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填 表 说 明
一、本申请表应当使用计算机打印,内容应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
二、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表内容;
三、企业应协助申请人办理注销申请,市、州建设主管部门应及时督促申请人办理有关注销注册手续;
四、有关审查意见和签名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字迹要求工整清晰;
五、封面中“市、州建设主管部门”,是指注册建造师注册聘用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市、州建设主管部门;
六、申请注销注册者应向市、州建设主管部门交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七、各类证书原件的复印件、证明材料应真实、清晰、简要;
八、所提交的表格和附加材料统一使用A4纸。
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汇总表
制表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1、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工作业绩情况
3、一∕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4、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5、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
6、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7、一/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
8、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
9、一、二级建造师注册初审汇总表
10、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二级建造师注册初审意见表
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编号:
工程业绩情况
填 表 说 明
一、本申请表应使用计算机打印,内容应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 二、有关审查意见和签名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字迹要求工整清晰。
三、“身份证明”优先使用个人身份证。按国家规定,没有身份证人员可使用军官证、警官证,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可使用护照。
四、“企业资质类别” 是指申请人所在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企业主项资质及等级。 五、“一/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专业类别”、“取得方式”是指申请人通过考试或考核认定取得的一/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所注明的专业类别。
六、“一/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是指申请人取得一/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又取得其它专业考试合格证明上所注明的专业。
七、 “申请注册专业”是指申请人本次申请注册的专业,按《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十个工程专业类别的简称填写(申请注册专业与企业资质类别没有必然的对应关系)。
八、“继续教育情况”是指取得一/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申请人参加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学习的情况,必修课和选修课完成学时按规定记录、认可的学习内容所对应学时的合计值填写,并应提供相应的复印件;对于取得一/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3年内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本栏可不填写。
九、“其它注册情况”栏中“注册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是指取得国家规定的注册建筑师、注册规划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注册证书名称和证书编号。
十、拥有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原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拥有情况”栏目。 十一、“不予注册情形”指《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第十七条所列的情形之一,如有应在相应的数字上打上“?”。 十二、“工程业绩情况”,栏中“规模”可按批准的建设文件明确的工程投资、面积和长度数量指标、专业工程等级或申请人工作涉及的工程范围、工程造价等内容填写;“工作内容”应填写申请人所承担的业务工作性质、所从事的专业工程或工程管理工作等;“担任职务”是指申请人在该项目中的工作岗位;“起止时间”应按申请人在项目中所“担任职务”的开始和结束年月填写。本栏填写要求突出要点、言简意赅,尽量在规定的栏目中填写,如确实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但本栏内容不作为延续注册审批的必要条件。
十三、各类证书原件的复印件、证明材料应真实、清晰、简要, 表格和附加材料统一使用A4纸。
一∕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编号:
填 表 说 明
一、本申请表应当使用计算机打印,内容应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
二、有关审查意见和签名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字迹要求工整清晰。
三、 “身份证明”应优先使用个人身份证。按国家规定,没有身份证的人员才可以考虑使用军官证、警官证,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可使用护照。
四、“原注册证书情况”栏中“注册专业”是指原批准的在注册有效期期限内,且未失效的注册专业;“注册有效届满日期”指注册证书有效期截止年、月、日;“申请延续注册专业”一一应对延续注册专业填写。
五、“继续教育情况”,是指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内参加规定必修课和选修课学习情况,必修课和选修课完成学时按规定记录、认可的学习内容所对应学时合计值填写,并附相应的复印件。
六、“注册有效期内主要工作业绩”栏中,应按年份顺序分别填写。其中:“规模”可按批准的建设文件明确的工程投资、面积和长度数量指标、专业工程等级或申请人工作涉及的工程范围工程造价等内容填写;“工作内容”应填写申请人所承担的业务工作性质、以建造师名义所从事的专业工程或工程管理工作等;“担任职务”是指申请人在该项目中的工作岗位。本栏填写要求突出要点、言简意赅,如填写不下,可另加附页,但本栏内容不作为延续注册审批的必要条件。
七、“不予注册情形”指《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第十七条所列的情形之一,如有应在相应的数字上打上“?”。
八、“其它注册情况”中“注册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是指取得国家规定的注册建筑师、注册规划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注册证书名称和证书编号。
九、各类证书原件的复印件、证明材料应真实、清晰、简要。
十、所提交的表格和附加材料统一使用A4纸。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编号
填 表 说 明
一、本申请表应当使用计算机打印,内容应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
