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申请书
注册号: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 :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权限:
同意 □ 不同意 □ 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全体设立人 □ 法定代表人 □ 清算组全体成员 □ )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章程修正案
根据 专业合作社 全体成员于20##年 月 日作出的决定,对合作社章程作如下修改:
章程第二条:原合作社名称为:
现将其修改为:
法定代表人签字:
青岛 专业合作社
20##年 月 日
成员决定
青岛 专业合作社全体成员于20##年 月 日作出如下决定:
1、同意将合作社名称变更为:
2、同意修改合作社章程第二条。
全体成员签名:
20##年 月 日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或其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申请书须知
1.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登记申请书》;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成员出资总额的,还应当提交全体出资成员签名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
3.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住所的,还应当提交新的住所使用证明。
4.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业务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5. 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的,还应当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表格:申请类1.2第2页)。
6. 提交文件、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
7. 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
第二篇:变更登记表
附件2
机动车变更登记/备案申请表
装
订
线
填 表 说 明
1、填写时请使用黑色或者蓝色墨水笔,字体工整,不得涂改;
2、“申请事项”栏为选择项目,请在相应栏内“□”中划“√”,同时申请多项变更登记/备案的可多选;
3、“邮寄地址”栏,填写可通过邮寄送达的地址;
4、“电子信箱”栏,填写接收电子邮件的e-mail地址,尚未申请电子信箱的可以不填写;
5、“机动车所有人签字”栏,机动车属于个人的,由变更后的现机动车所有人签字,属于单位的,由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的,机动车所有人不签字;
6、“代理人签字”栏,属于个人代理的,填写代理人的姓名、邮寄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电子信箱,在代理人栏内签名,不必填写经办人姓名等项目;属于单位代理的,应填写代理人栏的所有内容,代理单位的经办人签字;属于单位的机动车,由本单位被委托人办理的不需填写本栏;
7、“号牌种类”栏,按照大型汽车号牌、小型汽车号牌、普通摩托车号牌、轻便摩托车号牌、低速车号牌、挂车号牌、使馆汽车号牌、使馆摩托车号牌、领馆汽车号牌、领馆摩托车号牌、教练汽车号牌、教练摩托车号牌、警用汽车号牌、警用摩托车号牌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