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货检验流程图 QA 出货检验流程图职责部门:生产部/ 职责部门:生产部/品质部 职责部门: 职责部门:品质部 职责部门:PMC/仓库部 职责部门:PMC/仓库部制造检验合格<FQC>转线包装/单机出货QA 抽样检验 BOM 配件 检验規范 实施检验 CR= 0 AQL MA=0.40 M I= 0.65产品检验标准书检验记录 品质部/<QA 检验报告>合否判定不合格责任部门返工参照<不合格品处 理程序>合格 贴 Pass 标示﹐签<成品入入库收單>相关部门出货安排编制 日期王沛 2012.03.26审核 日期核准 日期
第二篇:P-Q-013 QA出货检验程序PIT
1.目的
1.1.本规范制定的目的是对待出货的产品进行检验或试验,确保产品品质符合客户要求。
2.适用范围
2.1.本规范适用于对半成品或成品在出货前进行的检验或试验。
2.2.本规范适用于对已包装的或未包装的半成品、成品在出货前进行的全检或抽检方式。
3.定义
3.1.QA:是QUALITY ASSURANCE的英文缩写,意为品质保证,即通过检验和试验对待出货产品品质进行控制的一种品质控制方法。
4.职责
4.1.品质部经理负责根据客户要求及本公司品质控制实际需要指定出货检验方式,并对出货检验的结果进行审核及处理。
4.2.生产部/工程部技术人员或维修人员负责对QA检验出的不合格品进行分析。
4.3.生产部负责对QA检验出的不合格品进行返工处理。
5.程序内容
5.1.出货检验的实施
品质部经理根据客户要求及本公司对品质控制的实际需要选取合适的检验方式,通常采用抽样检验或全检的方式。
5.1.1.抽样检验
5.1.1.1.对于经过制程检验合格(炉后QC PASSED)后的产品,根据批量大小及抽样计划要求,随机选取样本执行抽样检验。
5.1.1.2.抽样时采用MIL-STD-105E标准,普通Ⅱ,单次抽样计划,对于PCBA类产品AQL选择MAJ 0.4,MIN1.0,对于成品类产品AQL选择MAJ 0.65,MIN 1.5,当客户有特殊要求时,则抽样计划的选取以客户口头或书面要求为准。
5.1.1.3.QA检验员对于抽取出的样品,按照相关的作业指导书和“产品缺陷描述及分类规范”进行检验,识别出不合格品,并对不合格品的数量与允收水平进行比较,从而作出判定。,,
5.1.1.4.对于判定合格的产品批,在《产品送检单》上“本批最终判定”一栏,作出合格标识并签名后放入QAPASS区,由生产部包装员统一集中进行包装,包装完成后QA复检产品包装是否正确,如果无误,在产品的外包装箱上的“状态单”上盖上“QAPASSED”印章,并填好《QA抽检报告》交品质经理审批后一联交生产部包装员,物控部凭此单入库出货。
5.1.2.全检
5.1.2.1.当客户有特别需要对产品进行全检后出货或品质部主管/经理基于公司品质控制的实际需要认为需采用全检时(如客户样机/试产样机/清机尾数≤100PCS/维修补件等,由其指示QA对待出货的产品进行全数检验。
5.1.2.2.QA检验员对产品按照有关作业指导书及产品缺陷分类规范进行全数检验,
识别出不合格品,并对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5.2.出货检验不合格批的判定
5.2.1.对于抽检识别出的不合格品,将数量与AQL水平相比较,若超出则判不合格,具体方法依“抽样计划使用规范”执行。
5.2.2.对于全检识别出不合格品后,此批产品判作合格,但需将不合格品处理合格后才对该批产品作出判定。
5.3.出货检验的频次
5.3.1.对于非包装成品,出货检验前通常需执行一次正常检验。
5.3.2.对于需包装的成品,出货检验前通常需执行两次正常检验,即包装前检验和包装后检验。
5.3.3.对于经返工处理的批量,需在返工后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货。
5.4.不合格品的处理
5.4.1.对于QA检验识别出不合格品需标识,并隔离摆放,经QA拉长或品质主管/经理确认后交生产部/工程部技术员或维修人员分析、检讨,具体方法参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5.4.2.对于QA检验判定不合格的批次,经品质部主管/经理审核确认要进行返工处理时,由品质部QA在《产品送检单》“检验记录”栏的“不良描述”中写明不良现象并交主管/经理复核后通知生产部对机并进行返工处理。
5.4.3.必要时,相关部门对QA检验判定不合格批次提出特采申请,并交不合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具体方法参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对于特采批次,由品质部QA作适当标识并维持相应记录。
5.4.4.必要时,品质部按“纠正及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要求向责任部门发出“纠正行动要求(CAR)”或“预防行动要求(PAR)”,并跟进处理结果直至改善为止。
5.4.5.对于不合格品经返工或返修后进行重新检验,合格后才可出货。
5.5.记录
5.5.1.有关检验结果记录在《QA检验报告》、《QA抽检日报表》、《产品送检单》、《品质部QA生产抽样记录》,并按“品质记录控制程序”要求予以维持。
6.参考文件
6.1.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6.2.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3.纠正及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4.抽样计划使用规范
7.附件
7.1.《QA检验报告》
7.2.《产品送检单》
7.3.《QA抽检日报表》
7.4.《品质部QA生产抽样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