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经办人为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须知
1.申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其住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详见申请书内《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2.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包括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姓名作字号,不得使用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作字号。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应当反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或者经营特点。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应当标明“专业合作社”字样。
3.住所使用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成员自有场所作为住所的,应当提交该社有权使用的证明和场所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因场所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可提交场所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填写住所应当标明住所所在县(市、区)、乡(镇)及村、街道的门牌号码。
4.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登记的业务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的许可证书或者批准文件复印件。
5.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时自愿成为该社成员的人为设立人。
6.提交文件、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
7.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名。
8.以上需设立人或出资成员签署的,设立人或出资成员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自然人以外的设立人加盖公章。
第二篇:云南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
景谷大佛寺林业专业合作社成立大会纪要
(设监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有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主 、 等 名成员发起成立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本合作社于 年 月 日召开成立大会,所作出决议经全体发起人表决一致通过。现将会议纪要如下:
1.同意设立景谷大佛寺林业专业合作社。
2.同意通过本社专业合作社章程(由全体设立人签名)。
3.同意本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为: 万元。
4.同意选举 同志为理事长(法定代表人),选举 同志
为副理事长,选举 、 、 、 、 为理事;选举 为监事长;选举 、 、 、 为监事。
全体设立人: (签名或盖章)
全体设立人: (签名或盖章) 小组
景谷香盐林业专业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林农专业活动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 一,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合作社由 、 等 人发起, 于 年 月 日召开设立大会成立。
本合作社名称:景谷大佛寺林业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 以林地、林木为主,林地共计 亩,折合人民币 万
本合作社住所: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永平镇芒费村。
第三条 本社是以思茅松、桉树种植和销售为主。在家 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按照合作制方式生产、经营、分配和管理的互助经济组织,按照“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实行自主经营、民主管理、地位平等、加入自愿、退出自由原则。
第四条 本合作社业务范围:思茅松、桉树生产资料购 买及思茅松、校树、销售的经营活动和相关的技术信息服务。
第五条 理事会服务范畴。
(一) 积极向政府、林业部门争取发展林业产业的优惠政策;
(二)为社员提供林业技术信息服务;
(三)根据社员提出的采伐申请、帮助办理采伐手续:
(四)向社员提供销售渠道:
(五)协助社员依法依规、公平、公正流转林木、林地:
(六)对社员需要借款,符合造林借款、有偿还能力, 经本人向金融机构申请,理事会可以帮助协调:
(七)协助社员做好林木病虫害防治工作p及时向林业 及相关部门争取技术、药物支持;
(八)社员之间发生林道路使用、林木、林地权属争议, 经社员申请,村民小组解决后还有争议的,理事会可帮助调 处;
(九)组织护林防火。
第六条 本合作社在林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下开展工作。
第二章 成 员
第七条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和从事与本合作社 自主经营思茅松、按树的林农,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 章程规定的加入手续,可申请为合作社成员。
本合作社成员以农民、林业为主(农户数 户)。
第八条 加入本合作社须履行以下程序。
(一)提交书面申请,承诺遵守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承诺按章程规定出资;
本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在解放、破产清算时,不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按法律规定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九 条本章程由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成员 (代表)在章程上签字后生效;
第五十条 修改本章程须经理事会或者半数以上成员 (代表)提出,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内容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依照有 关法律法规条款执行。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由本专业合作社理事会负责解释。 景谷香盐社思茅松树、按树专业合作社成员〈代表)大 会表决通过章程成员(代表)签字:
景谷大佛寺林业专业合作社任职文件
经 年 月 日景谷大佛寺林业专业合作社成立大会,选举 理事长, 为副理事长, 、 、 、 、 为理事,选举 为监事长;选举 、 、 、 为监事。
景谷大佛寺林业专业合作社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理事的身份证明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
农业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
本农业合作社的成员符合《农业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姓名 :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权限 : 同意□ 不同意 □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全体设立人 □ 法定代表人 □ 清算组全体成员 □ )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接授权内容自行填写,主要包括:办理名称预先核准、设 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备案等;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远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
2.在选择的委托人类型□中打√,委托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名;委托人是法人的自其盖章。
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证件复印件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本人签名或者单位盖章。
4.委托人签名、盖章写不下的,可另备页面签名、盖章。
特别提示: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不必问登记机关提交此证明。
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确认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设立登记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