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城市私有房屋拆迁补偿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时间:2024.4.20

对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城市私有房屋拆迁补偿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实施日期】2002/01/24

【颁布单位】国法秘函(2002)15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你办《关于城市私有房屋拆迁补偿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收悉。经商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1999年1月1日现行土地管理法施行前拆迁城市私有房屋的补偿问题

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1999年1月1日现行土地管理法实施之前拆迁城市私有房屋的补偿,应当适用原土地管理法和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

二、关于1999年1月1日现行土地管理法施行后至2001年11月1日现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施行前,拆迁城市私有房屋的补偿问题

现行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拆除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住宅房屋,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应当按照被拆迁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及成新,结合被拆除房屋所在区位给予补偿。具体补偿办法由各区、县房地局确定并报市房地局批准。”根据立法法有关中央专属立法权以外的事项地方可依照本地情况作出具体规定的精神,在国家统一的补偿办法、标准出台前,北京市人民政府作出上述规定,将土地使用权补偿因素纳入补偿范畴,不存在法律问题。因此,北京市可以依照上述规定对被拆除的房屋进行补偿。

三、关于2001年11月1日现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施行后,拆迁城市私有房屋的补偿问题

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的现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根据上述规定,2001年11月1日以后实施的拆迁,货币补偿款中包括对土地使用权的补偿。今后,对被拆除房屋的补偿应当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附: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城市私有房屋拆迁补偿适用法律

问题的请示

(2001年12月11日 京政法制规定〔2001〕43号)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切实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现就城市私有房屋拆迁补偿适用法律问题请示如下:

一、关于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施行以前拆迁城市私有房屋的补偿问题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对被拆迁私房的产权人原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给予补偿的报告》(国法综〔2000〕13号)的意见,可否认为,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生效以前发生的私有房屋拆迁补偿,应当适用当时的土地管理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适用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关于“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的规定。

二、关于现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施行以后,拆迁城市私有房屋的补偿问题

现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二十四条中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据此,可否认为,自2001年11月1日起,凡依据《条例》规定对私有房屋所有权人进行拆迁补偿的,其中已包含了对收回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补偿。

三、关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施行以后至《条例》施行之前,拆迁城市私有房屋的补偿问题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施行以后至《条例》施行之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没有具体规定在拆迁私有房屋中对土地使用权人如何给予补偿。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人民政府于1998年10月15日颁布了《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1998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拆除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住宅房屋,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应当按照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及成新,结合被拆除房屋所在区位给予补偿。具体补偿办法由各区、县房地局确定并报市房地局批准。”

实际执行中,市房地局一般批复区、县房地局对拆除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住宅的所有权人给予两项补偿:一是按照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作价补偿;二是按照被拆迁房屋原建筑面积和房屋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被拆除房屋所

在区位拆迁补偿价格的20%给予补偿。《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中规定:“被拆除房屋所在区位的拆迁补偿价格由各区、县根据拆迁地点等因素确定,并报市房地局批准后执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的批复》(京政函〔2000〕60号)进一步明确:“拆迁补偿价格由各区、县政府参照被拆除房屋所在地区届时普通住宅商品房价确定,并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后执行。”

综上所述,可否认为,在国家没有出台统一的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补偿的办法之前,我市制定《办法》并依《办法》规定对私有出租住宅所有权人进行的拆迁补偿中,已经包含了土地使用权补偿的因素,既具体落实了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第二篇:对北京法制办 关于城市私有房屋拆迁补偿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20xx.1.24


对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城市私有房屋拆迁补偿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对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城市私有房屋拆迁补偿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20xx年1月2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文件国法秘函〔2002〕15号发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你办《关于城市私有房屋拆迁补偿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收悉。经商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19xx年1月1日现行土地管理法施行前拆迁城市私有房屋的补偿问题

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19xx年1月1日现行土地管理法实施之

前拆迁城市私有房屋的补偿,应当适用原土地管理法和原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

二、关于19xx年1月1日现行土地管理法施行后至20xx年11月1日现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施行前,拆迁城市私有房屋的补偿问题

现行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拆除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住宅房屋,拆迁人对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应当按照被拆迁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及成新,结合被拆除房屋所在区位给予补偿。具体补偿办法由各区、县房地局确定并报市房地局批准。”根据立法法有关中央专属立法权以外的事项地方可依照本地情况作出具体规定的精神,在国家统一的补偿办法、标准出台前,北京市人民政府作出上述规定,将土地使用权补偿因素纳入补偿范畴,不存在法律问题。因此,北京市可以依照上述规定对被拆除的房屋进行补偿。

三、关于20xx年11月1日现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施行后,拆迁城市私有房屋的补偿问题

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的现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

条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根据上述规定,20xx年11月1日以后实施的拆迁,货币补偿款中包括对土地使用权的补偿。今后,对被拆除房屋的补偿应当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附: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城市私有房屋拆迁补偿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

(20xx年12月11日 京政法制规字[2001]43号)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切实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现就城市私有房屋拆迁补偿适用法律问题请示如下:

