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役化工装置(设施)安全设计诊断报告内容要求
一、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地址和安全许可情况以及未经正规设计的化工装置(设施)的名称、规模、技术、工艺、装置、设施、主要原材料、产品等。
二、安全设计诊断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目录)
三、诊断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
(一)装置(设施)布局
(二)工艺技术及流程
(三)主要设备和管道
(四)自动化安全控制
(五)公用工程
四、整改建议意见
五、有关图表(主要包括总平面布置图、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平面布置图、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气体检测平面布置图和主要设备设置一览表等)。
第二篇:苏州市在役装置安全设计诊断主要内容
苏州市化工装置安全设计诊断要点(或重点内容)
1 企业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
(2) 地 址:
(3) 所在功能区域(区域符合性):
(4) 周边安全条件(含相邻企业敏感目标):
(5) 主要负责人:
(6) 安全管理部门在企业组织架构中位置:
(7) 安全管理人员:
(8) 从业人员数:
(9) 电 话:
(10) 设计单位:
(11) 产品名称(含副产品):
(12) 化工装置及规模:
(13) 储存设施:
(14) 主要原辅材料:
(15) 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16) 涉及油库及等级:
(17) 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18) 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1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等级:
(20) 涉及剧毒、易燃易爆化学品高危储罐:
2 化工生产装置安全设计诊断主要内容
2.1 设计诊断总体要求
依据国家及省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定,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化工(含危化品)生产企业未经正规设计的化工装置必须由具备相应化工
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诊断,依据《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2〕87号)、《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苏安监[2012]237号)和《关于印发20xx年苏州市道路交通等六个重点领域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苏安〔2013〕2号)的要求,确定了工艺技术及流程、主要设备和管道、自动控制、重要设备设施布置等设计安全诊断的重点内容。
2.2 工艺技术及流程
2.3 主要设备和管道
2.4 自动控制
2.5 重要设备设施布置
3
诊断检查结果(需根据国家局统计要求加统计表格)
4 有关图表
(1) 总平面布置图
(2) 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
(3) 生产和储存装置(设施)平面布置图
(4) 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平面布置图
(5) 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
(6) 防雷防静电布置图
(7) 主要装置设备、设施和安全附件一览表(设备装置一览表应注明检验、
检测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 相关法律法规
总管三〔2012〕87号) (1) 《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安监
(2) 《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苏
安监[2012]237号)
(3) 《关于印发20xx年苏州市道路交通等六个重点领域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
治方案的通知》(苏安〔2013〕2号)
(4)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1〕95号)
(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
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
(6)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3〕12号)
(7)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
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
(8)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目录和调整
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3号)
(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10)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40号令)
(11) 《江苏省安监局关于规范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苏
安监〔2009〕10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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