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单评价标准
1、 一般项目齐全:包括姓名、性别、年龄、送验科室、检查编号
(住院病人应正确填写住院号及床号)。
2、 检查所见内容:根据不同专业均应具体、详细描述检查所见。
3、 诊断报告;有报告资格者可下诊断性临床报告;无资格者仅做
描述性结论。
4、 临床检验报告单:应有检验值参考范围、异常结果提示、接收
标本时间、操作者姓名、审核者姓名。临床检验报告应当使用中文或者国际上通用的、规范的缩写。
5、 报告医师签名。
注:上述项目其中一项不合格均视为不合格报告单。
报告单不合格率≤2%,每增加1%扣0.5分。
医院质量控制科
201 5年4月
第二篇:营养评价报告单1
营养评价报告单
营养评价报告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