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整治为官不为的几点建议

时间:2024.5.4

大力整治“为官不为”的几点对策建议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通过两年多时间的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党风政风明显好转,党群干群关系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干部队伍中以往不太明显的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如一些干部滋生了“为官不易”的思想,出现了不求有功但求无果过、能不做事就不做事、能少做事就少做事的“为官不为”的官僚作风。领导干部中出现的这些“新”情况表明,从严治党的任务还相当艰巨,政治生态环境的彻底改善还有待时日,党的作风建设仍“在路上”。

“为官不为”表现在日常工作中可谓五花八门,千差万别,但其最典型的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一些领导干部能力不足,缺乏真本事、硬功夫,出现“本领恐慌”,导致工作上力不从心,“不会为”。二是在新常态下,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空前加大。驰而不息的作风建设和清风劲吹的政治生态成为少数人“为官不为”的新借口,一些干部由于长期习惯于“当官做老爷”,习惯于得“实惠”、捞“好处”,对日益扎紧的制度笼子、日益勒紧的纪律绳子感到很不适应,其结果是摊子不管,工作不推,经济上不去,矛盾不处理,甘当“太平官”,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领导干部中弥漫的“为官不为”等思想和行为不仅浪费国家资源,延误改革和发展战略机遇,而且危害干部队伍,贻害社会,破坏政治生态环境和党与人民群众的和谐关系,损害党的形象。尤其是在当前我省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形势下,官员不作为导致政策难落地,严重掣肘新一轮改革发展进程。“为官不为”一旦在社会中形成气候,就会使干部群体逐渐把不作为理所当然地认为是一种“正常行为”,使得非正式的潜规则在官场大行其道,引发更多干部的不作为现象的蔓延,久而久之使得整个政治生态环境恶化变异。

下大力气整治“为官不为”是贯彻党中央提出的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基本要求和落实省委“三个一批”中调整退出一批不胜任、不作为干部的重要抓手,也是净化山西政治生态环境、重塑山西形象、促进富民强省的应有之义。20xx年3月,“为官不为”首次出现在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在9月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更加明确指出要把干部能上能下机制与督查结果衔接,用问责利器祛除不作为的“病症”,让不作为的“太平官”混不下去。针对我省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现状,王儒林书记也多次提出整治不作为行为,指出要把整治“为官不为”作为刷新吏治的重点。治理“为官不为”这一官场顽疾,必须抓住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设两个关键环节,两方面齐头并进,相互配合。

(一)以“学讲话、学作风”活动与集中教育活动为抓手,最大限度发挥理想信念教育的积极作用,持续强化干部“为官有为”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为官不为”现象的存在从根本上讲是干部的思想认识这个“总开关”发生了扭曲、出了问题。所以,要挖掉“为官不为”的病根就必须解决好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使广大领导干部真正从内心深处把自己的工作当作事业来追求和对待,树立、增强、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而真正确立起与公职相适应的职业道德操守。首先,各级领导干部要将“学讲话、学作风”作为各级党委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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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长期坚持的基本政治任务来抓。领导干部自身应以身作则,积极发挥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在真抓实抓上下功夫,发挥好以上率下的关键作用。通过一级抓一级,一级学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率一级,最终实现各级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坚定,作风优良,党群关系融洽的良好政治氛围。其次,各级党组织要以当前全党范围内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强化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教育,引导各级各类干部带头学习弘扬“三严三实”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正确认识和对待“权力”,积极干事创业,实实在在为民办事。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的基本遵循,作为为官用权的醒世恒言,作为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增强为民服务的公仆情怀、攻坚克难的责任担当、干事创业的进取之心,唤起和强化官员为官有为的自觉意识,最终使领导干部树立“无功便是过,不为就是错”的积极理念,真正做到对党忠诚、自身干净、勇于担当,使“既严又实”、有为、善为成为干部常态化的自觉行动。

