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的自查报告
根据锡林郭勒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上报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自查报告的通知》(内锡食药监办〔2010〕52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对20xx年药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首先,根据锡林郭勒盟卫生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锡食药监办〔2009〕46号)文件要求,我局及时成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作了安排与布置,明确了目标与责任,从而保障了工作开展的有效性。
其次,开展药品安全宣传,及时向整治领导办公室报送相关工作信息。我局深入到旗重点工业企业积极宣传药品安全知识,并开展药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对旗里的医疗单位、部分诊所进行检查治理。通过开展此次药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极大地提高了企业员工和广大群众对药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再次,按时配合、支持旗政府各部门完成专项整治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区、盟相关文件精神,抓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处理好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工作质量与工作 1
内容、当前整治与长远监管的关系;在整治工作中,做到定时间、定任务、定人员和定措施;确保政令畅通、管理有效,使各项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确保重点商品监管有效到位,重点单位监管不留死角;确保不发生一例药品安全问题;推进药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的形成。
总之,为了切实加强药品安全工作,今后我局要根据上
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出相应的工作措施,明确职责、措施得力、加大治理力度,促进我旗药品安全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20xx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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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XX卫生院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XX卫生院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按照海南省药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的相关要求,我院药品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药事部门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职责明确。
二、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
三、购进药品时,建立供货单位和产品档案,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确保从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合法药品。
四、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和使用过程中发现假劣药品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药品监督部门。
五、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我院从20xx年起不得增加非基本药物品种,促进优先使用基本药物,确保基本药物的使用比例。每月统计基本药物使用比例上报县卫生局,真实、准确的反映我院基本药物的使用情况。
六、我院使用的基本药物采购必须通过海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网上报送采购计划进行采购,严格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实行零差价销售。
七、实行药品效期储存管理,对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按月报各科室停止使用。
八、验收需保持冷链运输的疫苗时,同时检查运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并做好记录。
九、药库药房面积达标,与生活区、诊疗区、治疗区分开。
十、药品储存达到质量要求,库存药品按属性分类存放。 十一、药品储存设施设备齐全,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
十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按规定管理,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
十三、认真执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有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
XX 卫生院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