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实习第 3 周报告
实习工作顺利的进入了第三周,我发觉对于侦查监督的工作,自己随着时间渐臻佳境。在周处长以及刘主任等前辈同事的热心指导之下,我又学到了很多的实践经验:
本周的工作首先通过对个别案件的处理和跟进,更进一步强化了我对侦查监督科工作的了解和认识:公安机关移送提请批准逮捕书之后,经过检察机关提审犯罪嫌疑人,确定其是否有必要对其进行逮捕,并完成审查报告,向公安机关发送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或是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最后公安机关在回执中将执行情况报告检察院。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是“##山、宣玉国的非法买卖爆炸物罪”的案件,这是我协助李姐进行的一个案件:从收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提请逮捕通知书开始,对案情进行了仔细的分析,确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逮捕的条件,该案件中先对犯罪嫌疑人的年龄进行相关审查,再通过犯罪“四个构成要件”判断该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行为可否被判处刑罚。根据该案件的相关情况,被告人##山以6000元的价格从一外地人手中购买电雷管10000枚,其朋友宣玉国用于开采铁矿生产,已使用117枚,剩余的9883枚被抚宁县公安局收缴。首先从主观要件上来判断,其购买电雷管的目的是在于开采铁矿生产,本身并不具有侵犯公共安全的主观意思,但是其明知是爆炸物而进行非法买卖,则已经符合了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的主观要件;其次从主体角度分析,本罪的两个主体均为一般主体,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达到法定的年龄;客体要件上虽然其购买电雷管的行为目的在于进行铁矿石的开采,但是这种具有巨大破坏性和杀伤力的爆炸物的存在,本身也就意味着对相应的公共安全的威胁和侵害。一旦其被犯罪分子所控制,有可能会危及到广大民众的生命安全、国家财产安全,给社会治安留下极大的隐患;从客观要件上看,##山和宣玉国进行的是非法买卖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许可,私自对爆炸物进行购买和出售,均以本罪论处。根据以上四个条件的分析,基本上可以认定,二者的行为触犯了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之后即是程序性的问题,通过周五下午我们的讨论,基本形成对案件的认识,最后通过了李姐的审查,将相关的资料和决定发送给公安机关,发送了批准逮捕的决定。至此一个案件告一段落,我也对相关业务的进程了然于心。
最近这一周我已经渐渐融入这个科室,融入了这个大集体,通过对案件的讨论和与大家的接触,不仅学到了很多专业性的知识,而且也渐渐的开始接触其他类型的工作:我本以为我们的工作重心主要集中在对于案件的审查工作,每天的工作就是面对一个又一个的案件,简单的重复和叠加。后来发现没有那么容易,不仅要时常进行业务方面的相关学习培训,而且也要配合检察院内部最近在开展的职业化建设工作;不仅要处理日常的案件,而且也要对法律文书进行书写等。工作起来的时候真的没有那么容易,我进一步认识到工作是很复杂的事情,并不是我想象中的那种到了工作岗位上每天的工作内容都基本上是简单的重复,真可谓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走好每一步,才能获得成就。
第二篇:法学学生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实习报告之六
毕业实习第 6 周报告
实习已经到了第六周,将近一个多月的时间已经过去,这段时间我尽力将考研和实习紧密结合起来,这还是第一次在这么关键的时段将工作和学习紧密结合,因此做起来并不容易,遇到了很多的障碍。尤其是到了这周,考研的决战时刻已经到来,很多战友都已经进行最后的冲刺和总结工作,因此我常常睡眠不足的去工作,为此也严重的影响了工作效率。周处长和同事们都很关心我,看到我的工作状况之后决定派给我一些比较容易的工作,例如协助检察官办理相关案件,从事法律文书的书写工作,帮助同事打印有关案卷的材料等较为简单以及占用时间较少的工作。当然虽然工作零碎,我还是在细致微小的工作当中学到自己应该掌握的知识。 在检察院的这将近一个月的时间之内,近期最多的工作就是进行相关法律文书的书写,工作要求是其比较容易但是也不乏对细心和专注的要求,我在此过程中不仅乐在其中而且收获颇丰。写得最多的法律文书就是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当然还有其他文书,如询问提纲等。检察院的法律文书的书写并不是我想象的那么简单——自从上了大学之后,我们资料和相关资讯的查询和了解大多上来源于互联网,需要什么网上搜索引擎立刻能帮我们找到答案——于是我还是照常在网上查找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的格式形式。结果写出来的东西不伦不类,不符合要求。为此师父刘主任对我进行了训斥,他说网上的东西仅供参考,不够专业。“纸上得来终觉浅,须知此事要躬行”,要想使得法律文书的书写工作进行的更具有系统性和专业性,必须要多读多写多练才能达到目的。我的方式是懒人达到目标的方式,专业人一眼就能识出。师父对我的耳提面命让我羞愧不已,于是我积极主动的查阅以往同事撰写的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并且进行相关资料的总结和对比,发现写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是具备专门的格式的: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二、发案、立案、破案经过;三、经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四、需要说明的相关问题;五、对于案件的处理意见。师父再三对我强调,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这些类似的法律文书对当事人具有绝对效力,因此与当事人的利益切实相关。所以在填写的时候,一定要绝对的精确,不能有丝毫差错,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犯罪事由等等。制作法律文书一定要有细致入微,经过反复的查看和验证之后,才能加盖人民检察院的公章,然后送达公安机关,进而产生相关的法律效力。 最近这一周的实习工作,我集中的了解了法律文书的书写格式和规矩,并且发现自己的耐心和细致在逐渐的提升,想问题办事情开始逐渐的落到细微之处,能够发现微小的错误和过失,我想这种能力会在我将来的学习和工作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帮助我在细微之处体现自己的能力和水平,将落到我手中的任务都能准确无误的完成。这一周的工作,让我受益匪浅,给了我很多有益的启示。此后我将继续努力,在细微之中找寻真理,不断进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