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陡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蓄水安全鉴定工作大纲
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二〇##年十二月二十日
目 录
1任务与范围.... 3
1.1任务... 3
1.2范围... 3
2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 5
3安全鉴定的主要评价项目.... 6
3.1工程形象面貌... 6
3.2工程防洪、度汛、蓄水(通水)运行方案... 6
3.3工程地质条件包括以下内容:... 6
3.4土建工程... 7
3.5地基处理及截渗工程... 7
3.6引水隧洞工程... 8
3.7金属结构工程... 8
3.8工程安全监测... 8
4安全鉴定所需准备的资料.... 9
4.1所需资料分类... 9
4.2对资料的要求... 10
4.3报告编写要求... 10
5安全鉴定工作安排.... 16
5.1工作大纲编制阶段... 16
5.2自检报告编制阶段... 17
5.3现场鉴定阶段... 17
5.4鉴定报告编写阶段... 17
6安全鉴定专家组组成.... 18
莒南县陡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蓄水安全鉴定工作大纲
根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暂行办法》(水建管[1999]177号)、《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00) 及《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导则》(试行)(报批稿)的有关要求,受莒南县陡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承担了陡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蓄水安全鉴定工作。为了更好地完成蓄水安全鉴定任务,经组织有关人员共同商讨,制订了莒南县陡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工作大纲。
1任务与范围
1.1任务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蓄水安全鉴定的任务是对涉及蓄水安全有关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对影响工程安全的因素进行评价,提出蓄水安全鉴定意见,明确是否具备蓄水阶段验收条件。
1.2范围
莒南县陡山水库由大坝、溢洪道(闸)、放水洞、引水隧洞、防汛路及管理所等主要建筑物组成。本次除险加固的主要施工内容包括:
大坝工程:上游坝坡:大坝桩号0+340~0+630上游坝脚抛石压重,上游坝坡护坡及垫层拆除重铺;下游坝坡:坝后坡补坡、草皮护坡,坝坡排水系统重建,改建下游坝脚排水体等工程;截渗:桩号0+045~0+620坝段心墙采用塑性砼防渗墙截渗,截渗墙中心线与防浪墙中心线重合,且与坝轴线平行,墙厚0.4m,防渗墙顶高程为131.80m,底部深入坝基岩岩面线以下1.0m;桩号0+000~0+045坝段开挖填筑粘土心墙坝;坝顶工程:硬化坝顶路面、改建防浪墙及坝顶照明等;大坝观测:新建坝体沉陷、位移及测压管等观测设施。
溢洪道工程:溢洪道(闸)拆除改建,改建为5孔10×7.5m溢洪闸,每孔净宽10m,总净宽50.0m,堰顶高程120.0m,闸上设检修桥、工作桥、交通桥及机架桥,左右岸设桥头堡。控制段上游设导流段,堰下设泄槽,末端采用底流形式消能,以上均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护砌,出水渠开挖疏通整治护砌。闸门采用弧形钢闸门,每扇尺寸为10×7.5m,采用QHQⅠ2×25T卷扬式启闭机启闭,检修门采用5节10×1.5m叠梁门,采用双吊点MD1-2×8T电动葫芦启闭机启闭。
放水洞工程:放水洞拆除重建,进口段开挖导流渠,输水洞进口设拦污栅,闸室控制段设检修门、工作闸门、启闭机等机电设备;启闭机房采用工作桥与坝顶相接。工作闸门尺寸1.2×1.8m,采用单吊点QPQ-20T固定卷扬式启闭机启闭;检修闸门采用潜孔式平面钢闸门,采用MD1-5T电动葫芦启闭。出口与供水及发电管道进行连接,并建管理房。
引水隧洞:引水隧洞控制段及出口拆除改建,洞身进行补强,进口控制段设拦污栅、检修门、工作闸门、启闭机等机电设备;出口与电站、灌区渠道连接。工作闸门尺寸3×3m,采用双吊点QPQ-2×25T固定卷扬式启闭机启闭;检修闸门采潜孔式平面钢闸门,采用MD1-2×12.5T电动葫芦启闭。