(二)深入剖析违纪官员反面典型,对广大领导干部警钟长鸣,深刻认识“为官不为”的潜在风险。

随着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一大批严重违纪违法官员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处。不管是“大老虎”的落马还是数量众多的“苍蝇”被绳之以法,都给我们沉重的思考。从落马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可以看出,很多领导干部走上领导岗位时都能遵纪守法,恪尽职守,但随着环境的改变或职务调整、岗位的变动或受负面环境因素的影响,思想的总开关出现问题,对自己的党员身份逐渐模糊,党性原则发生动摇,工作中逐渐不作为,发展到乱作为,最后胡作非为,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之路。所以,必须加强违法违纪干部的反面典型案例教育,深入剖析每一位干部违法违纪的发展过程,让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到,许多干部出问题,是在“小问题”出现时没有及时警醒,逐渐小节不守,最终大节难保。通过汲取其中的经验教训,让在位官员从思想深处认识到不作为与乱作为、胡作非为的内在联系,从党性原则的高度认识不作为的重大危害,及早悬崖勒马,端正思想认识,与庸官懒政划清界限。通过学习剖析违法违纪官员违纪典型案例,将违纪案例转化为教育资源和治本资源,使广大领导干部时刻牢记人情里面有度、交往有道,决不能搞关系圈子、进行权钱交易,始终做到以清廉之心从政、以清白之身做人、以清明之风服众;更加理性权衡“有为”与“有位”、“无为”与“无位”的辩证关系,从而增强领导干部为人民服务的内生动力和思想积极性,尽快转变作风,实现为官有为,大有作为。

(三)端正选人用人导向,优化晋升考核标准,确立“有为有位”风向标。

当前,一些地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没能正真建立起凭实绩用干部的导向。干部选任过程中人为主观因素占比较大,搞平衡、搞照顾,让很多踏实工作的干部觉得“低头干事”没有前途,“抬头找路”才有出路,把精力从真干实干转到拉关系、走后门等跑官要官上,难以全身心投入工作。选人用人价值导向的偏差久而久之就会造成不作为现象扩散弥漫。要改变这一局面,首先要严格按照好干部标准选人用人,形成良好的选人用人环境,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格局和导向,真正让有为者有位。一是要严格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精神,坚持“德才兼备、以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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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先、以廉为基”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例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切实将科学、民主选拔任用干部精神贯彻落实到组织人事工作当中,重点将党性强的干部、敢担当的干部、有本事的干部、有实绩的干部及时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逐步引导干部树立崇尚实干的作风。二是要针对碌碌无为的官员探索建立不胜任现职岗位干部的交流调整机制(或不胜任现职召回制度)。通过科学细化召回认定标准,严格规范召回的主体和流程,对那些能力低、没实绩、混日子、不适合继续担任现职的干部实行召回,进行集中学习培训考核,将学习考核结果作为以后重新任职的重要衡量标准,并在媒体上公开曝光。如果学习培训后效果不佳的要降级使用。三是要逐步畅通不称职干部退出渠道,探索建立不合格干部正常退出机制。科学合理设定具体认定标准和流程,通过降职、降级、待岗、免职、辞退、解聘等措施,实现干部“能上能下”。

其次,要拓宽选用干部的渠道,实现干部来源的多元化。大面积、系统性、塌方式腐败问题的出现,使得我省大量干部职位空缺,如何选拔任用干部是摆在党委面前的紧要问题。这就须严把干部选用过程中的廉洁关和能力关,逐步改变过去主要从党政机关这一有限范围内选拔干部的传统,放宽干部选用的视野,拓宽干部选拔任用的渠道,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如从外围群团组织、事业单位中选拔优秀干部,通过多元化的严格选任干部,为敢于担当、善于担当的干部提供更多机会,让无为干部无位,也为降低存量问题干部负面影响开辟新途径。

