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报告书
委托单位:龙岩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你单位委托的 桃园小区二期7#-9#楼项目电梯机房的楼梯、护栏制作安装工程 项目,我司已完成审核工作,现将项目的咨询成果送达你们。
单位:元
20##年01月07日
第二篇:关于转发中价协《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转发中价协《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暂行办法》的
通知
发表时间:2009-7-9 18:02:15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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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
川建价师协[2009]10号
关于转发中价协《工程造价咨询成果
文件质量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造价协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为了加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成果文件质量和服务水平,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现将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印发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暂行办法》[2008]01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转发你们,根据《暂行办法》建立我省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监督检查的常效机制,提出以下事项,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监督检查
(一)监督检查对象
凡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均为监督检查对象。
(二)监督检查职责
全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由省造价工程师协会组织实施,市(州)造价工程师协会具体组织。
二、监督检查内容
按《暂行办法》第六条的检查内容:
(一)建设部令第149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150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执行情况;
(二)《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执行情况;
(三)工程造价计价规范、标准执行情况;
(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内部质量控制情况;
(五)咨询质量客户评价意见;
(六)需要检查的其他内容。
三、监督检查的实施
(一)监督检查方式
监督检查方式采取定期检查、抽查、专项稽查。
1.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是指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周期性的集中监督检查。定期检查的周期一般为2年。
2.抽查。抽查是指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随机抽查。
3.专项稽查。专项稽查是指对在定期检查、抽查、日常监督管理或者投诉、举报处理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嫌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专门监督检查。
(二)检查程序
1.定期检查程序
(1)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自查。企业对所出具的工程造价咨
询成果文件质量进行自查,依据《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写出自查报告。按隶属关系报省、市(州)造价工程师协会。
(2)各市(州)对所属企业的检查应当在当年5月底前完成,并将检查情况和对企业自查报告的初审结果,1个月内报送省造价工程师协会。
(3)省造价工程师协会收到材料后进行审查,将审查结论报省造价管理总站,并在1个月内在四川造价信息网上公布定期检查结论。
2.抽查检查程序
(1)抽查名单的确定:抽查名单根据被检企业在本检查周期内是否存在以下情况予以确定:
(一)信用档案有不良行为记录的;
(二)执业过程中出现过重大差错的;
(三)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业务的;
(四)单位人员(包括股东及执(从)业人员)变动频繁的;
(五)前次对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检查结果综合得分60分以下不合格的。
(2)程序:
①提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②到被检企业后,应当首先明确检查内容,随机抽取被检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被检企业应当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③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情况予以记录,并由被检企业负责人和检查人员签字确认;
④检查组在检查中查出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不合格的,应当现场核准事实,取得相关证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建议;
⑤检查组应当将检查情况、有关行政处理或者行政处罚的建议告知被检企业。
3.专项稽查程序
专项稽查程序参照抽查检查程序实施。
四、咨询企业对成果文件的要求
(一)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编制
工程造价企业编制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参照《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中价协[2002]第016号)进行。遵照中价协标准《建设工程投资估算编审规程》(CECA/GC1-2007)、《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审规程》(CECA/GC2-2007)、《建设工程结算编审规程》(CECA/GC3-2007)执行。
(二)对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自查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要以《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评分标准》,对已编制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进行自查,进行对应总结,改进不足,提高执业水平。
附件: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检查暂行办法》的通知(中价协[2008]013号)
二○○九年七月一日
抄送:中价协、各市(州)造价管理机构
四川省建设厅办公室 20xx年7月6日印
校对:国 打印: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