防汛道路及防汛交通桥:硬化防汛公路桩号0+000-5+940段,全长5940m。其中包括二级坝和二级坝防汛交通桥1座、1号防汛交通桥、18座穿路桥涵接长及加固。
防汛路按公路三级设计,路面净宽6.0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两侧设C25砼路缘石。
1号防汛交通桥位置位于桩号4+350~4+600段,桥单孔跨径20m,共12孔。设计标准为公路-Ⅱ级,桥宽7+2×0.5=8m。上部结构为装配式预应力钢筋砼空心板,上部钻孔灌注桩桥墩台。引路采用沥青砼路面;桥两端采用浆砌石砌筑及其勾缝采用M10水泥砂浆。
二级坝带桥位于0+930~1+230。共3孔,单孔跨径13m,桥宽7+2×0.5=8m,生产桥设计标准为公路-Ⅱ级,上部结构为装配式预应力钢筋砼空心板,下部为双柱式桥墩、桥台。防汛交通桥右端引路二级坝长265m,坝顶宽7.0m,路面净宽6.0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坝顶上下游坝肩设砼安全防护墙,墙身厚0.5m。上下游坝坡均采用M10浆砌石护砌。
管理单位建设:新建办公用房及辅助设施,配备必要的管理设施。
根据工程完成情况,经与莒南县陡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研究,本次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工作范围是:大坝、溢洪道、放水洞、引水隧洞、防汛交通桥工程及已调试完毕的各类闸门和启闭机等金属结构、安全监测设施,以及下游消能防护工程等与工程蓄水安全运行有关的工程项目。
2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
蓄水安全鉴定工作严格遵照《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暂行办法》(水建管[1999]177号)、《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00)、《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及《水利工程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30号)进行,蓄水安全鉴定主要工作内容:
(1)检查工程形象面貌是否符合蓄水要求。
(2)检查设计依据和标准是否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包括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检查初步设计审批后的设计变更是否按建设程序经有审批权的单位批准。
(3)检查土建工程施工和金属结构制造、安装、调试是否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检查工程施工质量是否满足国家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
(4)对挡水、泄水、引水建筑物的进水口工程以及库岸边坡、下游消能防护工程等涉及蓄水安全有关建筑物的工程地质、设计、施工、科学试验有关工程问题进行技术安全评价;提出确保工程蓄水运行安全的建议。
(5)检查工程质量(包括设计、施工等)是否存在影响工程安全的隐患。对关键部位、出现过质量事故的部位以及有必要检查的其他部位要进行重点检查,包括抽查工程原始资料和施工、设备制造验收签证,必要时应当使用钻孔取样、充水试验等技术手段进行检测。对土建工程、金属结构及启闭设备的缺陷和质量事故的处理情况提出评价。
(6)检查洪水设计标准,工程泄洪设施的泄洪能力,消能设施的可靠性,下闸蓄水方案的可靠性,以及调度运行方案是否符合防洪和度汛安全的要求。
(7)检查工程地质条件、基础处理、滑坡及处理、工程防震是否存在不利于建筑物的隐患。
(8)检查工程安全监测设施、监测资料是否完善并符合要求
3安全鉴定的主要评价项目
3.1工程形象面貌
(1)了解工程勘测设计与审批过程、审批文件、工程建设对蓄水前应达到的形象面貌要求;
(2)检查工程形象面貌是否符合蓄水阶段验收要求,并提出评价意见
3.2工程防洪、度汛、蓄水(通水)运行方案
(1)根据延长后的水文系列资料,对原设计洪水成果进行复核;评价工程设计洪水标准及泄洪能力;复核挡水建筑物坝顶安全超高;
(2)评价蓄水方案的可靠性及蓄水期满足下游供水要求措施的可行性;
(3)评价蓄水阶段工程形象面貌及下闸后工程施工形象进度安排;
(4)评价初期调度运行方案是否符合防洪安全度汛及综合利用要求。
3.3工程地质条件包括以下内容:
(1)对枢纽工程各水工建筑物在施工期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与变化,以及工程区的区域地质构造、水文地质条件、水库(渠道)渗漏、不良工程地质问题及地震动参数变化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
