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属各部:
本月起,各部门对于ERP系统的盘点数据处理按照如下要求执行:
1、各单位/部门在盘点当日完成盘点数据录入(aimt820);
2、各原料仓、线边仓在盘点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盘点差异分析 (aimr820);
3、各原料仓、线边仓打印差异报表,附差异原因分析,交财务签字对差异进行确认。在盘点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盘点差异调整;
4、各线边仓作差异原因分析时,需对物料标准用量给出调整建议,并将调整意见提交BOM维护人员进行标准用量的调整;物料标准用量的调整需在建议提交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
5、盘点差异调整方式:无差异的部分,通过盘点过账(aimp880)进行处理。有差异的部分,通过杂收杂发的方式进行处理(原料仓:aimt301/aimt302,线边仓:aimt311/aimt312),单据理由1011;
6、各单位打印差异调整单据,签字后交财务进行过账处理;
上述各时间节点如有调整,以财务部通知为准!
上述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第二篇:库存盘点作业规范
库存盘点作业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