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自查的内容[重视数量、质量]
一、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一)建档率:按照统计年鉴,全乡城乡居民总人数,已建立健康档案人数,已录入电子档案人数(城镇、农
村)。健康体检人数,健康体检录入电子档案数。[数量指标]
(二)合格率:档案内容是否完整,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它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各项记录是否齐全完整、真实准确、基础内容无缺失,各类检查报告单据和转、会诊记录应粘贴归档。[质量指标]
二、健康教育(略)
(一)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的种类和数量。
(二)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的种类、次数和时间。
(三)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和内容更新情况。
(四)举办健康教育讲座和健康教育咨询活动的次数和参加人数(健康教育活动记录表)
三、预防接种
(一)建证率:辖区0—6岁儿童数,建证人数。[数量指标]
(二)疫苗接种率:由村医将接种证收回,按照免疫程序核对卡、证、网络是否做到三者一致,是否存在免疫空白,
是否在新生入学前查验预防接种证,对免疫盲点的补种情况。[质量指标]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略)
(一)新生儿童访视率:全乡0—6岁儿童人数,1次及以上随访新生儿人数。[数量指标]
(二)儿童健康管理率: 1次及以上随访的0—6岁儿童人数
(三)儿童系统管理率:在6—8、18、30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检测;在6、12、24、36月龄时,使用听性行为观察法分别进行1次听力筛查。[质量指标]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略)
(一)早孕建册率:全乡孕妇、产妇人数,孕12周前建册人数。[数量指标]
对孕妇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作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等实验室检查。[数量、质量]
(二)孕妇健康管理率:按规范要求在孕孕期接受5次及以上随访服务的人数。 [质量指标]
(三)产后访率:产后28天接受过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数量指标]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一)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全乡老年人人数,纳入健康管理人数[数量指标]
(二)健康体检情况: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项目包括体格检查和辅助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空腹血糖、血脂和心电图检测。(老年人体检表完整率)[数量、质量指标]
七、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一)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辖区高血压患病总人数估算[数量指标]:辖区常住成年人口总数×成年人高血压患病率(当地流行病学调查或本省(市)或全国近期高血压患病率指标)。是否分村建立花名册。
(二)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质量指标]
(三)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 [质量指标]
八、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一)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
辖区糖尿病患病总人数估算[数量指标]:辖区常住成年人口总数×成年人糖尿病患病率(当地流行病学调查或本省(市)或全国近期2型糖尿病患病率指标)。是否分村建立花名册。
(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质量指标]
(三)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 [质量指标]
九、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一)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
(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三)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稳定率。
十、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一)传染病疫情报告率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
十一、卫生监督协管
(一)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报告事件或线索: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二)协助开展的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实地巡查次数。
第二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绩效考核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对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管理,保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及可行性,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和《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关于印发<贵州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1〕159)、《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贵州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考核和绩效优先的原则。 ——坚持客观、真实、公平、公正。
——坚持全面考核与日常管理相结合。
——坚持考核结果与经费补助相挂钩,强化绩效考核结果的应用。
二、考核对象
以县为单位,包括县、区、特区卫生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等)、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以及其他有关的医疗卫生机构。
三、考核内容和方式
考核总分100分,分四项进行考核。
(一)日常工作考核(10分)。考核各县、区、特区基本公共 — 1 —
卫生服务日常工作情况。由市卫生局各相关业务科室根据日常工作考核确定分数。
(二)日常监测数据(25分)。考核医改监测数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月报表和年度报表数据及上报及时性等。
(三)工作进展报告(5分)。各县、区、特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报告报送及时性、内容完整性和实用性等。
(四)现场考核(60分)。包括组织管理、资金管理、项目执行和满意度,根据现场考核评分确定。每个县、区、特区随机抽查2个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乡镇(办)抽查1个村卫生室。
(五)将预防接种内容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一票否决指标,由市卫生局结合日常工作和现场考核情况进行判定。如预防接种工作考核不合格,则视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不合格。
四、考核结果应用
市卫生局、财政局将向各县、区、特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及专业公共卫生机构通报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作为核定和拨付次年中央、省、市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的重要依据。具体奖惩原则如下:
(一)考核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按资金管理办法全额拨付补助中央、省、市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二)考核得分在80分(含80分)—90分之间的县、特区、区,不核减市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三)考核得分在80分以下、且排全市最后一位的县、特区、区或预防接种工作不合格的,按资金管理办法核减20%市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四)被核减的资金,由县、区、特区财政予以补齐,要求 — 2 —
达到当年人均补助标准。
(五)对于被核减而结余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奖优罚劣的原则,奖励给当次考核排全市第一位的县、区、特区。
五、组织管理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逐步探索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效果指标纳入对政府工作目标考核。
(二)完善制度,强化考核。各县、区、特区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考核机制,研究制定当地考核的具体政策措施,组织开展考核的工作。
(三)加强宣传,接受社会监督。各地要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宣传,不断提高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和利用率,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四)市卫生局、财政局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市级考核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考核工作,公布考核结果。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技术指导中心负责绩效考核的具体实施。原则上一年考核一次,考核覆盖全市各县、区、特区,在当年12月和/或次年1月前完成,考核结束后形成绩效考核报告。
本办法由市卫生局、财政局共同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印发日开始执行。
附件:六盘水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暂行)(根据各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要求进行调整) — 3 —
附件:
六盘水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暂行)
一、现场抽查考核指标(单独计分为100分,占总分中的60分)
考核对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其他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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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日常监测数据考核指标(单独计分为100分,占总分中的25分) 考核对象: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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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考核指标(单独计分为100分,占总分中的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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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日常工作考核指标(单独计分100分,占总分中的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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