在制定“四五”、“五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时,就把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和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作为普法重点之一,作出了具体规划。我局与市教育局、团市委等单位密切配合,指派律师事务所进行指导,先后在德阳一中、德阳外国语学校、德阳二中等学校举办“模拟法庭”,学生们通过旁听模拟庭审,对法律知识有了新的理解,提高了青少年的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还与德阳监狱联系让服刑的少年犯以现身说法的形式到二重中学、双东初中、
黄许小学等学校进行讲述,使学校师生受到了形象生动的法制教育,德阳电视台进行报道宣传,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四、创新工作方法,保障妇儿权利
(一)扎实开展“警校共育”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校外法制辅导员的作用,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在“四五”、“五五”普法期间,市法建办、我局法宣处和教育局积极配合,对我市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采取脱产进修、短期培训、经验交流、观摩教学、以会代训等多种方式进行有计划、有针对性的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法律素质,使其在依法治校和维护在校学生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局还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同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多次到学校开展法制讲座,指导中小学校办好学生、家长法制培训,将学校法制教育延伸到家庭,动员家长共同参与搞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增强了师生和家长的法律意识。
(二)利用整体联动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为确保学校及周边有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学生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进一步做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我局和公安、文化、工商、教育、卫生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先后进行了多次大规模的统一集中行动,配合学校搞好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我局还派出律师、法律工作者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举办法制讲座、法律咨询,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引导青少年开展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利用各种活动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和承担援助义务的人员积级组织和开展法制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利用上街摆摊设点、法制宣传日等一切时机,大力宣传《妇女儿童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十年来共开展学生法制专题讲座280场,受教育中小学生达32万余人,为12500余名妇女儿童解答法律咨询,发送宣传资料8万余份,通过宣传,唤起全社会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视,增强和提高妇女儿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水平,依法维权成为一种良好风尚,营造了人人关心妇女儿童的社会氛围。
五、深入调查研究,成绩卓有成效
十年来,经过深入调研,我们探索、总结出一套开展“两纲”工作的重要方法:一是围绕解决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问题,积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婚姻法》等与妇女、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二是围绕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结合青少年的心理和生理特点,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三是围绕解决重点青少年群体违法犯罪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把流动人口子女、闲散青少年、特困家庭子女纳入教育、管理和服务范围。十年来,我们大力宣传《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十年来共开展学生法制专题讲座6000余场,为17000余名妇女儿童解答法律咨询,发送宣传资料30万余份,通过宣传,唤起全社会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视,增强和提高妇女儿童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水平。十年来全市共办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3039件,案件类型主要有七类:工伤、劳动纠纷、工资福利、婚姻、赡养、抚养、以及女性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妇女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的案件、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和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案共计860件,办理妇女犯罪刑事援助案185件,儿童抚养纠纷案529件,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援助案1028件,其他如交通事故,拆迁纠纷、婚姻纠纷等类型案件436件。
六、存在问题及建议
“两纲”实施十年来,“两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目前法律宣传、援助经费缺口较大,政府尚未设立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的专项基金,不能完全满足广大妇女儿童不断增长的法律援助需求。
为解决存在的问题,建议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重视和支持法律宣传及援助工作,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投入力度,使法律援助经费随我市经济发展而同步增长,尽快建立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的专项基金,进一步完善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机构网络,规范管理,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保障“两纲”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使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