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课题研究
申 请 书
课 题 编 号
课 题 名 称
项 目 负 责 人
申请人所在单位
填 表 日 期
辽宁省教育学会制
1
申请者的承诺:
我承诺对本人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获准立项,我承诺以本表为有约束力的协议,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辽宁省教育学会有权使用本表所有数据、资料和宣传推广研究成果。
申请者(签章):
填 表 说 明
1.本表统一用计算机或钢笔认真如实填写后并打印。
2.申请书报送一式二份。复印请用A4纸,于左侧装订成册。
3、“课题编号”栏不填。
4、“课题组成员”栏所填人员必须真正参加项目研究工作。若批准立项后,课题组成员未经申请批准不得随意增减。
2
一、基本情况表
3
二、课题设计论证
4
三、完成本课题的基础条件
5
四、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
五、所属市、区教育学会或市、区教科所意见
6
六、专家评审组评审意见
七、省教育学会审批意见
7
第二篇:课题申请书
黑龙江省教育学会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课题立项申请书
说 明
一、本申请书所列各项内容均需实事求是,认真填写。对于 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内容和方法等项目的填写要突出重点、明确严谨、简明扼要。对课题的预期成果要贴切符实,体现价值。
二、上报申请书一式3份加课题组成员份数,确保学会和学校存档及课题组成员每人一份原始批件。
三、每项课题只限报一至三位负责人,每位负责人只限申报一项课题。学会是群众性团体,鼓励广大教师参与课题研究。
四、此表必须由学校(专业委员会)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学校(专业委员会)公章。
五、课题研究时限以批准日期为准,研究过程不能低于一年,不许超过五年。
六、重点课题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职及以上技术职称,特殊需要副高职以下做课题负责人的,单位审批意见中要加以说明。
一、 基本情况
二、课题论证
三、课题所在单位意见
四、课题所在学会(专业委员会)意见
五、本会学术委员会评审意见
黑龙江省教育学会
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课题
立 项 申 请 书
课 题 编 号 XHZ125__-----113
课 题 类 别 黑龙江省重点课题
课 题 名 称 初中数学有效性预习学案设计的研究
课题负责人 毛 占 民
申 请 单 位 大庆市林甸县红旗镇中学
通 讯 地 址 大庆市林甸县红旗镇中学
邮 政 编 码 166391
申 请 日 期 2010年12月30日
起 止 年 月 2011年1月-------2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