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部员工薪酬及费用管理
一、业务人员薪金构成:
基本工资+销售提成+奖金
二、任务定额
1、销 售 主 管:个人基本业绩指标为:10万/月、30万/季度、120万/年度
2、高级销售代表:个人基本业绩指标为:8万/月、24万/季度、96万/年度
3、销 售 代 表:个人基本业绩指标为:6万/月、18万/季度、 72万/年度
注:业绩指标以实际销售额为准;业绩计入时间以合同签约时间为准。
三、工资方案
各级别工资构成如下表(单位/元):
备注:
1、销售员工试用期第一个月责任底薪执行1200元/月,执行销售代表补贴;第二、三个月执行“销售代表”责任底薪及补贴;试用三个月期满公司正式聘用后执行“高级销售代表” 责任底薪及补贴。
2、完善《项目信息备案表》第一项及第二项第一款的项目信息为有效信息,无效信息公司不支付信息费;单笔成交5000元以下的项目订单公司不支付信息费;
四、提成方案:
1、销售提成计算方式:某单提成=该单业务实际销售额×销售提成系数
2、销售提成系数参照以下提成系数表(单位/万元):
备注:
1、“实际销售额”指合同总价扣除产品税金及项目运作费用的实际销售额;
2、若公司指派跟进的订单一律按1%的销售提成比例提取提成,公司指派跟进的订单业绩不计入个人销售业绩;
3、经销业务按2%的销售提成比例提取经销提成,经销业务信息公司不支付信息费。
4、销售主管在完成个人季度基本业绩指标的同时带领销售部销售代表均能完成个人季度基本业绩指标的,除销售主管个人业绩外,销售主管可获得全体销售人员季度业绩总和0.5%的管理提成;
5、销售提成的发放以全额余款(余款不含保证金)回收为准,发放时间为次月与工资一并发放;
6、管理提成的发放以全额余款(余款不含保证金)回收为准,发放时间为次季度第一个月与工资一并发放;
五、奖金方案:
1、奖金设置以个人为单位,计算以季度为准,执行季度奖奖金制;
2、获得季度奖的条件为:当季度完成实际销售额≥1.5倍季基本业绩指标;
3、季度奖=当季完成实际销售额×0.5%;
4、季度奖的发放以全额余款(余款不含保证金)回收为准,发放时间为次季度第一个月与工资一并发放;
六、销售人员费用管理规定
1、业务费用:业务费用含宴请、礼品馈赠等费用
当月业务费用按销售人员个人上月销售回款总额的1%限额控制,每一次客户宴请或礼品馈赠前销售人员应填写《业务费用申请单》报销售经理根据订单销售总额的1%内审批,所有业务费用需销售人员先行垫付,凭有效发票报销(注明宴请或礼品馈赠人员、地点、时间、宴请或礼品馈赠效果),根据最终订单成交价核算业务费用,超出最终订单成交价1%的一切业务费用均由销售人员自行承担。订单未成交而发生业务费用的报销规定:A、销售人员完成月销售定额的1.2倍以上报销当月全额未成交项目所产生的业务费用;B、销售人员完成月销售定额的60%以上报销当月50%未成交项目所产生的业务费用;C、销售人员完成月销售定额的60%以下未成交项目所产生的业务费用全部由销售人员自行承担;
2、出差管理及差旅费用报销
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事由、时间、路线、交通工具等内容,经批准后实施,根据预计出差天数在财务部预支差旅费用,出差回到公司2天内向销售经理汇报出差成果,凭有效发票到财务处报销。
长途交通费及差旅费用执行标准:长途交通费凭票实报实销;差旅费用含目的地食宿、市内交通费及生活补助费用,差旅费用公司执行全包制,超出全包差旅费标准的费用销售人员自行承担。
七、本制度自20##年 月 日起执行。
签发单位:潍坊凯利隆家家私有限公司
签发人:郑换发
签发日期:
第二篇:经营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及费用管理 -
B经营部销售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及费用管理
为实现员工最优业绩为目的,在公司制度管理的基础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及规定:
销售人员分为经营部副总经理->各事业部经理->事业部副经理->事业业务代表四级。
一、薪资办法
(一)薪资构成
薪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1、基本工资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
2、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基数-各项罚款)×销售考核分数÷100
3、销售考核分数具体评分标准(见绩效评价标准表)如下:
A.工作态度、纪律情况考评-0分至20分。
B.工作能力得分为0至40分。
C.工作成绩得分为0至40分。
4、经营部有权对《销售人员管理办法》及下列情况作出单项20元-200元罚款的权力,受罚者有权对开罚单管理上层管理提出申诉。
(1)基本事项
A、应以谦恭和气的态度和客户接触,并注意服装仪容之整洁。
B、对于本公司各项销售计划、行销策略、产品开发等应严守商业秘密,不得泄漏予他人。
C、员工不得无故不接电话或电话关机。
