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xx公共机构节能改造、节能应用项目情况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备注:1、项目名称填报范围包括各项用能设施设备、线路的节能改造,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新建或既有建筑物的节能材料改造应用等。
2、建设内容主要是指具体的改造范围、区域及内容。
3、改造建筑面积是指实施节能改造的建筑面积。
4、节能量是指节能改造后达到的预期节能目标值或达到节能设计标准中的节能量比例。
5、建设起止时间主要明确是否为已建成(使用)、拟建、在建;如为在建项目,请明确预期完工时间,或已完成的工期及暂停(缓建)原因;已建成的,请注明投入使用日期。
6、证明材料包括建筑节能诊断报告(或建筑能源审计报告)、节能改造项目合同、项目节能改造实施方案、竣工验收材料、项目实施进度表等资料,要求和表格一并报送。
7、本表由各收文单位填报,系统主管部门汇总本系统情况后填报。本表可复印填报。
第二篇:项目节能登记表空白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填表日期:20xx年5月14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