再次,要严格贯彻选人用人责任追究制。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备案制度,健全责任追究倒查机制,重点是强化党自身(纪检部门)对选人用人过程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查处的主动性和执行力。相关部门应增强主动查办案件的能动性和积极性,而不是主要靠举报线索来办案,提升主动执纪能力,为党内监督开辟新的动力源。凡是因人为主观故意或过错原因造成提名失误、考察失实、监督失灵,导致用人不当、“带病提拔”的,应一律实行责任倒查追究,依据党纪国法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成为相关部门及其领导的一项重要法定职责,而不是少数人手中的权力游戏,通过严惩滥用权力真正实现用制度约束权力的目标。

(四)强化问责的制度建设和政策落实,对不为官员依党纪国法严肃处理,亮起“为官不为”警示牌。

一段时期以来,党政机关对干部队伍的日常监管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导致日常监管效果不理想。对问题干部问责处理偏软,制度刚性不足、弹性有余,人情色彩浓重。尤其是我国党政体制对外(相对于社会)封闭性相对较强,具有较为明显的自保倾向。对干部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组织上一般都会按照干部问责规定进行问责。但问责过程中存在诸如问责制度落实不力,问责力度不够,问而无责、考而无据,问不到痛处、责不到实处,达不到问责、纠错的目的。所以,当前必须加快制定整治不作为的相关制度建设,并在强化制度的执行力上下功夫,使干部的操守体现在踏踏实实做事、干干净净做人上,使纪律真正成为权力的高压线。

首先,应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或细则,加大专项整治和治庸问责力度,尝试制定《山西省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监督举报办法》。针对官员各种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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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身处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作为,畅通维权举报申诉渠道,鼓励群众、媒体等社会力量的广泛全面监督,对监督举报属实的,依据《办法》严肃处理。同时,通过明察暗访、民主评议、电视等媒体问政、公开曝光、通报批评等多种形式从严治理,对“为官不为”现象“对号入座”,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增强问责的威慑力和警示性。

其次,加大问责执行力度。要逐步改变过去只要不严重违纪违法就平安无事的旧常态,对执行党纪政令不彻底、做选择、搞变通的一律问责;守位子,混日子,工作不担当,绩效差的一律问责;拉关系,乱班子,谋人不谋事,搞山头的一律问责;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推诿扯皮、态度恶劣,不忠于职守的一律问责;管理不严,对存在的纪律松驰、作风涣散问题不及时整改,当和事佬的一律问责。这样才能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危机感和担当意识,实现从严管理干部的常态化。

再次,强化问责的惩处力度。对工作不力的,要约谈诫勉;对懒政怠政的,要公开曝光、坚决追究责任,对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存在问题的干部可以实施“四个一律”:问责决定书一律入档(存入个人档案),问责结果一律公开,被问责人当年度考核一律不得评优,被问责人在消除影响前一律不得晋升提拔。要有效地发挥问责的导向、激励、约束、惩治功能,让会干事的上去、不干事的下去、干坏事的进去,从而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提升党政机关办事效率。

(五)开好党内民主生活会,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把利器,筑起“为官不为”防火墙。

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党的建设的重要法宝。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关口前移,多些防患于未然,少一些亡羊补牢。党内民主生活会是党组织自我净化、自我提高的重要途径。批评与自我批评有利于把党员干部身上出现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也为不为者从思想深处认识问题、解决问题提供党内纠错的途径和机会。

