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工作者不需考试。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拟聘基层法律服务所提交申请材料。
2、基层法律服务所同意聘用的,出具意见书,将申请材料报县司法局基层工作科。基层法律服务所不同意聘用的,退回申请材料。
3、县级司法局基层工作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和实质审查:材料不齐,要求补报材料;条件不符合的,提出不符合条件的审查意见。不管材料是否补齐,条件是否符合,都应报市司法局进行核准。申请人的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核对后退还。
4、市级司法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准,退回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核准执业登记。对不准予执业登记的应当说明理由。
5、市司法局将书面决定下发县司法局,县司法局通知拟聘申请人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由基层法律服务所通知申请人。
6、申请人对不准予执业登记决定如有异议,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和司法部有关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7、对核准执业登记的申请人,由市司法局颁发《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8、市司法局执业核准工作结束后,在1个月内,将申请核准材料报省司法厅基层工作处备案。
1、 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的条件:
(1)已经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包括:律师、公证员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资格;
(2)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满六个月,被该所鉴定合格;
(3)基层法律服务所决定聘用;
(4)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文件取消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的行政审批项目,司法部正在重新制定申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的条件。)
2、 不予执业核准的情况:
(1)受过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除外);
(2)被开除公职的;
(3)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4)曾被基层法律服务所给予开除处分的;
(5)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或者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限未满的;
(6)已在律师事务所或者公证机构执业的。
3、申请执业核准应当提交的材料: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申请执业登记表》一式三份,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一张;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证书》或者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公证员资格证书)、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法律服务所实习人员考核鉴定表》;
(4)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同意聘用申请人的证明;
(5)健康状况证明(申报前一个月内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并盖章的体检表原件);
(6)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乡镇(街道)政府或县级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申请人无其它职业,能够专职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证明。
第二篇:法律服务工作者
法律服务工作者
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工作与律师很相似,业务范围非常广泛,除不能办理刑事诉讼案件外,几乎可以涉足律师事务所的全部业务范围。律师代理、办理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收取费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办理案件,也依照法律规定可以收取费用,但不得因此赢利,具有公益性。
法律服务工作者是自80年代初中期逐步形成发展起来的一种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当时,律师及为稀少的情况下,它主要通过建立法律服务所、发展法律服务工作者,利用贴近基层、便利群众、服务便捷、收费低廉等优势,面向基层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建立了规范的执业资格认定和执业准入控制制度。20xx年12月24日,司法部组织了首次全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之后,二○○四年六月二十九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规定事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其中第75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部门为:省级或其授权的下一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这是目前基层法律服务执业的最高层级的法律依据。
法律服务工作者由于近30年的发展,对社会进行法律服务的质量显著提高,业务素质在实践中得到了发展,满足了中国基层社会和低收入群体的大部分法律服务需求,为基层和农村稳定、和谐、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当然,也有部分法律专业人士认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存在,根本没有法律上的依据,目前只有一部司法部于20xx年司法部第60号令:《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对其实施调整;也有部分法律人士认为,由于国务院保留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的行政许可,且弥补了基层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其执业完全合法。基层法律服务制度与律师,公证制度等共同构成了我国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