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公司新、改、扩建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各工程如期实施。
2、适用范围
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
3、责任单位
技术开发部门、安全技术科、项目工程所在单位。
4、工作程序
建设项目应设立安全审查
(1)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前,应当选择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设立进行安全评价,并出具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2)建设项目选址时,应当对建设项目设立的下列安全条件进行论证: ① 建设项目内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对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的影响;
② 建设项目周边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居民生活对建设项目的影响; ③ 当地自然条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
(3)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① 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
② 建设(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文件(复印件); ③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④ 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⑤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应当由取得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负责。
设计单位应当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并组织设计人员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包括下列内容:
① 建设项目概况;
② 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危险、有害程度;
③ 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采纳情况说明; ④ 采用的安全设施和措施;
⑤ 可能出现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措施;
⑥ 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人员配备;
⑦ 安全设施投资概算;
⑧ 结论和建议。
(2)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①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申请书;
② 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③ 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④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⑤ 审查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应当由取得相应工程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
(1)施工单位应当严格依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并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2)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① 建设项目概况;
② 施工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③ 安全设施及其原材料检验、检测情况;
④ 主要装置、设施的施工质量控制情况。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研究提出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并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周密的试生产(使用)方案。
(1)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应包括下列有关安全生产的内容: ① 建设项目施工完成情况;
② 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和设计能力;
③ 试生产(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
④ 采取的安全措施;
⑤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⑥ 试生产(使用)起止日期。
(2)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前,将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分别报送与本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相应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和有关危险化学品其他安全生产许可的实施部门备案。
建设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的验收申请书;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书(复印件);
(3)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
(5)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情况报告;
(6)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
第二篇: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责任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2、班组长每天要作两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则处以班组负责人50-200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1、技术人员违规指导造成事故的,则该技术人员应承担10-20%的经济责任。
2、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担20-30%的经济责任。
3、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4、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100元罚款。
5、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50-100%的经济责任。
6、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
三、高处落物
1、高处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要处以责任人50-300元罚款。
2、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班组要承担10-60%的经济责任。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班组若找不出责任人,则责任班组承担50%的经济责任。
四、环境
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每天一次的场地清理,保持场地干净整洁,并将物料合理堆放,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10-100元罚款。
2、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或材料浪费的,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责任人100-500元罚款。
五、检查
1、自检
A、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B、建立岗位管理责任制(要责任到人)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以及相应资料的报、存和落实等工作。否则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
C、产品在使用前先进行品检,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处以班组长100-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D、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否则处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
2、认真积极开展、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安全检查”活动,按照要求进行部署、计划、安排、检查整改、落实,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罚款。
3、保护、保持各种标志牌、警示牌及标识牌的完好,整洁。合理设立警示牌、警示区等,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50-300元罚款,如因此导致有关事故发生的,责任技术员和责任班组承担50%以下的经济责任。
六、责任认定
本公司各现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都将进行责任认定,认定后承担相应的责任。(责任分4种: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和领导责任。)
1、认定负直接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0-80%的经济责任。
2、认定负主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3、认定负重要责任的,责任人或责任班组承担5-20%的经济责任。
4、认定负领导责任的,相关责任人承担20%以下经济责任。
5、认定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责任的,相关责任方按相关比例分担经济责任。
6、未及时准确上报事故信息的,处以相关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七、文明施工
1、在工作中随意对他人采取不文明行为、动作、语言等,且屡教不改的,罚款当事人50-200元。
2、随意动手打人的,罚款100-300元,情节严重的并予以开除。
3、对上级领导不礼貌的罚款50-200元。
4、在公共场所穿戴不整洁,或有不道德行为的罚款50- 100元。
八、奖励
1、在工作岗位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奖励100-200元。
2、单个项目中,在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的工作成绩显著的班组奖励200-500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单个项目的安全生产考评中,对成绩突出的相关安全技术人员和班组奖励200-1000元。
重庆市胜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