(2)对水库诱发地震进行分析与评价;
(3)对施工期间各类天然建筑材料料场及其质量变化情况进行分析与评价。
3.4土建工程
(1)对土建工程枢纽布置的合理性进行评价;
(2)对开挖后的工程地质条件变化以及对设计采用地质参数的影响进行评价,对不良地质问题的处理措施进行评价;
(3)对设计变更的合理性进行评价;
(4)对各类建筑材料试验成果及鉴定资料进行评价;
(5)对土建工程(土石方挖填、地基处理、混凝土浇筑)的施工质量及质量缺陷处理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价;
(7)对施工期安全监测成果与设计成果进行比较分析,评价土建工程安全性状
3.5地基处理及截渗工程
(1)对坝基处理设计及坝基渗流控制、断层破碎带处理和基础处理设计原则、措施进行评价;
(2)评价筑坝材料分区、施工填筑控制标准和现场碾压试验之间的关系;评价各分区材料级配、物理力学参数、施工技术参数和常温、负温下坝体填筑质量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3)对坝基处理和防渗工程施工质量是否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对坝基(肩)防渗及渗透变形稳定性进行评价。
3.6引水隧洞工程
(1)对隧洞进、出口岩石开挖高边坡及其处理措施设计的安全性进行评价;
(2)对隧洞混凝土衬砌结构设计进行复核和评价;
(3)对引水发电隧洞围岩灌浆设计的合理性及运行安全的可靠性进行评价;
(4)对围岩灌浆施工质量及效果进行评价。
3.7金属结构工程
(1)对水工建筑物各类闸门和拦污栅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质量及运行的安全可靠性进行检查和评价;
(2)对各类闸门和拦污栅的启闭机、检修桥机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质量及运行的安全可靠性进行检查和评价;
(3)对各类启闭设备的供电、照明、通信、控制系统设计质量及运行安全可靠性进行评价
3.8工程安全监测
(1)对工程安全监测设计的合理性进行评价,主要包括:监测项目,仪器型号和性能、厂家、数量,仪器埋设、安装、监测技术要求,观测精度和变形控制网精度要求;
(2)对工程安全监测设备与监测系统的施工质量和观测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主要包括:设备、埋设、率定、初始值测定、设备完好率,观测工作整编情况;
(3)对监测数据的可靠性、完整性及监测成果反映的工程性状进行评价;
(4)对观测资料的整编情况及其可靠性进行检查和评价;
(5)根据环境因素的变化,对有关水工建筑物施工期或运行期的安全监测成果进行分析;对建筑物的性状进行安全性评价。
4安全鉴定所需准备的资料
4.1所需资料分类
为满足陡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工作需要,项目法人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各方为鉴定工作准备相关工程资料,主要包括下列四类。
第一类:初步设计报告审批意见、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设计自检报告、监理自检报告、施工质量自检报告、金属结构自检报告、工程安全监测报告及重大问题专题报告等。这类资料提供给专家组成员使用并作为安全鉴定报告的附件。
第二类:初步设计报告、合同文件及图纸、招标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专题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工程验收报告以及其他有关重要工程文件。这类资料供专家组查阅。
第三类:设计、施工过程中的各类工程原始资料、试验报告、计算分析报告、验收签证资料等。这类资料供专家组抽查。
第四类:初步设计阶段工程地质报告及附图、附件;地震危险性分析专题报告、水库触发地震专题报告和地震台网设计报告;技施阶段工程地质勘察成果;现场施工地质图包括大坝地基、左右岸各类边坡、溢洪道、引水发电隧洞、泄洪输水隧洞、冲沙放空隧洞及电站等开挖后的地质编录图和地质图;各类建筑物地基、边坡、洞室等的物探测试总结报告。这类资料供专家组查阅。
以上报告经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审定,并加盖报告编制单位公章后,提交给安全鉴定单位。
4.2对资料的要求
