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治保会工作职责
一、治保会是从事治安保卫活动的群众性组织。
二、治保会在社区居委会和警务室领导下开展工作。
三、建立健全学习制度、例会制度、登记制度、安全检查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使治保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
四、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制宣传和思想道德教育,定期向群众进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遵守社会主义法制和提高防范能力、警惕性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认真贯彻党的方针、路线、政策、法规和条例,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
五、组织落实群众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和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治安防范工作,落实治安保卫各项制度。
六、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治安防范,保卫重点部位的安全,维护辖区治安秩序。定期组织治安防范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七、及时了解掌握本辖区的治安信息及各类不稳定因素,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工作。
八、揭发检举违法犯罪行为,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九、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
十、协助公安机关和单位领导对有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帮助教育。
十一、协助公安机关依法对重点人员进行监督考察和教育。
十二、劝阻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十三、配合有关部门,疏导和调节有可能激化的民事纠纷。
十四、每季度举行一次例会,分析当前治安情况和在防范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维护好辖区治安。
十五、认真完成政府和公安机关办交办的各项任务。
第二篇:治保会职责
鼓楼区东街街道军门社区治保会职责
1、承担社区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日常办事机构任务,积极发动和组织社区单位保安力量和社区群众深入开展“文明安全社区”、“无毒害社区“创建活动,积极做好社区群防群治工作,有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切实维护社区安定稳定。
2、积极组织发动社区居民群众开展群防群治工作,努力抓好群防群治服务经费筹措落实,认真组织群防群治服务队在社区内开展“看家护院”等巡逻防范工作。
3、根据规划要求认真抓好社区内的治安岗(门卫)、报警点以及“两车安防工程”、“亮灯工程”建设,提高社区内部的自防能力。
4、认真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社区安全检查和治安隐患检查整改工作,切实消除各类治安隐患和工作薄弱环节,着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5、协助公安机关保护案件现场,并发动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破案线索,检举揭发违法犯罪嫌疑人员。
6、劝阻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7、协助公安机关依照法律对被管制、假释、缓刑、监外执行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及被监视居住的人进行监督、考察、教育。
8、向公安机关反映治安信息和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9、按照齐抓共管的原则和落实综治责任制的要求,对驻区内部单位保卫部门和物业保安力量开展综治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
10、加强自身规范化建设,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资料收集登记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