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国际船舶运输业务申请书
第二篇:水路运输申请书
附表九 编号
水路运输新增运力变更经营范围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
申请人地址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制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由申请新增运力或变更经营范围的企业、单位或个人填写,报送规定的审批机关和抄报单位;
二、“附件名称”栏应填写必须随附的资料名称:船舶证书,主要船员名单及其职务证书,客运航线沿途停靠港(站、点)当地县以上航管部门证明,新增资金数额和来源证明,变更经营范围船舶的原运输许可证或其复印件,个体(联户)船舶还应附有乡(镇)以上政府出县的证明文件和新增船舶的船舶保险证明。
主送机关:
抄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