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大学20xx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2〕8号)等文件精神,为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人才,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苏州大学20xx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大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指本科生个人或本科生团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的设计、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展示和交流、项目结题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指本科生团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通过角色分工,开展商业计划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创业实践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指本科生团队在本校指导教师和企业指导教师的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并以
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条件
1.所有申请者要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意识,项目主持人的学年学分绩点应在本专业的前30%,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请者仅限本科生个人或团队,主要面向本校四年制本科二年级学生或五年制本科专业、七年制专业的二、三年级学生。
3.项目团队实行主持人负责制,创新训练团队人数一般不超过3人,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团队人数可适当增加,但一般不超过5人。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选题要求
1.从我校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教学中延伸出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的课题;
2.我校教师科研项目中的可由学生独立开展研究的子课题;
3.企事业单位在实际生产、经营管理中诞生的课题;
4.由学生自主寻找的课题;
5.由大学生创新计划项目、莙政学者研修项目、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等项目研究中诞生出的具有研究价值的新课题;
6.课题难易度应适合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能独立完成为宜;其工作量应能够利用执行时限内的课余时间(包括寒暑假期)完成。
创业实践项目选题需结合企业的合作平台及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计划)的成果;
7.已获得资助并正在实施或已经结题的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莙政基金、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其他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项目主持人及成员
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各类项目主持人仅限1人。每个学生只能参加一个项目,不得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三)项目指导教师
每个项目均须由配备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国家级、省级项目学校指导教师应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或具博士学位)。创新训练项目应至少配备指导教师1名;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应配备2名或以上指导教师,实施学校指导教师和企业指导教师双重指导制度。创业类项目指导老师应具有创业经历及创业指导经验。指导教师主要负责指导学生进行项目管理和研究,监督项目的实施。每位指导教师不能同时指导两个项目。
(四)项目执行要求
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的执行期为2年,不可延期。创业实践项目的执行期为2年,最长不超过4年。创业实践项目若项目未结题时项目主持人已毕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更换主持人;若确有需要且能继续履行项目主持人责任的情况下,允许项目主持人毕业后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该创业实践项目的主持人。
各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进行进展或中期检查、提交进展(中期)检查报告。项目申报者要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尽量保证在校期间完成。
(五)学校鼓励学科交叉融合,鼓励跨学院(部)、跨学科、跨专业合作研究,联合申报,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学院(部)、跨学科、跨专业合作项目。
(六)所有项目经评审立项后均须填写项目任务书,以明确项目实施的进度、成果要求及根据确定的经费资助额度进行项目经费预算等。
四、申报时间安排
1.20xx年5月21日17:00前各学院(部)将本单位的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20xx年苏州大学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附件2《20xx年苏州大学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3《苏州大学20xx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统一提交至教务实践教学科,项目申报汇总表中要求对国家级、省级、校级申报项目按推荐的先后进行排序。所有上报材料均需提交电子文档,其中项目申请书需同时提交纸质文档一式二份,汇总表需同时提交纸质文档一式一份。
2.20xx年5月22日-5月23日学校根据各学院(部)的申报项目数量及排序,确定国家级、省级申报项目的参评名单,并组织评审专家对国家级、省级参评项目进行答辩评审。国家级、省级申报项目的现场答辩安排和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请各项目申报者提前做好准备。校级项目由评审专家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3.20xx年5月25日-29日学校对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4.20xx年5月30日学校将国家级、省级项目推荐上报教育部或教育厅,校级项目发文公布。
五、各学院(部)申报额度
1.创新训练项目:见附件4《苏州大学20xx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各学院(部)申报限额一览表》
2.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理工类学院(部)、医学部申报数量为0-3个,人文艺术类学院申报数量为0-1个。
六、联系人:陈忻华;联系电话:67166531;Email:chenxinhua@
本次项目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部)认真组织好此项工作,并严格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申报工作,逾期不报视同放弃。学校将按时组织评审并向教育部或教育厅进行项目推荐。
特此通知。
第二篇:20xx年第二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立项名单
20xx年第二批“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立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