D、不得无故接受客户之招待。
E、不得于工作时间内私自凶酒。
F、不得有挪用所收货款之行为。
G、服从上司按排和调配,按时完成任务。
H、不得玩乎职守,违反劳动规则纪律,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
I、员工不得其他公司兼职。
J、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
K、在总部的销售部人员上下班应按规定。
L、在总部以外的销售部人员应按规定的出勤时间上下班。
M、定期拜访客户并汇集下列资料:
a、项目信息(含建设单位、代建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及各联系人姓名电话提交上级)。 b、价格之反应。
c、消费者使用量及市场之需求。
d、竞争品之反应、评价及销售状况。
e、有关同业动态及信用。
f、新项目(产品)之调查。
E、定期了解设计师设计项目。
F、收取货款及折让处理。
G、客户订货交运之督促。
H、整理各项销售资料。
N、销售人员有义务带上级管理人员见客户。
(2)销售工作报表
A、 销售人员依据作业计划执行销售工作,并将每日工作之内容(包括客户单位、姓名、电话等信息),填制于《销售工作报表》。
B、 《销售工作报表》应于周未提交,呈主管核阅。
C、 销售人员每季初应填制上季度之《季销售、收款实绩表》,呈主管核示,作为绩效评核,帐款收取审核与对策之依据。
(3) 货款处理
A、收到客户货款应公司或财会帐号收回。
B、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客户货款收入自己帐户挪用货款。
C、不得以其他支票抵缴收回之现金。
D、不得以不同客户的支票抵缴货款。
E、应以公司所核定之信用额度管制客户之出货,减少坏帐损失。
F、不得退货或以退货来抵缴货款。
G、不得无理由向仓库(客户)借支货品。
H、每日所之送货单应于次日中午前原件交回公司保管。
(二)新聘人员
新聘人员有一周左右的培训期,基本待遇40元/天,无考核。
新聘人员试用期3-6个月,业务代表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基数按80%计算。
新聘业务代表以上岗位人员,试用期按下一级别岗位薪资标准和考核,转正后按相应级别发放薪资并考核,解除劳动关系(完成任务80%以下即为考核不合格)。
二、费用报销规定
(一)销售人员费用
销售人员费用总体按计划销售款额的1%控制。
1、销售人员薪资
销售人员经过考核后,每月薪资于次月8日发放。
2、出差管理及差旅费用报销
跨地区出差,应先报出差计划(时间、路线、内容、交通工具等)经批准后实施,可报销火车硬坐、卧、轮船三等舱以内、长途汽车票,凭原始票据及记录详细行程的计划表在出差回来后的当月或次月内报销(驻外人员可一月报销一次或邮寄回总部报销)。
不是为本企业服务所产生的差旅费不予报销。
3、应酬费
应酬费用按限额控制。每一次客户招待时应事先报主管,预计超600元主管报分管副总,预计超3000元分管副总报总经理;报销填报《宴客单》及清单作附件报销按限额审批,并报总经理。 客户宴请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按招待标准接待,并应达到良好效果,如出现客户反映因我企业人员原因造成的不满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不给予报销。
4、销售日常费用
经营部购买各种办公用品实行申报制,由报行政部,行政部根据公司规定批准后购买领用。销售人员的工作本、笔、各类报表等由行政部按相关规定配给,不再报销此项费用。
销售人员特殊情况报销的投标(打字、复印、传真等)费用事先说明,并应附清单写明每次费用发生的时间、具体内容、数量等,否则不予销。
由经营部承诺负担而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代垫的如运杂费等费用,在合同或文件规定金额内可予报销。由销售人员私自承诺的费用不予报销。
5、会议、培训费
销售总部不定期召集销售人员会议进行培训、传达文件、研究工作。每一次培训、业务会议由销售总部通知时间及内容,在会议期间的食宿等费用由总部统一安排。
回总部的火车硬坐、卧、轮船三等舱以内、长途汽车票凭票据实报销。
5、业务提成
每年12月由销售人员按20xx年绩效考核方案填制《20xx年绩效考核方案表》,经营、财会部审核无误后经领导审批后按规定发放。
(二)宣传促销费
由营销人员申请的费用,必须附总部批准执行的报告。可采取实物、买赠、现金奖励等各种方式。
(三)销售人员借款规定
市场业务人员出差需要经批准每人可以借支不超3000元,离职时或报完费用结清借支。
(四)处罚规定
各项报销凭证,必须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项目清楚、粘贴整齐,不得弄虚作假;原始依据必须充分、有效,填写完整、不得挖补涂改。如发现弄虚作假作假者,除作假部份不予报销外,并处以相应金额2倍的罚款,发现两次以上者,直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