⑴建设各方为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所提供的上述文件、图纸和其它资料,应准确可靠,并有逐级签字和单位盖章。
⑵设计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应符合上级主管部门历次审查和批复的要求并反映最终采用的成果,对有关成果应进行分析评价。
⑶工程施工、金结和设备制造、安装、监理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应有现场试验、监测、检查、验收及有关对外委托试验成果,并对这些成果提出分析和评价意见。
⑷采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应提供鉴定报告,并对实际应用成果提出评价意见。
4.3报告编写要求
为使参建各方编写的自检报告能够满足工程安全鉴定工作的需要,现提出各类自检报告应包含的基本内容及编写要求。自检报告的编写,可根据工程的不同坝型、不同建筑物组成、设计特点与单位工程划分等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不得遗漏;自检报告除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及编写要求外,同时还应参考《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有关要求。
4.3.1工程设计自检报告
(1)工程及设计工作简况。
(2)设计洪水复核及防洪标准评价。
(3)度汛方案、水库初期运用方案。
(4)水工建筑物设计采用的地震动峰值参数及抗震复核和评价。
(5)各主要水工建筑物技施设计阶段的设计原则、采用的设计参数和主要设计成果,施工中揭露的地质条件及其地质参数的修改情况。
(6)对工程安全监测系统设计进行分析评价,包括:监测项目,测点布置,仪器选型及预期效果。
(7)初步设计审定后的重要设计变更的内容及其审批文件,涉及工程安全问题的科学试验和专题研究成果。
(8)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情况及效果评价。
(9)对各主体建筑物施工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进行评价。
(10)对工程设计和施工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上述(5)-(10)部分内容,应按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分项论述和评价。
对各主要建筑物安全性进行复核和评价时,应包括安全监测资料与设计成果的对比分析。
4.3.2工程地质自检报告
(1)工程区地质勘察工作简况。简述勘察工作过程,累计完成的主要地勘工作量及初步设计阶段的主要勘察成果。
(2)地震基本烈度及地震动参数评价。简述区域地形地貌、地层岩性、构造、地震活动性、主要断裂活动性、地震烈度复核结果及工程区在《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l上的地震动参数。
(3)水库工程地质条件。对水库渗漏、库岸稳定、矿产及文物等淹没、浸没、水库诱发地震等问题进行评价。
(4)枢纽区基本地质条件。工程区地质概况包括对地形、地层岩性、构造、岩石(体)物理力学特性,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位、岩体透水性、水质分析结果),各类料场储量、质量的基本情况分析与评价。
(5)主要建筑物工程地质条件及评价。包括拦河坝(闸)地基、副坝地基与开挖边坡,泄洪(输水、冲沙、放空)隧洞、引水发电隧洞围岩分类,消力池地基与泄洪冲刷区防护基础,进水塔地基与开挖边坡,地下厂房洞室群围岩或地面厂房基础,涉及工程安全的高边坡地质条件评价,防渗线路的水文地质条件分析与评价等。
(6)结论与建议
第(5)部分是指施工开挖后揭露的地质条件及采取工程处理措施后的安全性评价。具体章节可根据需要调整。
4.3.3土建工程施工质量自检报告
(1)承包工程的工作范围、分包情况、工程形象面貌。
(2)施工质量管理情况,包括质量控制程序、试验检测、检查验收签证等的实施情况及评价。
(3)混凝土工程各种原材料的质量控制、试验、检测情况及评价。
(4)重要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施工质量控制、技术及施工工艺要求、施工原始记录、施工质量检测等方面的实施、核查情况及评价。
(5)施工有关材料、设备、工艺等现场生产性试验成果的运用情况及评价。
(6)主要建筑物地基开挖与处理、各类灌浆及排水等工程施工情况及质量检测效果。
(7)混凝土工程的原材料、配合比、施工方法、施工工艺、保温及施工质量检测等方面的情况。上述施工中采取哪些质量控制及检测措施,保证各建筑物混凝土的抗压强度、抗拉强度、抗裂、抗渗、抗冻、抗磨和抗蚀等特性满足设计要求,并以试验、检测成果说明及评价。
