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资料变更申请表
申请人: (填表说明附后)
备注:1、用人单位原申报的个人资料需变更,由于各种原因参保单位无法审核盖章的,提供相关依据,经部门讨论后修改。
2、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同时发生变更的,经部门讨论,关系科科长(办事处主任)审核后修改。
3、延续缴费人员在异地有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应申请将异地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我市。
填表说明:
1、本表一式一份,请用正楷字认真填写,“单位声明”栏中请单位负责人签名且加盖单位公章。
2、需提交变更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
3、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同时发生变更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证明须清楚说明变更的原因及变更前后的内容,并须加盖公安机关的“户口专用章”。
4、修改“其它”资料的,请在“修改后”栏目填上修改人目前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其余不需修改的项目不用填写。
第二篇: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书
个 人 信 息 变 更 申 请 书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管理部:
本人 证件号 (兹委托 证件号 ) 申请办理个人信息变更事宜。变更前(□姓名、□证件号、□证件类型、 □储蓄类型、□储蓄账号、□储蓄开户行)为 , 变更后(□姓名、□证件号、□证件类型、□储蓄类型、□储蓄账号、 □储蓄开户行)为 。 单位登记号: 职工编号:
单位已核对无误。
单位盖章:
变更申请人签字: 单位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本申请书为办理个人信息变更的凭证,职工本人申请办理时无需填写括号内受托内容。
(2)如果系统内证件号与职工证件号码一致,只变更其他信息的,《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书》无需单位盖章。如果系统内证件号与职工证件号码不一致,变更任何信息,《个人信息变更申请书》须加盖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