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 计 报 告 索引号:Z 1
德信审字[20 ]第 号
ABC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后附的ABC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XX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XX年度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XX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
贵公司未对20XX年12月31日的存货进行盘点,金额为X万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40%。我们无法实施存货监盘,也无法实施替代审计程序,以对期末存货的数量和状况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审计意见
由于上述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我们无法对贵公司财务报表发表意见。
山东德信有限责任 中国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 (签名并盖章)
中国.德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签名并盖章)
二○ 年 月 日
第二篇:绿 大 地:关于对公司20xx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20xx-04-30
关于对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度财务报表
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4层 0 邮编:100044 电话:010-88354836 Add: 4th Floor, Guoxing Building, No.22 Shouti South Road, 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Postal code. 100044 Tel: 010-88354836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关于对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度财务报表
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大地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xx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xx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中准审字[2011]1362号)。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4 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的规定,现将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涉及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
1、20xx年12月30日,绿大地公司20xx年至20xx年度财务凭证和董事会会议记录等资料被公安机关调取。截止审计报告日,上述资料仍未退回。20xx年3月17日,绿大地公司控股股东、原董事长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被公安机关逮捕,目前案件正在侦查中。
2
、在审计中,我们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4层 1 邮编:100044 电话:010-88354836 Add: 4th Floor, Guoxing Building, No.22 Shouti South Road, 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Postal code. 100044 Tel: 010-88354836
据识别绿大地公司的全部关联方,由此,无法合理保证绿大地公司关联方和关联方交易的相关信息得到恰当的记录和充分的披露。
3、2009 年度绿大地公司依据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联评报字(2010)第274号评估报告,对马龙县月望基地土地使用权和文山广南林地使用权计提了无形资产减值准备58,300,500.00 元;依据退回苗木统计表、死亡苗木现场勘验记录,确认2009 年苗木销售退回158,310,200.00 元(其中属2010 年退回的2009 年苗木销售74,528,760.00 元),确认2008 年苗木销售退回23,485,195.00 元(全部为2009 年退回的2008 年苗木销售);依据死亡苗木现场勘验记录,确认2009 年发生的苗木损失155,082,643.25 元并列入营业外支出。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6及六.12所述,绿大地公司20xx年度生物资产盘盈、盘亏净损失7,796,867.07元,生物资产减值损失21,037,238.80元。
4、我们按照绿大地公司账面价值为43,558,579.75元的北京基地温室资产现有用途的收益状况,判断该项资产已出现明显减值迹象;绿大地公司基于对该项资产的产业规划及经营方式转变等原因而认为该项资产不会发生减值。
5、20xx年度,绿大地公司的“成都198工程项目”确认工程收入36,196,305.78元和工程成本27,239,884.30元,绿大地公司不能提供经建设方和监理方确认的完工进度和完整的工程合同预计总成本,且工程部所提供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4层 2 邮编:100044 电话:010-88354836 Add: 4th Floor, Guoxing Building, No.22 Shouti South Road, 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Postal code. 100044 Tel: 010-88354836
已完工工程实际成本与财务部的相关记录不一致,财务记录成本较工程部记录成本多2,769,547.79元。
6、绿大地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绿大地园艺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因长期无交易记录被银行冻结。
二、出具非标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依据和理由
1、关于无法表示意见第1条。
绿大地公司20xx年至20xx年度财务凭证和董事会会议记录等资料被公安机关调取,绿大地公司控股股东、原董事长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罪被公安机关逮捕,目前案件正在侦查中。我们认为目前没有证据表明该事项对绿大地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产生多大影响,亦无法采取其它适当的审计程序,以判断绿大地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
2、关于无法表示意见第2条。
由于受审计手段的限制,我们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识别绿大地公司的全部关联方,由此,我们无法合理保证绿大地公司关联方和关联方交易的相关信息得到恰当的记录和充分的披露。虽然我们认为目前没有证据表明绿大地公司对该事项的账务处理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 号-非标准审计报告》,除了向管理层尽可能获取相关财务资料外,我们还执行了向对方客户函证和查询对方客户工商登记信息等程序,但回函和查询的情况无法进一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4层 3 邮编:100044 电话:010-88354836 Add: 4th Floor, Guoxing Building, No.22 Shouti South Road, 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Postal code. 100044 Tel: 010-88354836
步提供审计依据,我们无法采取其它适当的审计程序,以判断交易的真实性和公允性。
3、关于无法表示意见第3条。
由于受无法表示意见第1条所述事项的影响,虽然我们认为目前没有证据表明绿大地公司20xx年度的资产减值、苗木销售退回和死亡苗木损失,及对20xx年度的生物资产盘盈、盘亏净损失和生物资产减值损失的账务处理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但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绿大地公司上述事项的交易性质及其影响程度。
4、关于无法表示意见第4条
由于公司就该项资产的产业规划及经营方式转变的实施结果及收益状况的改变存在不确定性,我们无法对此事项对绿大地公司财务报告的影响程度进行准确判断。
5、关于无法表示意见第5条。
由于绿大地公司不能提供“成都198工程项目”经建设方和监理方确认的完工进度和完整的工程合同预计总成本,且工程部所提供的已完工工程实际成本与财务部的相关记录不一致,我们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相关会计认定进行合理确认。
6、关于无法表示意见第6条。
绿大地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绿大地园艺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4层 4 邮编:100044 电话:010-88354836 Add: 4th Floor, Guoxing Building, No.22 Shouti South Road, 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Postal code. 100044 Tel: 010-88354836
长期无交易记录被银行冻结,虽然我们认为目前没有证据表明该事项对绿大地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产生影响,也没有证据表明绿大地公司的账务处理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对该公司银行账户的交易记录及银行存款余额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予以确认。
我们无法对前述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做出判断。
三、本专项说明的使用限制
不得用作其他用师无关。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迪航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飞鹰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4层 5 邮编:100044 电话:010-88354836 Add: 4th Floor, Guoxing Building, No.22 Shouti South Road, 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Postal code. 100044 Tel: 010-88354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