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必须把党内民主生活会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来认识和看待,只能加强不能削弱。首先,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形成有利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良好政治生态。要正确合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一利器,坚持出于公心,“治病救人”的目的,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坚持讲真理,不讲面子,给不为的同志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咬耳朵”“扯袖子”,及时提醒,防患未然;对问题较为严重又没有认识到问题严重性的干部要“猛击一掌”,使之幡然悔悟;对组织提醒多次但无效果的,严肃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把党纪挺在前面,正真体现党纪严于国法。其次,通过常态化的党内民主生活会的开展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运用,逐步唤起广大党员干部的党员主体意识,切实行使党员基本权利,积极履行党员义务,推动全员化从严治党目标的实现。随着党员民主生活会的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的主体意识逐步确立、强化和提升,对全面从严治党逐步适应,这为全员化从严治党,解决实践中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包括不作为在内的各种作风问题奠定了基础。这种常态化的、积极有序的思想斗争和组织处理有利于清除党内各种错误思想,解决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各种作风顽疾,提高党的自我修复能力,进而提高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六)整合监督体系,加大工作效能督查力度,拧紧“为官不为”制动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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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对党员干部和各级党委(党组)的日常监管存在监管主体职能交叉,职责不清,难以形成合力等问题,从而造成监管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这也是领导干部工作中慵懒懈怠的重要原因。在新形势下,首先要以《党章》、《中国共 产 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 产 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纪党规为依据,统筹、整合监督资源,形成以纪委为核心的统一指挥、协调各方、齐抓共管的监督体系,实现合力监督权力,增强日常效能督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内加强组织部门监督工作力量,理顺优化纪检机构专有职能,把党纪挺在前面,从“防违法”转向“盯违纪”,切断从违纪走向违法的途径,彰显党内监督的实效性。对外建立完善多部门联合监督制度,与纪检、法院、检察院、审计等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职能作用。尤其要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提出的要求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其次,要把党员领导干部依法依规行政做为干部督查的常态化内容,尤其对身处一线,与群众关系密切的基层工作人员工作效能的督查要加大力度,并将督查考核结果与干部综合业绩考核、职务晋升、收入待遇等直接挂钩,最大限度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后,要实现监督的重点与全面相结合,既要抓重点领域的日常监管,又要突出新形势下监督的全面性,把监督贯穿于干部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对于我省来讲,尤其要强化检察机关对工程项目、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生态保护、扶贫资金使用等领域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的查办工作,增强查办渎职侵权案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给不作为或者乱作为套上“法治笼头”,形成更强有力的监督和威慑。另外,监管部门在监管过程中应注意着力打破地方固有关系网制约,防止监督对象圈子化对日常监管的掣肘,使得监管效果大打折扣,这也是现阶段反腐败斗争和整风肃纪过程中须解决的焦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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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中考的几点建议


1.注重课本知识,查漏补缺。全面复习基础知识,加强基本技能训练的第一阶段的复习工作我们已经结束了,在第二阶段的复习中,反思和总结上一轮复习中的遗漏和缺憾,会发现有些知识还没掌握好,解题时还没有思路,因此要做到边复习边将知识进一步归类,加深记忆;还要进一步理解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牢固掌握法则、公式、定理的推导或证明,进一步加强解题的思路和方法;同时还要查找一些类似的题型进行强化训练,要及时有目的有针对性的补缺补漏,直到自己真正理解会做为止,决不要轻易地放弃。

这个阶段尤其要以课本为主进行复习,因为课本的例题和习题是教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数学知识的主要载体。吃透课本上的例题、习题,才能有利于全面、系统地掌握数学基础知识,熟练数学基本方法,以不变应万变。所以在复习时,我们要学会多方位、多角度审视这些例题习题,从中进一步清晰地掌握基础知识,重温思维过程,巩固各类解法,感悟数学思想方法。复习形式是多样的,尤其要提高复习效率。

另外,现在中考命题仍然以基础题为主,有些基础题是课本上的原题或改造了的题,有的大题虽是“高于教材”,但原型一般还是教材中的例题或习题,是课本中题目的引申、变形或组合,课本中的例题、练习和作业题不仅要理解,而且一定还要会做。同时,对课本上的《阅读材料》《课题研究》《做一做》《想一想》等内容,我们也一定要引起重视。

2.注重课堂学习,提高效率。在任课老师的指导下,通过课堂教学,要求同学们掌握各知识点之间的内在联系,理清知识结构,形成整体的认识,通过对基础知识的系统归纳,解题方法的归类,在形成知识结构的基础上加深记忆,至少应达到使自己准确掌握每个概念的含义,把平时学习中的模糊概念搞清楚,使知识掌握的更扎实的目的,要达到使自己明确每一个知识点在整个初中数学中的地位、联系和应用的目的。上课要会听课,会记录,必须要把握每一节课所讲的知识重点,抓住关键,解决疑难,提高学习效率,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课堂上及时查漏补缺。