一、关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施行以前拆迁城市私有房屋的补偿问题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19xx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对被拆迁私房的产权人原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给予补偿的报告》(国法综[2000]13号)的意见,可否认为,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生效以前发生的私有房屋拆迁补偿,应当适用当时的土地管理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适用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关于“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的规定。

二、关于现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施行以后,拆迁城市私有房屋的补偿问题

现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xx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第二十四条中规定:“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据此,可否认为,自20xx年11月1日起,凡依据《条例》规定对私有房屋所有权人进行拆迁补偿的,其中已包含了对收回的国有

土地使用权的补偿。

三、关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施行以后至《条例》施行之前,拆迁城市私有房屋的补偿问题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施行以后至《条例》施行之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没有具体规定在拆迁私有房屋中对土地使用权人如何给予补偿。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人民政府于19xx年10月15日颁布了《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19xx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拆除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住宅房屋,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应当按照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及成新,结合被拆除房屋所在区位给予补偿。具体补偿办法由各区、县房地局确定并报市房地局批准。”实际执行中,市房地局一般批复区、县房地局对拆除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住宅的所有权人给予两项补偿:一是按照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作价补偿;二是按照被拆迁房屋原建筑面积和房屋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被拆除房屋所在区位拆迁补偿价格的20%给予补偿。《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中规定:“被拆除房屋所在区位的拆迁补偿价格由各区、县根据拆迁地点等因素确定,并报市房地局批准后执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的批复》(京政函[2000]60号)进一步明确:“拆迁补偿价格由各区、县政府参照被拆除房屋所在地区届时普通住宅商品房价确定,并报市国

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后执行。”

综上所述,可否认为,在国家没有出台统一的对土地使用权进行补偿的办法之前,我市制定《办法》并依《办法》规定对私有出租住宅所有权人进行的拆迁补偿中,已经包含了土地使用权补偿的因素,即具体落实了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特此请示。

更多相关推荐:
关于请示的格式及范文

请示,对于下级机关工作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但是,现在还有人在需要写作请示的时候说“打个报告”,甚至还有人使用编造的“请示报告”文种。这就更加需要认清请示的特点,注意请示与报告的区别,掌握请示的写法。第一节请示概…

关于“请示”的范文

关于的请示方正小标宋二号居中县政府20xx1请求县政府给以解决工作经费万元为感妥否请示复铜陵县农业局林业局20xx年9月16日正文为三号仿宋GB2312落款要写单位和日期落款日期最后一字与正文相比后空四个字符如...

关于请示的格式及范文

关于请示的格式及范文关于的请示院领导此文是否提交院办公会讨论请指示积水潭医院处年月日请示写作要点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或批准的呈请性期复性公文一标题制发机关名称事由请示二正文一请示的原因陈述情况阐述理...

关于XX的请示

关于XX的请示XX为积极推进XX总体规划批复和资源整合工作扩大井田面积延长矿井服务年限确保XX可持续发展为XX提供可靠煤源我公司拟定对XX进行补充勘探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背景介绍二总体规划情...

关于打印机维修的请示

关于打印机维修的请示局领导我局驻行政服务中心的打印机型号OKI5580因故障已无法正常工作经电脑公司送至广州检查发现该打印机的主板已损坏需更换主板为保证我局驻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请求维修该打印机费用为66...

关于举办活动请示

关于举办“xxxxx广场周末才艺大赛”的请示xxxxxx:为讴歌和谐社会建设的伟大成就,颂扬xx奋进的精神风貌,展现xxx人民多姿多彩的文化生活,发掘和推出群众文化的新人新作,彰显企业文化,我公司特拟定举办“x…

关于成立创投公司 请示范文

[]号签发人:XXXXXXXXXXX关于成立创业投资公司的请示区政府:为促进金融服务业的发展,激活资本市场,引推动创投企业发展,增加创业投资资本的供给,促进高端产业和新兴产业壮-1-大规模,现将成立创业投资公司…

关于双休的请示

记录名称文件审批表记录编号FTWYQR001文件审批表项目名称NO平急一周紧急三天特急一天记录名称文件审批表记录编号员工周六轮休制度拟为推进公司人性化管理机制提高工作效能在充分听取员工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公司相关管...

关于调整员工工资的请示报告范文

关于调整员工工资的请示报告公司董事会公司为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针对现行员工工资偏低不适应企业发展的需求特请求对我公司员工现行工资标准进行调整一调整的原因1司近五年来工资标准一直未动五年前的工资标准远远低...

关于申请解决工作用车的请示

常20xx号签发人关于申请解决工作用车的请示市政府近年来我办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城市扩容提质战略全力推动市江北城区建设工作目前正在展开建设实施过程中矛盾尤凸显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项目位置大多较为偏远交通极为不便建设入...

关于解决办公场所的请示

造林减排作业区关于申请解决办公场所的请示油田公司20xx年按照市油田党委工作部署原造林减排作业区与绿成公司实施业务整合实施一套机构两块业务统一运行模式针对整合后机关办公场所现状现将具体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汇报如...

关于成立公司工会的请示(全套范文)

XXXX有限公司文件湘X字20xx号关于成立XXXXX有限公司工会的请示湘潭九华经济区工会工作委员会我单位于年月日经湘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现有职工名其中女职工名为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

关于请示的(18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