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申报表
20##年8月20日
建筑节能技术措施基本情况一览表
所属市(县): 20##年8月20日
注:本表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共同填写。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表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竣工报告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表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问题整改记录
建筑节能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建筑节能工程隐蔽验收记录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管理和控制及功能检验资料核查表
注:工程验收前,监理(建设)单位应对相应资料进行核查,核查人填写核查意见并签字;对资料齐全、结果符合要求的,结论中填写“资料完整”。
建筑节能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表
工程竣工验收参加人员签字名单
注:竣工验收程序安排;
第一程序:1、到场人员介绍;2、会议由建设方主持;3、教案设各方责任主体介绍工程自评情况;
4、现场检查。
第二程序: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等分别对结构安全、使用功能、施工质量等做出
结论性意见。
第三程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的验收意见(按工程竣工现场监督记录)。
建设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勘察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
设计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
施工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合格证明书)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洛川县民政局
承包人(全称): 延安市嘉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
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法》,经协商一致,对洛川县中心
敬老院(工程全称)前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
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
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
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同质量保修范围 。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
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
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二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二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二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方应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
日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
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
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设工程质量保
修发》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
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
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在保修期期内,如质量出现
问题,由甲方通知乙方,乙方应在三日内进行维修。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
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