3.夯实基础知识,学会思考。在历年的数学中考试题中,基础分值占的最多,再加上部分中档题及较难题中的基础分值,因此所占分值的比例就更大。我们必须扎扎实实地夯实基础,通过系统的复习,我们对初中数学知识达到“理解”和“掌握”的要求,在应用基础知识时能做到熟练、正确和迅速。

有的考题会对需要考查的知识和方法创设一个新的问题情境,特别是一些需要有较高区分度的试题更是如此;每个中档以上难度的数学试题通常要涉及多个知识点、多种数学思想方法,或者在知识交汇点上巧妙设计试题。因此,我们每一个同学要学会思考,老师上课教给我们的是思考问题的角度、方法和策略,我们要用学到的方法和策略,在解决具有新情境问题的过程中,感悟出如何进行正确的思考。

4.注意知识的迁移,学会融会贯通。课本中的某些例题、习题,并不是孤立的,而是前后联系、密切相关的,其他学科的知识也和数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要学会从思维发展的最近点出发,去发现、研究和展示这些知识的内在联系,这样做不仅有助于自己深刻理解课本知识,有利于强化知识重点,更重要的是能有效地促进自己数学知识网络和方法体系的构建,使知识和能力产生良性迁移,达到触类旁通的效果,通过探究课本典型例题、习题的内在联系,让我们在深刻理解课本知识的同时,更有效地形成知识网络与方法体系。例如一元二次方程的根的判别式,不但可以解决根的判定和已知根的情况求字母系数,还可以解决二次三项式的因式分解、方程组的根的判定及二次函数图象与横轴的交点坐标。

5.复习形成梯度,选择典型习题。如果说第一阶段是中考复习的基础,是重点,侧重了双基训练,那么第二阶段的复习就是第一阶段复习的延伸和提高,这个阶段的练习题要选择有一些难度的题,但又不是越难越好,难题做的越多越好,做题要有典型性,代表性,所选择的难题是自己能够逐步完成的,这样才能既激发自己解难求进的学习欲望,又能使自己从解决较难问题中看到自己的力量,增强学习的信心,产生更强的求知欲望。

6.重视基础知识,注重解题方法。基础知识就是初中数学课程中所涉及的概念、公式、公理、定理等。要求同学们掌握各知识点之间的内在联系,理清知识结构,形成整体的认识,并能综合运用。每年的中考数学会出现一两道难度较大,综合性较强的数学问题,解决这类问题所用到的知识都是同学们学过的基础知识,并不依赖于那些特别的,没有普遍性的解题技巧。 中考数学命题除了着重考查基础知识外,还十分重视对数学方法的考查,如配方法,待定系数法、判别式法等操作性较强的数学方法。在复习时应对每一种方法的内涵,它所适应的题型,包括解题步骤都应该熟练掌握。

7.形成数学思想,学会运用。数学思想的进一步形成和继续培养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它的应用是十分广泛的。比如方程思想、特殊和一般的思想、数形结合的思想,函数思想、分类讨论思想、化归与转化的思想等,我们要加深对这些思想的深刻理解,目前要多做一些相关内容的题目;从近几年中考情况看,最后的“压轴题”往往与此类题型有关,不少同学解这类问题时,要么只注意到代数知识,要么只注意到几何知识,不会熟练地进行代数知识与几何知识的相互转换。

