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预算单位撤销银行账户申请表
申报单位(章) 年 月 日
注:1.申请单位应为法人单位,账户名原则上即法人单位名称。 2.单位性质填写“行政”、“事业”或“其他”。
3.账户性质为临时账户的,需填写账户有效期限。 4.开户银行栏由单位填写;账号和账户性质由银行填写。
5.主管部门、开户银行、财政、人行按从左至右的顺序盖章。 6.人民银行审批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第一联退财政。
省级预算单位撤销银行账户申请表
申请单位(章) 年 月 日
省级预算单位撤销银行账户申请表
申请单位(章) 年 月 日
省级预算单位撤销银行账户申请表
申请单位(章) 年 月 日
省级预算单位撤销银行账户申请表
申请单位(章) 年 月 日
省级预算单位撤销银行账户申请表
申请单位(章) 年 月 日
第二篇:自治区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
附件1
自治区本级一级预算单位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
(单位公章)
申报单位:
单位国标码:
财政分配码:
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注:1.“财政分配码”:没有财政分配码的新开户单位填“新开户”。
2.“账户类别(用途)”按《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账户类别口径填报。
附件2
自治区本级基层单位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
单位公章
申报单位: 上级主管单位: 自治区主管部门:
单位国标码: 单位国标码: 单位国标码:
财政分配码: 财政分配码: 财政分配码:
单位负责人签章 自治区主管部门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财政分配码”:没有财政分配码的新开户单位填“新开户”。
2.“账户类别(用途)”按《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账户类别口径填报。
附件3 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设立审批流程图
受理后第2天送达
审定后第2天退回
第2天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