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准使用“石灰精、砂浆王”?
市场上的“石灰精” 有的又叫砂浆王、石灰王、水泥塑化剂、砂浆增塑剂”等。这些所谓的“石灰替代产品”目前还都是处于试验阶段,国家也尚无任何“石灰精”产品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石灰精”里面的所谓“发泡剂”虽然能够改善砂浆和易性,但是它绝对不可能代替水泥的作用,因此也不可能提高砂浆强度。某些厂家宣传的所谓“使用石灰精可以提高强度10%—30%,还可以节约10%—30%左右的水泥用量”没有科学依据。特别是一些作坊式的小厂生产的“石灰精”质量更不可靠,产品相当混乱,加之掺量不当,实验证明使用它后,会造成掉灰面层与基层粘结不牢、脱层、爆灰、起砂、掉灰、空鼓、开裂等质量问题。常常因此引发商品房索赔。网上评价,目前市场上出售的石灰精、砂浆王百分之九十九质量不合格。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规定: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因此,要使用“石灰精、砂浆王”拌制砂浆,必须要有:①产品备案证(外地厂家还一需要产品准入证);②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③具有一定资质的材料试验单位开出的用该产品的砂浆配合比;④产品进场复检合格等;方可使用。 近年来,重庆、武汉部分区县、湖南省资兴市、石家庄市、江苏省溧阳市、张家港市及安徽省马鞍山市、巢湖市含山县等地区,发现建筑工程在使用“石灰精、砂浆王”后,造成砂浆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
抹灰面层与基层粘结不牢、脱层、爆灰、起砂、掉灰、空鼓、开裂等质量问题,常常因此引发商品房索赔,给工程带来很大损失。针对这些问题,这些地区均已明文规定:在建筑工程中严禁使用“石灰精、砂浆王”。
随着建筑工程的发展,的确需要开发、研制出一种适用于本地区的“石灰的替代产品”。 因此需要国家出台“石灰的替代产品”相关法规,统一试验、鉴定标准。
厂家千万不可为了一厂的经济利益,获取眼前私利,将还处于试验阶段的产品、况且又无“石灰精、砂浆王”的国家及行业标准的情况下,盲目推向市场,这梓只能败坏厂家及“石灰精、砂浆王”的声誉。
施工单位更不可贪图节约成本、施工方便,不负责任地擅自将当地质监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目前还处于试验阶段、尚无正式“石灰精、砂浆王”的国家及行业标准的情况下用于工程,造成商品房质量问题,从而引起索赔。
第二篇:粘结砂浆
注 意 事 项
1、报告无测试报告专用章及计量认证章无效。
2、报告无测试报告专用章骑缝章无效。
3、报告无检验、审核、批准签章或签字无效。
4、复印报告未加盖测试报告专用章无效。
5、报告涂改无效。
6、对检测报告若有异议,应于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检测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办理。
7、联系方式: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丰乐路4号
邮政编码:450053
电 话:0371-63934069
传 真:0371-63929453
网 址:.cn
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站有限公司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S09类 20xx年 号
检 测 报 告
委托单编号:WTS09-2012-2190
检验: 审核: 批准:
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站有限公司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S09类 20xx年 号
检 测 报 告
委托单位:河南裕华建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产品名称:粘结砂浆 样品编号:20120626C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