8.综合运用,培养能力。通过对课本典型例题、习题的有机演变和拓展延伸,让自己在参与探究中提高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以课本典型例题、习题为题源进行一题多解、一题多变的训练是落实新课程理念、强化数学创新教学的重要途径。课本上的某些例(习)题看似平淡无奇,但如果我们以此为蓝本,改变其条件或结论,运用不同的知识和手段,编拟出形式新颖的题目,这对于提高自己的认识层次、强化探索创新和应变迁移能力,是有很大帮助的。因此,在这个阶段,我们同时还要做到能把各个章节中的知识联系起来,并能综合运用,做到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纵观中考数学试题中对能力的考查,除了考查运算能力、空间想象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纯数学问题的能力外,又强化了阅读理解能力、探索创新能力和数学应用能力,以及对同学们的情感、意志、毅力、价值观等非智力因素的考查,就必然使中考数学试题对能力的考查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一、品读

2009中考数学考试说明对20xx年数学考试说明进行了继承延续和变革调整:考试性质、考试范围、考试要求没有太大变化,只是措词有所改变;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略有不同,只是进行了删减;考试内容与要求有所变化,更为明确具体。

(一)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的调整

删掉了填空、选择、解答题三种题型的分数百分比(08年选择题17%,填空题20%,解答题63%)。

(二)考试内容与要求的变化

1.数与式单元

①有理数部分增加了对绝对值、相反数的具体要求【“知道1a1的含义(a表示有理数),会用有理数表示具有相反意义的量,掌握相反数的性质” 】。

②实数部分增加了对二次根式的要求【“会确定二次根式有意义的条件” 】。

③代数式部分考试要求中增加了代数式值的内容【“能通过代数式的适当变形求代数式的值, 能根据代数式的值或特征推断代数式反应的规律” 】。

④整式与分式部分

整式考试要求增加了“理解单项式的系数和次数,多项式的次数、项和项数的概念,明确它们之间的关系。能理解运用整式加、减运算构造多项式,进一步解决问题。能运用因式分解的知识进行代数式的变形,从而解决有关问题”。

分式考试要求增加了“会确定分式有意义的条件。能灵活运用恰当的方法解决与分式有关的问题”。

2.方程与不等式单元

①方程部分增加了解决实际问题的明确要求【“会运用方程的解的概念解决有关问题。列一元一次方程、二元一次方程、分式方程、一元二次方程解决实际问题” 】。

②不等式部分补充了用数轴确定解集的要求【(根据条件求整数解)】

3.函数单元

①函数常识部分对第一条作了补充【具体问题“能用适当函数表示” 】增加了第七条:“在平面直角坐标系中,会根据坐标描出点的位置;会由点的位置写出它的坐标”。

②一次函数部分增加了“会根据一次函数的表达式求其图像与两坐标轴的交点坐标。”

③二次函数部分增加了二次函数与其他知识的联系【“能解决二次函数与其他知识结合的有关问题” 】。

{“空间与图形部分”和“统计与概率部分”依据通知在此略 }

总之:内容“删”少“增”多,要求明确灵活。同仁用心把握,中考会多“斩”获。

二、复习策略

(一)优化数学思想方法

数学思想是数学的灵魂,数学方法使数学思想得以具体落实,二者相互依存,成为数学中考永恒的主题。因此必须使学生深谙数学思想方法本质并对其优化,真正体会数学思想方法的重要性并解决实际问题。

(二)增加练习开放程度

开放性题目是近几年中考的热点,几乎成为必考题型。常见的开放题主要有条件开放型、结论开放型、策略开放性和综合开放型四大类。

(三)强化数学的应用意识

对数学知识应用性的考查,已经成为各地中考的普遍趋势,这是强化“用数学”意识的必然结果,今年尤为明显,从今年增加的考试要求可见一斑。在河北的中考题中,应用性问题已经占到了相当大的比重,每个题目的出现都会以实际问题或动手操作为背景,达到考查学生

运用数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注意加强综合题训练力度

综合题一直是中考复习最后阶段的重点和难点。综合题所考查的内容涉及初中代数(或几何)中若干不同的知识点,这就需要同学们既要扎实地掌握好数学基础知识,又具备灵活综合运用数学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近年的中考命题中,综合题基本定位在运动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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