二、有关审查意见和签名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字迹要求工整清晰。
三、“身份证明”应优先使用个人身份证。按国家规定,没有身份证的人员才可以考虑使用军官证、警官证,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可使用护照。
四、“注册专业”是指原批准的在注册有效期期限内,且未失效的一个或多个注册专业。
五、“企业更名”,是指企业的称谓发生变化,由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企业名称变更函复印件。
六、“姓名变更”应提供在公安机关已办理变更的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
七、“工商注册地”是指现在聘用企业的工商注册地。
八、“企业资质类别” 是指申请人所在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企业主项资质及等级。
九、“不予注册情形”指《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第十七条所列的情形之一,如有应在相应的数字上打上“?”。
十、“其它注册情况”栏中“注册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是指取得国家规定的注册建筑师、注册规划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注册证书名称和证书编号。
十一、各类证书原件的复印件、证明材料应真实、清晰、简要。
十二、所提交的表格和附加材料统一使用A4纸。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
编号:
填 表 说 明
一、本申请表应当使用计算机打印,内容应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
二、有关审查意见和签名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字迹要求工整清晰。
三、 “身份证明”应优先使用个人身份证。按国家规定,没有身份证的人员才可以考虑使用军官证、警官证,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可使用护照。
四、“现已注册专业”,是指原批准的在注册有效期期限内,且未失效的一个或多个注册专业,栏目不足时可再增加。
五、 “申请增项注册专业”,对应申请人取得的《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专业工程类别按《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十个专业工程类别的简称填写;申请注册专业与企业资质专业类别没有对应关系。
六、“继续教育情况”,是指取得一/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明逾期申请增项注册参加规定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学习的情况,必修课和选修课完成学时按规定记录、认可的学习内容所对应学时合计值填写,并附相应的复印件;对于取得一/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证明3年内申请增项注册的申请人,本栏可不填写。
七、“不予注册情形”指《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第十七条所列的情形之一,如有应在相应的数字上打上“?”。
八、各类证书原件的复印件、证明材料应真实、清晰、简要。
九、所提交的表格和附加材料统一使用A4纸。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填 表 说 明
一、本申请表应当使用计算机打印,内容应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
二、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表内容。
三、企业应协助申请人办理注销申请,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及时督促申请人办理有关注销注册手续。
四、有关审查意见和签名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字迹要求工整清晰。
五、 “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是指注册建造师注册聘用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
六、申请注销注册者应向省级建设主管部门交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七、各类证书原件的复印件、证明材料应真实、清晰、简要。
八、所提交的表格和附加材料统一使用A4纸。
一/二级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 编号:
填 表 说 明
一、本申请表应当使用计算机打印,内容应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
二、有关审查意见和签名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字迹要求工整清晰。
三、“身份证明”应优先使用个人身份证。按国家规定,没有身份证的人员才可以考虑使用军官证、警官证,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可使用护照。
四、“企业资质类别” 是指申请人所在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企业主项资质及等级。
五、“取得方式”,分考核认定和考试两类。
六、“申请重新注册专业”,对应申请人取得的《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专业工程类别按《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十个专业工程类别的简称填写;申请注册专业与企业资质专业类别没有对应关系。
七、“继续教育情况”,是指重新注册前参加满足规定要求的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学习课时,必修课和选修课完成学时分别按规定记录统计后填写,并附相应的复印件。
八、“其它注册情况”栏中“注册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是指取得国家规定的注册建筑师、注册规划师、注册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注册证书名称和证书编号。
九、各类证书原件的复印件、证明材料应真实、清晰、简要。
十、所提交的表格和附加材料统一使用A4纸。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执业印章
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申请表
填 表 说 明
一、本申请表应当使用计算机打印,内容应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
二、对于注册证书、执业印章遗失补办或污损更换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三、有关审查意见和签名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字迹要求工整清晰。
四、 “身份证明”应优先使用个人身份证。按国家规定,没有身份证的人员才可以考虑使用军官证、警官证,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可使用护照。
五、“注册专业”,是指原批准的在注册有效期期限内,且未失效的注册专业。
六、“校验码”是指原执业印章上的校验码。
七、“遗失、污损原因”栏中注明遗失、污损内容,遗失补办的附省级以上公开发行报纸上刊登声明作废的证明材料。
八、各类证书原件的复印件、证明材料应真实、清晰、简要。
九、所提交的表格和附加材料统一使用A4纸。
附件二:
一、二级建造师注册初审汇总表
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制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此表分级别、分专业打印。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一、二级建造师注册初审意见表 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