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湖北高校青年传媒协会
暨中国(湖北)高校传媒协会章程
(部分)
第十条 本协会理事单位和会员媒体享有下列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本会工作有建议、批评和其他监督的权利;
(三)在本协会各项人事变更或增选时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具有推荐、自荐、选举本协会机构成员、执行主席团和秘书处成员的权利;
(五)有要求本会提供活动信息、联络、权益保障等各方面服务的权利。)
(六)有权参加本协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
(七)有权获得本协会提供的各项业务指导或物质支持。
第十一条 本协会理事单位和会员单位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认可、遵守并履行本章程,积极执行本协会各项决议,接受本协会委托的相关活动任务;
(二)有接受本协会协调和指导的义务;
(三)自觉维护本协会的声誉和形象;未经本协会执行主席团或秘书处许可,各位理事单位和会员媒体不得以本协会的名义开展任何校园或社会活动;
(四)高度保持本协会的团结和稳定,积极主动与其它理事高校和会员媒体保持联络、友情沟通和学习借鉴,并开展更深层次的业务往来。
中国高校传媒联盟会员媒体(湖北省)名单
(按照注册先后顺序,截止20##年9月1日)
注:
1、已申请为中国高校传媒联盟理事单位的高校,无需再提交申请表,但可以补充会员媒体数量,需提交会员媒体申请表,无需盖章;
2、未申请理事单位的高校,申请理事单位需提交理事单位申请表;若申请会员媒体需提交会员媒体申请表;非理事单位的会员媒体无需再提交申请表。
中国高校传媒联盟理事单位申请表
中国高校传媒联盟会员媒体申请表
第二篇:中国高校传媒联盟简介
中国高校传媒联盟简介
20xx年05月16日
为了更加深入宣传国家助学政策系列宣传活动,在教育部、团中央支持下(教育部教办厅函(2008)28号文),中国青年报牵头发起中国高校传媒联盟(以下简称“校媒联盟”)。
目前,首批“助学政策 助我成才”征文获奖学校中的部分学校已成为联盟理事单位,相关校园宣传活动也将于近日展开。
与此同时,联合国劳工组织、团中央和全国青联日前已正式授权将KAB(惟一针对大学生创业教育的国际公益项目)全国项目推广办公室设在中国青年报社。与全国高校媒体共同推动KAB创业教育,将是对十七大提出的以创业带动就业思路的具体落实。
未来几年中,由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等12个部委主办的“寻找美丽的中华——中国青少年社会教育活动”,已交由中国青年报承办。本活动更要求中国青年报与各校园媒体广泛结盟,携手弘扬民族文化,共建精神家园。
一,校媒联盟四项使命
(一)贯彻落实十七大提出的“动员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等一系列指导精神。
(二)加深、加强全国高校传媒(包括校报、学生报、校园网、校广播电台、校电视台等)之间的交流,实现资源和资讯共享,为各高校校园媒体搭建一个交流、共享、提高、互惠的合作平台。会同社会媒体及各校有关部门进行高校传媒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新闻宣传业务交流,提高高校传媒工作者特别是学生记者编辑(包括新闻传播院系学生)的新闻理论水平和实践素养,提高高校媒体的专业水平,进而加强高校的宣传工作及共青团工作。
(三)切实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积极推动国际劳工组织与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共同领导的KAB创业教育项目,在全国高校广泛动员学生参与创业教育、体验及社会实践活动,努力提高大学生的就业能力与创业能力。
(四)通过开展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校园音乐大赛、全国职业教育论坛等系列活动,共同构建和谐校园、文化校园、绿色校园和创新校园。
二,六大服务
(一)对加盟学校的新成果、新经验、新突破及新典型,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中国高校传媒联盟网、中国KAB网,将组织记者编辑,给予重点宣传报道支持,并协调其他加盟校园媒体共同报道。
此活动计划6月份开始实施。
(二)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版面(页面)和专业化的采编指导,以核心理事单位的校园编辑记者为主创办《我周刊》。此外,中国青年报教育、校园版以及网络相关频道将提供一定版面(页面),策划互动、摘登联盟成员媒体重要新闻。联盟还将组织中国青年报及校媒成员记者编辑采写大学师生关心的与教育、就业、创业、培训等相关的新闻及专题报道,发布在“中国高校传媒联盟网”,加盟校园媒体经授权后可无偿采用。
此活动计划9月份正式推出。
(三)在理事单位设立中国青年报大学生通讯社,通讯社成员以校园媒体编辑记者为主,经中国青年报社审核并颁发相关证件后,通讯社记者稿件将直发中国青年报,并以“本报校园记者”名义优先在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发布。通讯社成员将优先取得在中国青年报实习和其他培训机会。
5月25日的联盟启动大会将宣布首批校媒之星评选活动开始,10名理事单位推荐并在评选中胜出的优秀学生记者编辑将免费赴新疆喀纳斯采风培训。大学生通讯社建设工作计划于6月开始。
(四)校媒联盟将依托中国青年报的新闻专业力量,组织加盟校园媒体主编、编辑、记者进行定期培训和研讨。理事单位优先享有中国青年报“名编名记校园行”等活动,中国青年报“青春热线”专家团队还将为加盟学校提供心理培训、心理危机干预等。
每年组织成员媒体进行各种新闻专业评选,如“最佳校报”、“最佳校园电台”、“最佳校园网”、“十大校园新闻”、“十大校媒之星”等。
首届评选活动计划9月份开始,与首届校媒联盟理事大会同步举行。
(五)中国青年报负责建设和维护“中国高校传媒联盟网”,努力打造一个以校媒展示、信息共享、合作交流为主要内容的网上互动平台。
网站将于5月底推出,9月份正式推出新型立体网络互动支持社区。
(六)除了对加盟联盟的校媒提供全方位扶助之外,中国青年报还将组织联盟成员单位,提供以“大学生就业创业诚信体验行动”为主的全方位读者服务活动,包括就业、创业、素质拓展、诚信档案、品牌增值等多方面内容。
系列活动将于6月份逐步推出。
三,校媒联盟运行方式
校媒联盟由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和常务理事单位组成,理事单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国家教育部门审批成立的依靠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高等学校),理事单位所拥有的校园媒体即成为联盟会员单位。联盟同时接受校园媒体单独申请成为会员单位。
联盟最高权力机构为理事会。理事会由理事单位组成,以高校为单位,原则上理事单位推荐具体参与联盟事务的理事2人。
联盟日常决策机构为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发起联盟的原则上不超过100个理事单位组成。理事单位经理事会推荐,且愿意为联盟提供更多支持,即可成为常务理事单位。理事会选举理事长一名,每届任期一年。联盟重大问题提交联盟理事会决定。
联盟下设秘书处,常设秘书处在中国青年报社,由常务理事会聘任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秘书处对常务理事会负责。
四,联盟加入流程
理事单位申请,需在中国高校传媒联盟网首页“理事单位申请”一栏中阅读并填写相关申请资料后,下载“中国高校传媒联盟理事单位申请表”,填写后加盖学校党委宣传部公章并按函件上注明的地址邮寄至联盟秘书处。
会员单位申请,需在中国高校传媒联盟网“会员单位申请”一栏中阅读并填写相关申请资料后,下载“同意加入中国高校传媒联盟的函”,填写后由媒体主要负责人(社长或主编)签名,原则上还需媒体主管部门盖章。按函件上注明的地址邮寄至联盟秘书处。
理事单位和会员单位均采取完全自愿原则,愿意遵守联盟章程,学校相关部门同意,联盟秘书处审核后,即可加入。
联盟日常运作经费由中国青年报社负责筹集,加入联盟无需支付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