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表应当使用中文填写,字迹为黑色,文字应当打字或印刷,提交一式一份。
二、本表第①栏应填写请求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请求人是单位的,应当填写总部所在地和营业所所在地;请求人是个人的,应当填写国籍和经常居所地。请求人为多人又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填写在第一栏的请求人为第一请求人。
三、本表第②栏,请求人为外国人并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或者第一请求人为单位的,应当填写联系人及其地址、邮政编码、电话。
四、本表第③栏,请求人为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应当在该栏中填写另一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及邮政编码。
五、本表第④栏,请求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填写经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并注明机构代码。专利代理机构指定的专利代理人不得超过两人,同时注明专利代理人的执业证号码。如果请求人是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第④栏中填写的专利代理机构信息应当与该专利申请或专利中记载的内容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办理著录项目变更手续。
六、本表第⑤栏所填写的内容应当与该专利申请请求书中记载的内容一致。如果该申请或者专利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应当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变更后的内容填写。
七、第⑥栏中的方格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的,应当在方格内作标记。
八、本表第⑦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请求人为个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或者盖章;请求人是单位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有多个请求人的由第一请求人签字或者盖章。
第二篇: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申请书
请求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申请书
申请人:
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申请事项
请求转为适用普通程序审理 公司诉申请人 纠纷一案。
申请理由
你院已受理 公司诉申请人 纠纷一案,申请人于 年 月 日接到法院的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书后方知原告起诉事宜。 你院定于 年 月 日交换证据并开庭,我方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在不足 日内收集证据、准备应诉时间紧迫,且本案历时久远,又涉及被告企业改制、人员更迭等问题,查找相关资料十分困难。故请求法院按普通程序审理此案,给予被告补足30日举证期限。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
二〇一三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