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皋卫生院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了做好全县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报告管理工作,确保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传染病报告率及各项疫情管理工作质量,使疫情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防病治病提供可靠的疫情信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疾控中心的《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根据疾控中心工作规范要求,以及云浮市疾控中心疫情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我中心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一、传染病报告信息实时监控制度
二、传染病报告卡审核、查重、订正制度
三、传染病报告信息分析与应用制度
四、疫情报告与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制度
五、疫情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六、疫情管理及直报系统维护技术指导制度
七、节假日疫情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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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传染病报告信息实时监控制度
1、疫情管理人员每天应登录系统,浏览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信息,对其进行实时监控。
2、疫情管理员必须每天至少2次登录系统查询,上、下午各一次。
3、查询内容包括从上次浏览后到本次的卡片及其近期病例分布,查询有无问题卡片及霍乱等特殊、少见病例。
4、关注有无聚集性病例,对可能暴发的疫情进行预警。
5、每次查询后认真填写《传染病疫情信息查询记录本》。
6、对以上监控中发现的各种异常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反馈到各医院。
二、传染病报告卡审核、查重、订正制度
1、疫情管理人员每天上网浏览情报告信息,对报告的卡片进行查询、审核。
2、审核时发现有问题的卡片要及时核对,确保疫情报告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每天至少上、下午各一次登录系统查询传染病报告卡片。
4、对初次审核后诊断等报告信息有变动的卡片,要及时进行订正。
5、定期进行查重,每天至少查重一次。
6、以上审核、查重、订正中发现的问题均要向领导汇报, - 2 -
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传染病报告信息分析与应用制度
1、每月对直报网中获取的疫情信息进行分析一次,并形成疫情简报。
2、每年对网报数据会审后,根据发病时间对全年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年度疫情报告。
3、通过对疫情资料的分析,结合其它相关信息,完成夏秋季、冬春季主要传染病预测预报。
4、上述分析报告应送市CDC、县相关领导查阅。
5、对网络直报数据进行分析和利用时,可参考专报系统和监测系统的数据。
6、疫情管理人员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分析质量,注意核对,杜绝错误。
四、疫情报告与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制度
1、利用各种机会对各医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2、定期开展对辖区内的医疗机构的传染病报告管理进行督导检查。
3、督导内容包括传染病的报告、管理、培训、记录及实际操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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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定期开展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检查工作,并及时将总结上报上级疾控中心。
五、疫情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1、直报领导小组由中心领导直接领导,疾控科长负责管理,疫情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共同做好全区疫情直报和网络安全工作
2、疫情网络计算机必需专机专用,坚持保密制度。
3、疫情网络计算机未经上级同意不得连入其它任何网络,禁止随意更改通讯协议和参数。
4、疫情网络计算机发生故障,应首先报市CDC,由市CDC作出是否维修及维修地点,以免泄密。
5、疫情网络计算机不得随意使用外来软件或来历不明的软件。
6、疫情网络计算机应安装杀毒软件和防火墙,坚持每周杀毒。
7、网络直报信息系统必须每月更改密码,严防泄漏。
8、定期对疫情直报网的数据进行备份,每月备份一次,年终对全年数据进行统一备份。
9、备份的数据应包括传染病个案、统计分析报表。
10、备份数据以XLS文件形式导出,保存在光盘或系统盘以外的硬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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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疫情管理及直报系统维护技术指导制度
1、中心落实专人负责传染病报告等网络管理工作。
2、定期对全县各医院疫情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3、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传染病报告提供技术指导
4、负责对网络系统进行了维护并提供技术指导
5、技术指导可溶入日常工作中,包括通过回答咨询的问题,或发现问题后主动联系进行指导,以及利用各种督导检查机会进行现场指导等。
七、节假日疫情值班制度
1、双休日、节假日实行疫情值班制度。
2、值班工作内容与平时疫情管理工作内容一致。
3、值班人员应确保24小时值班电话畅通。
4、值班人员可在办公室或家里值班,及时对网报疫情进行浏览审核,接到疫情电话应及时上报、和处理。
5、值班时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6、值班人员应及时做好各项值班记录。
7、值班应按相关规定给予加班补助。
8、‘疫情值班人为防疫人院,有临床值班人员向防疫人员回报当天疫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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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
1、提高传染病监测的敏感性和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2、提高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质量,及时、准确地掌握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和流行病学分布特征,为制定科学、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细则》、《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三)疫情报告及信息管理工作的原则
1、按照“依法报告,依法管理”的原则。传染病报告实行谁接诊,谁报告。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的通报与公布,按卫生部《法定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试行)》执行。
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责任报告单位及人员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
传染病防治知识,熟练掌握传染病诊断、报告、隔离消毒及疫情处理的程序,切实增强传染病疫情报告意识,发现传染病病例要认真做好传染病登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报告。
2、责任报告人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共39种
甲类传染病:2种 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26种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1N1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11种 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
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4、由预防保健科或疾病预防控制科负责全院传染病信息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查重工作,并定期进行疫情数据的备份及资料的
存档。
5、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时,应于2小时内以最快的方式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也应及时报告。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其他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报告。
6、医院各门诊分别建立传染病门诊日志,肠道门诊设立肠道门诊日志,对各类传染病予以详细登记,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住院部、临床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记薄,对本科所有入院传染病病人进行详细登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7、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准确、完整、字体清楚。
8、检验科、放射科应根据结果,对所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患者进行疫情报告。
9、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10、传染病报告卡应使用钢笔填写,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
11、本院任何人员不得瞒报、漏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
疫情
12、诊治传染病病人时,要按规定作好消毒、隔离工作。
13、疫情管理人员要按规定作好疫情的收集报告工作,每天或每周一次传染病漏报自查,做好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册、自查统计、奖惩情况等资料收集并存档。传染病报告卡、传染病登记本保存三年。
14、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医院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