(8)土石坝填筑材料分区及如何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现场碾压试验,确定各分区材料的施工碾压技术参数,现场施工质量检测控制措施及其实施情况和检测效果。
(9)工程施工质量缺陷、隐患处理情况,重大质量事故原因分析、处理措施、处理工程施工质量检测和处理效果评价,并提出专题报告。
(10)工程安全监测仪器和设施安装、埋设的可靠性、精确度,初始值是否经过率定和复核,是否按设计要求进行观测,其观测资料是否系统、完整、准确,并对其进行初步评价和编制专题报告。
(11)对已施工并经验收的单元工程、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提出施工质量评价意见。
上述编写内容,要求按次序在原始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系统的统计、分析归纳,以文字说明、图、表、数据等形式形象具体地表达,提出实事求是、根据充分、有据可查的工程施工质量自检报告。
4 .4.4工程施工监理自检报告
(1)监理自检报告与《土建工程施工质量自检报告》所列的内容要求基本相同,但应从监理角度加以评述。
(2)对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工程质量的检查、签证制度是否完善进行评价。
(3)各类原材料的质量检测和工程质量检测成果是否可靠,监理单位采取何种方法和手段进行复检。对原材料质量和工程质量的可靠性进行评价。
(4)监理单位对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对工程量采用何种方法进行复核,对施工图纸采用何种方式核转,如何组织设计技术交底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阐述。
(5)对关键部位的施工准备,施工技术、施工工艺、生产性试验及施工具体实施情况进行评价。
(6)对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进行终检时,是否邀请设计单位参加,并有设计单位签署意见。
(7)单元工程和分部工程施工质量的复核及验收签证,是否均在施工单位内部先行整体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再由监理单位组织联合验收,并对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提出评价意见。
(8)对工程施工缺陷、隐患或事故的处理情况、处理效果进行评价。
(9)对工程安全监测仪器安装埋设质量及其是否同步观测,以及对监测资料系统性、准确性和对编制的工程安全监测分析报告提出评价。
根据工程监理的内容,从管理制度、原材料、施工图纸质量、工程施工质量,按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分别进行质量评价,有条件时也可按单位工程进行质量评价。提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根据充分、有据可查的工程监理自检报告。
4.3.5金属结构工程自检报告
(由设计、安装、监理、运行单位按有关内容分别编写)
(1)对各类闸门、拦污栅及启闭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验收及试运行提出评价意见,对重要闸门、埋件及启闭机的制造过程、安装工艺、检验方法、调试步骤、缺陷处理等进行必要的说明和评价。
(2)对上述闸门及启闭设备的供电、照明、控制、通信系统设计、安装及运行的安全可靠性进行评价。
4.3.6工程安全监测自检报告
(由设计、安装、监理、运行单位按有关内容分别编写)
(1)工程安全监测系统简况。
(2)对安全监测仪器设施(含内部和外部)采购率定、安装、埋设施工质量、初始值确定及观测精度、观测资料整编及分析成果提出评价。
(3)对观测值异常情况进行分析评价。
(4)对水工建筑物施工期安全监测成果进行整理分析,并评价工程的安全性。
(5)对枢纽自动化监测系统设计、施工情况及系统功能进行评价。
4.3.7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1)工程概况:工程位置,立项、初设文件批复,工程建设任务及设计标准,主要技术特征指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工程布置,工程投资, 主要工程量和总工期;
(2)工程建设简况:施工准备,工程施工分标情况及参建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及批复,主要工程开完工日期,主要工程施工过程,主要设计变更,重大技术问题处理,施工期防汛度汛;
