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 习 生 转 实 习 单 位 申 请 表
备注:
一、本表填好后交实践教学科发正式通知(地点:校行政楼A座108房间;电话0552-3175052)
二、实习期间原则上不予安排转实习。
确属已签定就业协议并且就业单位提出要求转实习者,办理程序如下:
1.本人填写转实习申请表,
2.就业单位出具书面接收实习的意见并盖章,
3.原所在实习医院科教部门同意并盖章,
4.系部领导批准,
5.报教务处领导批准并备案,
6.由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发“转实习通知”通知各单位,
7、转实习同学要在原实习单位做好鉴定并加盖医院教学管理部门公章后方可转出,到试工单位要按实习计划完成实习任务,并做好实习鉴定,否则不予正常毕业。
三、转实习后学生的正常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考核。
四、学生在实习期间只能转实习一次,实习最后一个月内不受理转实习申请。
五、转实习学生的差旅等费用、住宿及安全等事宜由本人负责。
如有不清楚请咨询实践教学科老师。
第二篇:实习申请表
实习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