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申请企业名称:
备选企业名称(请选用不同的字号):
1.
2.
3.
4.
5.
经营范围(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
注册资本:
企业类型:
住所:
投资人姓名或名称、证照号码、投资额和投资比例(投资人写不下的,可另备页面载明并签名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
(正面)
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兹委托(我单位/代理机构/自然人股东) 前来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事宜。
授权期限为:
授权权限如下(同意的,在括号内签署“同意”;不同意的,在括号内签署“不同意”,选择意见相互矛盾的或有空括号未填写的,本授权委托意见无效。):
1.全权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但不得修改本申请书任何文字内容。( )
2.全权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授权修改本申请书出现的错别字、遗漏和误加的文字。( )
3.全权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如申请的企业名称未能核准,授权修改、增加或减少企业名称字词表述。( )
4.全权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授权修改本申请书任何内容和文字表述。( )
代办人或代理人签名: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
(全体投资人签名盖章处)
年 月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
(反面)
第二篇: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范例)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权限需选择“同意”或者“不同意”,请在□中打√。
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⑴
注:1、投资人在本页表格内填写不下的可以附纸填写。
2、投资人应对第(1)、(2)两页的信息进行确认后,在本页盖章或签字。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人加盖公章。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