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南县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
为了及时地、准确地、科学地收集我县妇幼卫生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及时、全面的信息资料,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单位必须设有专职或兼职妇幼卫生统计人员,并保证其工作相对稳定;
二、资料收集要准确、及时、全面,并注重资料的质量;
三、各医院统计人员要接受县妇幼保健院的检查、指导,妇幼保健院定期对上报的数据进行质控、检查、指导,并反馈上一年度报表分析报告;
四、按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报表,上报前要进行逻辑检查,确保表中各项统计数据准确无误后,制表人签名并交领导审核、盖章后方可上报妇幼保健院。
妇幼卫生年报及监测工作制度
一、 调查目的
了解妇幼保健工作、孕产妇和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等情况,为制定妇女和儿童保健政策和规划提供依据。
二、主要内容
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婚前保健、妇女病查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情况,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监测。 - 1 -
三、统计范围、报告期及调查方法
1、妇幼健康及保健工作情况:县区妇幼保健机构和社区收集辖区内相关数据后逐级汇总上报,报告期为年度报表,调查方法为全面调查。
2、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其原因,出生缺陷:16个乡镇收集辖区内孕产妇、儿童死亡及出生缺陷报告卡逐级上报,报告期为季报和年报,调查方法为抽样调查。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业务指导与培训制度
为了提高基层人员业务水平,更好地开展妇幼卫生工作,特定本制度。
1、县妇幼保健院负责全县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定期面向乡镇召开例会。对上级妇幼保健院下发的各种任务,及时进行乡级培训。
2、县妇幼保健院每季度召开乡级城镇妇幼卫生工作人员例会,乡镇妇幼专干报告本辖区内妇女儿童健康指标。县级妇幼卫生工作人员对乡医传授健康教育知识及咨询方法,对保健员进行妇幼卫生及其他专业知识培训,发放健康教育教材,提供社区妇幼保健健康宣传版面的内容。
3、乡镇卫生院每月一次或多次对村医进行信息、保健知识培训,根据妇幼卫生年报及监测要求定期上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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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卫生信息资料管理与服务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妇幼卫生信息原始登记和统计报告制度。承担妇幼卫生信息职责的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妇幼卫生信息原始登记,完善医院内部妇幼卫生信息统计报告制度,按规定向所在地县、市妇幼保健机构报告妇幼卫生信息资料。妇幼卫生信息原始登记内容见第五章相关内容。妇幼卫生信息原始登记表卡簿册全省统一式样,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保健机构根据需要自行印制。
二、统一规范全省妇幼卫生统计报表和报告程序。全省妇幼卫生信息报告的内容,由各级妇幼保健院机构按规定程序和时限报告。妇幼卫生信息报告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级妇幼保健机构逐级审核上报。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将上报和接受的信息资料登记存档,登记内容包括上报或接受信息资料的时间、内容、单位和人员等。
三、统一妇幼卫生统计年度时限。实行自上一年度的10月1日至本年度的9月30日为一个报告年度。
四、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做好妇幼卫生信息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列入各地卫生发展规划和目标管理的内容,从政策、经费、人员等各方面给予落实。县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 - 3 -
要建立健全妇幼卫生信息科,信息管理人员可能专职并相对固定。配备信处报告专用计算机,做好设备安装和网络的联通,为网络的及时开通和正常运行提供必需的保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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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妇幼信息管理制度
妇幼卫生信息管理制度
一、各种妇幼卫生信息资料,应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版面清洁,信息资料专人管理。
二、对原始资料不可随意修改、弄虚作假,统计资料不可虚报、瞒报、迟报、拒保。
三、定期分类、整理各种妇幼卫生信息资料,应按年份建立的目录本,避免资料零散、丢失。
四、各种妇女儿童保健、医疗信息资料,应按年度建立的目录首页,并立卷成册归档。
五、数据库程序等计算机信息资料,应至少拷贝两份,并注明标签分类存档。
六、上报或反馈统计数据,应由科主任初审,再交所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
七、定期对基层上报信息数据进行抽查、核实,发现错误、遗漏,应及时纠正,并注明原因。
八、查阅信息资料必须严格登记。对于机密信息资料,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处泄。
九、定期分析各种妇幼卫生信息资料,并撰写有关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充分利用可以公开的各种信息资料,为社会和公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