(3)专项工程和工作: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工程建设档案
(4)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及工作情况,主要项目招标投标过程,工程概算与投资计划完成情况(批准概算与实际执行情况、年度计划安排、投资来源、资金到位及完成情况),合同管理, 材料及设备供应, 资金管理与合同价款结算
(5)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监督,工程项目划分,质量控制和检测,质量事故处理情况,质量等级评定
(6)安全生产与文明工地
(7)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阶段验收,专项验收
(8)蓄水安全鉴定和竣工验收技术鉴定蓄水安全鉴定(鉴定情况、主要结论),竣工验收技术鉴定(鉴定情况、主要结论)
(9)历次验收、鉴定遗留问题处理情况
(10)工程运行管理情况:管理机构、人员和经费情况,工程移交
(11)工程初期运行及效益:工程初期运行情况,工程初期运行效益,工程观测、监测资料分析
(12)竣工财务决算编制与竣工审计情况
(13)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
(14)工程尾工安排
(15)经验与建议
(16)附件:项目法人的机构设置及主要工作人员情况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批准文件及调整批准文件。
5安全鉴定工作安排
根据莒南县陡山水库蓄水安全鉴定和主体工程验收的进度要求,结合工程的施工进度情况,蓄水安全鉴定工作按下列步骤进行。
5.1工作大纲编制阶段
(1)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组织相关专业的专家成立专家组,进行现场鉴定,听取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各方的情况介绍。收集工程建设有关文件和初步设计、设计变更、施工记录等相关资料。
(2)确定鉴定工作重点和要求,明确鉴定任务、工作范围和主要内容;提出鉴定工作所需资料清单。
(3)分析设计、施工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影响工程安全问题,编制安全鉴定工作大纲。
(4)确定参建各方应为鉴定工作所需准备的资料,以及应补充的计算复核工作任务,明确参建各方自检报告编制要求。
5.2自检报告编制阶段
(1)设计、监理、施工、设备制造、安全监测等单位分别编制蓄水安全鉴定自检报告,项目法人编写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2)上述报告经各单位项目负责人审定,并加盖报告编制单位公章后,提交给蓄水安全鉴定单位。
5.3现场鉴定阶段
(1)专家组赴工程现场进行调查,查阅各类资料,与参建各方座谈,听取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建设各方及运行单位的情况介绍,全面了解工程建设情况;
(2)根据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对防洪度汛、蓄水方案和各土建工程、金属结构工程的设计、施工,以及施工期工程安全监测设施埋设、安装和安全监测成果等进行评价;
(3)对现场鉴定中发现的有关设计、施工质量问题,,要求有关单位进行必要的补充复核和现场检查或检测。
5.4鉴定报告编写阶段
(1)专家组集中分析、研究有关工程资料,经专家组共同研究,作出工程安全评价和能否下闸蓄水的明确结论,完成莒南县陡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报告初稿。
(2)在与建设各方充分交换意见的基础上,对报告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并经专家组全体成员签字认可后送鉴定单位负责人。
(3)蓄水安全鉴定报告经鉴定单位负责人审定后正式提交项目法人。
6安全鉴定专家组组成
莒南县陡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蓄水安全鉴定专家组名单
附:
建设各方应为安全鉴定报告提供的主要图纸
1枢纽工程总布置图
2水库综合性表
3坝轴线地质剖面图
4天然建筑材料分布图
5大坝(含二级坝)平面、横剖面及上、下游立视图
6大坝灌浆、混凝土防渗板墙布置图
7大坝安全监测布置图
8溢洪道布置图、结构图
9放水洞布置图、结构图
10 1号防汛交通桥布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