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黄芳、李书美、陈彩绵、罗泽娇、吴汉花等同志
进行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的报告
中共海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
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根据党员推荐和群团组织推优情况,经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黄芳、李书美、陈彩绵、罗泽娇、吴汉花等五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黄芳,女,汉族,中专文化,海南省文昌市公坡镇抱蓝村人, 1992 年 4 月10 日出生,2008 年5月加入共青团,2012 年 6 月毕业于海南省卫生学校,20xx年 4 月参加工作,现任海南主健细胞分子遗传医学检验中心检验员。该同志于 2014 年12月4日提出入党申请。经我支部党员苏震同志推荐,经支部委员会20xx年7月1日研究,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为苏震。
第二篇:关于上报20xx年度党员发展计划和入党积极分子备案情况的通知
关于上报20xx年度《发展党员计划预审表》 和《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备案表》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
按照党员发展预审制要求,“年度拟发展党员,须经本级党(工)委班子集体研究后,报区集中预审通过后,方能发展”。现将20xx年度党员发展计划预审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各党(总)支部要严格对照党员发展条件要求(《发展党员工作意见》崇组发[2007]61号),按照(总)支部大会讨论推荐、党(工)委审核研究的规范程序,抓紧确定上报本单位20xx年度党员发展整体计划和具体名单信息,并配套做好20xx年度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库的更新备案。要始终按照年轻化、知识化和一线倾斜的结构要求,对发展对象的年龄、学历、身份等进行全面把关;注意对照发展工作规范,对发展对象的培养程序和成熟度进行严格把关(如:递交入党申请1年以上方可纳入积极分子;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1年左右方可确定为发展对象;确定发展对象需通过区统一组织的积极分子培训考试并持有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入党培养人、联系人的意见建议;所在支部党员群众的评价等等)。区教育党委委将对所有上报对象进行再审,凡不符合程序、条件或培养尚未成熟的一律不得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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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立足实际、统筹考虑。各党(总)支部要立足自身实际,从本单位发展的内生需要和基层党组织、党员队伍现实状况出发,精心遴选、统筹布局。特别要加大对“两新”领域、重点产业、一线骨干、高层次人才的发展倾斜力度,注重将党员发展与落实“双百”工程计划、放大典型示范效应、激发创先争优活力、实现组织工作考核目标等有机结合。各党(总)支部要针对性科学合理的确定发展数量和制定具体的发展计划,原则上每个支部年发展党员3-4名(上、下半年各1-2名)。
3、认真落实、有序发展。各党(总)支部申报的发展计划和名单,一经区教育党委再审确定,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可随意调整、替换。如有工作变动、需延长考察等特殊情况,需由党(总)支部向区教育党委组织做出书面说明,并取消其发展资格。经准取消的发展名额,年内不可以替换其他人员。
请各党(总)支部认真填写好《年度发展党员计划预审表》(附件1)、《拟接收预备党员预审表》(附件2)、《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备案表》(附件3),(表格请按照通知样例统一制作成EXCLE格式)并于2月16日前报区教育党委,电子邮箱:328984319@qq.com。
崇安区教育党委
20xx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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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年度发展党员计划预审表
党组织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由各党(总)支部填报,于2月16日前报区教育党委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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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拟接收预备党员预审表( 季度)
党组织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2、“推荐情况”填是否经群团组织推优,“政审情况”填是否合格,“公示情况”填是否有反映,如政审或公示中有反映,则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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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栏填明调查结果。“有无培训”指有无经过5-7天或不少于40学时的党的基本知识培训。 5
附件3
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备案表
党组织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由各党(总)支部填报,于2月16日前报区教育党委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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