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全体合伙人签字: 申请日期:
合伙企业注销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及相关说明
相关说明:
1、 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签字,字迹应清楚。
2、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者有委托权限的代理人盖章或签字(自然人)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3、 第2项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该委托书指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负责办理合伙企业的证明文件,由全体合伙人签署。
4、 第3项其内容包括:
(1)合伙企业解散的原由和时间;
(2)清算人的名单及职责;
(3)清算步骤和具体安排;
(4)合伙企业债权债务及其处理;
(5)清算方案及其执行情况;
(6)清算人履行职责情况;
(7)其他需说明的内容。
5、 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合伙企业,应当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准予注销登记决定书。
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委 托 人:
被委托人:
委托事项:
被委托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修改任何材料;
2、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3、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委托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盖章或签字: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设立登记由股东、出资人盖章、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由全体董事签字;公司、非公司企业变更、注销登记由本企业盖章;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由全体合伙人签字,变更、注销登记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签字;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由投资人签字。
2、被委托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1、2、3项后签署“同意”或“不同意”;第4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领取核准注销通知书及归档情况
注:领取人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其授权人。
第二篇: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表
编 号:
公 司 注 销 登 记 申 请
分公司名称 注 册 号
海 南 省 洋 浦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制 表 分 (盖章)
分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出具的注销决定,注明注销的原因。
4、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5、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适用本规范。
《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http://qyj.)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1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 请 人 : 指定代表或者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项 :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同意□不同意□修改任何材料;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注:1、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 企业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
2、申请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字;申请人为董事会的由全体董事签字。
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1、2、3项选择“同意” 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4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2
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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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缴《营业执照》及归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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