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家庭经济贫困证明
说明: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填写此表,入学后将此证明材料交至录取学院,将作为贷款证明材料。
2、以上信息均为必填信息。
3、填写时必须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 ;签字必须为父母(监护人)亲笔签字。
4、姓名等信息必须与身份证一致;家庭住址必须到最小单位:农村到组到户,城镇到街道门牌号栋号单元号。
5、盖章必须是民政部门公章,若无“民政”字样,须再多加一枚盖当地政府公章(乡、镇或街道一级)。
第二篇:关于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必备材料
关于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必备材料
有 1.《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原件(请登 东莞理工学院学生处学工在线网站学生奖贷勤专栏下载填写);
有 2.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请复印正反两面)、户口簿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含姓名及相片 页,2009级新生请用录取通知书代替);
有 3.借款学生父母(监护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请复印正反两面)、户口本首页(户主的页面)及父母( 监护人)户口本单页复印件(请将父亲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和母亲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暂无4.若借款学生来自单亲家庭,须提供下列资料:
(1)借款学生父母一方死亡的,需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
(2)借款学生父母离异的,需提供父母离婚证的复印件或父母离异的相关证明原件。父母离异的相关证明必须加盖县( 区)级以上(含县(区)级)婚姻登记专用章;
(3)借款学生为孤儿的需提供所在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民政局出具的加盖公章证明原件;
有 5.借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家长承诺书》原件(请登录东莞理工学院学生处学工在线网站学生奖贷勤专栏下 载填写,《家庭经济困难证明》里经办人一栏务必由经办人签名,学校将进行核查;借款学生家长(监护人)请在《 家长承诺书》家长亲笔签名处签字,并附家庭联系电话和家庭详细联系地址);
易 6.学生成绩单
(高年级学生提供在校上学年成绩单,有不及格科目但补考后及格成绩未出来的请出具任课老师证明并加盖所在院( 系)公章);
7.未成年学生需有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书面同意申请(授权)证明原件;
8.学生如有配偶,请提供配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复印在同一页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