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非农民指的是只把户口转成非农业户口,在农村居住,有房屋有土地靠务农为生的农民。重庆市渝北区龙兴镇征用土地后,不根据实际情况一刀切,把土地补偿费80%用于扣养老保险而转非农民不给予享受;生产队又说转非农民没有农村户口,把余下的20%补偿费再扣去50%;实际上转非农民的土地只得到补偿金很微薄的10%。他们虽然户口变成了非农业户口,但他们在农村居住靠务农为生,实际上还是农民。他们失去了耐以生存的生产资料土地,又基本上得不到补偿,更没有养老金,他们以后怎么生活呢?这对他们是极大的不公。以我家为例:
我家的情况:3人(我,妻子及九旬老父),3个人的土地,房屋100余平方〔房屋3人共有,集体土地的房屋都只有一人的名字,产权证上是我的名字〕。我有农村户口有土地;因种种原因妻子和父亲的户口转非地;我们一家人都常住在这里,种 征地农转非后,只有我一人进行房屋安置,有过度费和养老保险,妻子和父亲只有两三千元的土地补偿费,其它什么都没有,我觉得这里面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 一,没农转非以前我们一家有房住,取260元的过渡费,租暴涨,两室一厅的房租就要上千元)有,再加上我们均年老多病,要靠这 二,只有我一人有住下我们两辈人。 三,土地补偿费极端不合理。土地补偿费80%用于扣养老保险,而我父亲和妻子又没有享受到养老保险,那土地补偿费的80%又扣到什么地方去了呢实际上妻子和父亲的土地只得到补偿金很微薄的又基本上得不到补偿,更没有养老金,怎么能做到老有所养呢? 以上情况我已多次向镇、区、说政策如此他们也没有办法。和不公平的情况难道不可以改变和完善吗是我们党一贯的优良作风;尊老爱幼,扶贫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听民意,体民生,是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我的实际情况确有很多困惑,无奈和尴尬。没农转非前我们一家还能免强维持生计,级对转非农民在土地补偿金30平方的安置房,?我很尊重政策,,住房和养老金等方面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3人的土地维持生计。种3人的土地还能勉强维持生计,这点钱租房的租金都不够;只有我一人领取580元来养活妻子和父亲没有,也不反对政策,?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具体情况具体处理现在农转非后,
5803人根本无法生存。这政府征用后,。他们失去了耐以生存的生产资料,有的工作人员也觉得不公平,我们一家生活却无以为计。迁走,无农村户口有土
现在只我一人领(因农转非人员太多,房
30平方的一室一厅根本无法不根据实际情况一刀切,把余下的20%再扣去
50%。但都〔未享受国家低保等任何优惠政策〕妻子和父亲都没有,元的养老金,妻子和父亲均没 父亲和妻子有土地,生产队又说父亲和妻子没有户口,10%市相关部门咨询和反映,但政策在执行中遇到了不全面希望上
第二篇: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区别
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区别 计划经济时代划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农业户口指靠自己生产口粮的农业人口。 农业户口、非农户口现随着经济的发展,有的省市已取消了农业户口,统称为居民户口 1.“农户”和“非农户”以前是在吃商品粮上在区别,现在是没有了,或者说是区别几乎没有了。 2.社会保险方面,这两者的区别也不大。总体只和城市间的区别有关,在一个城市则没什么大区别。 3.劳动就业方面,城镇也不是包工作的,但有个劳动再就业,政府在这方面的投入应该是比农村好点,农村如果有新技术示范区的,当然在这方面也会加大农民的技能培训的,但就是不象城市这么系统。 4.农村的有土地,政府应该是有一定政府补贴的吧,叫保全费什么的,需城市非农户没有,但有一个失业金,我保证不是每个城市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都有。 总之,农户与非农户是计划经济下的产物(商品粮的因素),在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区别不是很大,也可以说基本上没有区别。 目前,已有河北、辽宁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相继出台了以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