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农局发?2013?37号附件2:
申报第九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申报材料清单
(一)材料清单
1.《申报第九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情况表》(附件2)。由企业填报。
2.1500字左右介绍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情况的单行材料;1张企业情况介绍光盘(要求图文并茂)。由企业提供。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请在复印件上载明复印件是否属实,并注明企业正常运营年限);企业或主营产品注册商标。
4. 颁发税务登记证的国税和地税局出具的20xx年度企业分税种纳税情况,是否偷漏税,是否拖欠税款情况的证明。附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xx年度企业工资发放情况和社会保险金缴纳情况,是否拖欠职工工资、拖欠社会保险金而被投诉的情况证明。
6.食品药品或与产业相应的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情况的证明。
7.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是否有过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经查实并给予处罚情况的证明。
8. 县及以上环保部门出具的20xx年度企业是否有因环保不达标,经查实并给予处罚情况,农产品加工型企业节能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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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县级以上生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是否有因防范措施不力或防范不当,致使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民生命和财产重大损失情况的证明。
10.基本存款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20xx年度企业信用记录和信用等级证明(载明企业还款付息情况、企业信用等级,或企业没有贷款和贷款余额)。
11.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xx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12.带动能力和企业与农户利益关系证明。由县或城区农经机构认真核实后出具。格式如下:
证 明
兹证明××公司20xx年度直接向农户收购农产品数量××吨,支付农产品收购款××元。20xx年度直接带动农户××户,因企业带动户均增加纯收入××元,其中实行固定价格合同带动××户,实行最低保护价格合同带动××户,实行利润返还或二次结算带动××户,实行按股分红带动××户。
××经管站(农业服务中心)
20xx年 月 日
13.生产基地的产权证书或企业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土地、生产设施租赁合同、协议等复印件。
14.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村经纪人、农户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农产品购销、入股分红、利润返还等形式带动农户的合同、协议和占所带动农户总数10%的农户名册(姓名、住址、联系电话)或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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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无公害证书、绿色食品证书或有机食品证书复印件。
16.著名商标、驰名商标证书复印件。
17.名牌产品证书复印件。
18.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保达标评定证明、职业安全与卫生管理体系认证等复印件。
19.科技成果、专利证书复印件。
(二)其他要求
申报材料请按照清单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其中1份原件、1份复印件)报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请企业在原件的封面上注明“原件”,并在封面及内文每份材料的第一页盖章;复印后请企业在每一份复印件封面上注明“与原件无误”并盖章、标注日期。县(区)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农业局、农林水利局)要对每个材料认真核对,在每份材料上盖章,注明“已审核无误”,加注日期。
表格请用Microsoft excel,文字材料请用Microsoft word打印;文字材料大标题用2号黑体,其他用3号仿宋;A4纸打印。
《申报第九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情况表》、企业1500字左右的单行材料,除报送书面材料外,同时发送电子文本致邮箱:lxc261349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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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县级龙头企业申报材料清单
威宁县县级龙头企业申报材料清单
1、企业发展基本情况介绍(1500字左右)(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发展情况、经济效益、经营模式、基地建设情况、与农户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农户情况、农户增收情况、下一步打算等);
2、如实填报有关申报材料(龙头企业申报表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表),并附相关证明; 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
4、企业通过认证的有关证书;如:QS、绿色、有机、无公害认证、质量体系认证等;科技成果、专利、商标或有关奖项(荣誉)证书复印件;
5、申报单位带动农户的能力和利益联结关系情况必须提供与所带动农户签订的相关合同、村委会证明;基地所在乡镇推荐申报县级龙头企业的文件;威宁县农经站出具的企业与农户利益关系证明(须加盖红章);
6、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书和审验的上一年度会计报表;
7、由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税务、工商、质量、环保等情况由相应部门出具证明;
8、其它证明材料或图片资料等。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均须附电子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