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张斐然同志为发展对象的批复
桲罗台派出所支部:
《关于将张斐然同志进行发展对象备案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张斐然同志为发展对象。
请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继续做好对张斐然同志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认真组织政治审查、短期集中培训工作,并即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党委预审。
中共 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第二篇:10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的考察意见
机电工程系学生第四支部委员会对预备党员发展对象×××的
综合考察意见
×××,男,××年××月生,××年××月入团,××年××月参加工作。现任××职务。 该同志于××年××月向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根据其表现,支部于20xx年5月召开了支委会讨论研究,同意将其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并指定韩雄伟、李欣两同志作其培养联系人。
经过××年零×个月考察,支部委员会在听取党小组及培养联系人意见的基础上,认为:
1、该同志在政治上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能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对党有一定的认识,入党动机端正,入党目的明确(政治思想表现情况......)
2、该同志在考察期间能以党员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工作勤恳,表现突出。(工作表现情况......)
3、该同志能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对党忠诚老实,能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乐于助人,遵纪守法,较好地发挥了带头和带动作用(组织上有意识地培养考察的情况......)
4、经过对该同志政审,其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政历清白,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 不足之处:......
鉴于以上意见,经20xx年5月30日支委会研究,认为该同志已基本符合党员条件,可以发展为预备党员。
机电工程系学生第四党支部
支部书记:李欣星 20xx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