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经纪机构分支机构设立申请表(表5)
注:一、本表需附以下材料:(1)法人机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2)董事会或者全体合伙人关于设立保险经纪分支机构的决议;(3)拟设保险经纪分支机构内部管理框架;(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保险经纪机构上一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5)保险经纪机构前1年内接受保险监管、工商、税务等部门监督检查情况的说明及有关附件(如受过行政处罚,需提供有关行政处罚书复印件);(6) 需要增加注册资本或者出资的,提供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资本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 (7)已设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地址、负责人、工商注册时间、经营区域和业务范围以及是否受过处罚等);(8)拟任主要负责人的任职资格申请材料;(9)经营场所证明文件;(10)计算机软硬件配备情况说明;(11)上述第4、5项要求,开业不满1年的提供开业以来的报告。二、本表填写内容须用计算机格式打印,签名(盖章)处须本人签名(或单位盖章)。三、联系电话处需同时填写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号码。
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设立分支机构的可行性分析,
第二篇:设立外资保险分公司申请表
设立外资保险分公司申请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填表说明
一. 本表为设立外资保险分公司正式申请表。
二. 表内所列内容(签字除外)需用中英文填写。中文在前,英文在后,并均需打印。
三. 本表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一. 总公司基本情况
1. 名称
2. 所在国或地区
3. 地址
4. 提出申请前1年年末资产总额(折美元)
5. 提出申请前1年年末资本总额(折美元)
6. 注册时间和地址
7. 董事长、总经理姓名
3
二.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
2.地址
3.营运资金数额
4.高级管理人员姓名及职务
4
三.申请经营业务种类
5
四.其他
申请单位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