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版本自20xx年7月31日起启用
个人征信授权书
(通用)
重要提示: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授权书前,仔细阅读本授权书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关注您在授权书中的权利、义务。如有任何疑问,请向经办行咨询。
□借款人授权
本人因向平安银行申请信贷业务,特授权平安银行在本人信贷业务申请阶段及业务存续期间,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征信机构查询本人个人信息及信用信息,用于本人信贷业务申请与后续管理,超出上述授权查询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平安银行承担。
本人特授权平安银行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将本人个人信息和信用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信贷信息及对信息主体信用状况构成负面影响的信息,报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征信机构。
本人在此声明已知悉并理解上述授权条款。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授权人:
年 月 日
注:
1.借款人、借款人配偶、担保人适用本授权书时,在对应□内勾选。
2.如借款人配偶同时为担保人,则适用担保人授权条款。抵押人亦适用担保人授权条款。
第二篇:个人征信授权书(借款人)
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及留存授权书、
本人(及配偶、家庭成员)不可撤销地授权贵单位(包括贵单位各分支机构)
在办理下列信贷业务过程中(从业务申请至业务终结),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
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或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建立的其他信用信息库查询和使
用本人(及配偶、家庭成员)的信用报告,被授权人超出授权查询的一切后果及
法律责任由被授权人承担。(以下五项请勾选,可多选):
(一)审核本人贷款申请的(含信用等级评定、授信等); ( )
(二)审核本人贷记卡、准贷记卡申请的;( )
(三)审核本人作为担保人的;( )
(四)对已发放的个人信贷进行贷后风险管理的;( )
(五)受理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贷款申请或其作为担保人,需要查询其法定代表人
及出资人信用状况的;( )
(六)其他情况:
本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贵单位(包括贵单位各分支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
关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或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建
立的其他信用信息库提供本人基本信息、信贷交易信息及其他相关信用信息。
本人已知悉并理解上述条款内容。
授权人: 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 _
配 偶: 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 _ 。 家庭成员: 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 _
授权日期: 20xx年 月 日
(以上签字人员须同时加按手印,家庭成员视需查询人数情况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