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红十字会会员入会申请表
第二篇:红十字会章程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
红十字会
章程
共青团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委员会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红十字会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社团联合会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红十字学生分会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红十字会
章 程
20##年7月14日 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红十字会会员制度
第三章:红十字会会议制度
第四章:红十字会工作制度
第五章:红十字会档案管理制度
第六章:红十字会经费管理制度
第七章:红十字会学习培训制度
第八章:红十字会组织制度
第九章:红十字会考核及评优制度
第十章:附则
附件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兴义民族师范
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红会名称: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红十字会。简称:兴义师院红十字会。中心校区红十字学生分会、安龙校区红十字学生分会及各二级学院红十字学生分会隶属于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红十字会总会。
第三条: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红十字会是在共青团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委员会的领导及黔西南州红十字会的指导下,在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统筹和监督下,由学生自发策划、组织成立的从事红十字事业的学生组织,是群众性和公益型的社会团体。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红十字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规定的范围内,以各种恰当形式开展符合红十字运动的宗旨和原则的有益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各项公益活动、训练活动、服务活动以及其他团体性活动。
第四条:红会的宗旨:“立足校园,服务社会,提升自我。”
第五条:红会的原则:“人道、公正、中立、独立、志愿服务、统一、普遍。”
第六条:红会的基本目标:秉承及发扬:“救死扶伤、扶危济困、敬老助残、助人为乐”的人道主义精神,在高校大学生中普及基本医疗和救护知识,提高学生在意外伤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能力,把活动推向社会,向社会奉献赤诚爱心。
第七条: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红十字会的基本任务:
(一) 学习、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标志使用办法》、及各项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和条例。
(二) 广泛开展群众性现场初级救护知识培训,开展思想品德、卫生与健康、医疗救护等相关知识教育,普及健康教育知识,培养良好卫生习惯,增进师生身心健康,搞好学校卫生工作。
(三) 组织红十字会会员、青少年志愿工作者和积极分子结合爱国主义和人道主义教育,投入创建文明学校活动;组织与专业有关的社会调查、社会实践和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热心为同学、为学校、为社会服务。
(四) 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参加救护、救灾、支援贫困地区及尊老敬师、爱幼助残等人道主义社会服务活动。
(五) 开展徒步行走、定向越野等活动,组织一些适合当代大学生特点的活动。
(六) 学习和宣传初级医疗卫生救护知识,协助上级红十字会做好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工作,倡导无偿献血。
(七) 根据院团委和上级红十字会的安排和需要,积极促进社会活动的深入开展,与其它高校的红十字会或相同性质的组织进行友好合作和经验技术交流,合力做好工作,以增进友谊和相互了解。
(八) 加强学校红十字会与学校内各兄弟社团的联系,建立友好互助关系。
(九) 依照国际红十字会和红新月活动的基本原则,依照红十字会宗旨,完成学校上级领导交办和上级红十字会布置的有关任务,参与社会中的救灾和救济工作。
第二章:会员制度
第一条:会员基本条件
(1) 凡已在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正式注册的、未曾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在校大学生和在校老师,均可报名参加。
(2) 承认本红会章程,愿意积极参加红会活动。
(3) 讲贡献、讲正义,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历史责任感和民族责任感。
(4) 热心志愿服务工作,自愿参加本红会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 和社会宣传活动。
(5)听从上级领导,按时完成份内的工作。
第二条:会员入会程序
(1) 提交入会申请书和个人简历(包括文字档和电子档各一份)。
(2) 参加统一面试。
(3) 经红会理事会讨论通过。
(4) 登记会员档案。
(5) 发放会员证、工作证、会员胸章。
第三条:红十字会履行以下职权:
(1)接受院团委及上级红十字会的工作安排,开展救灾准备、募捐等工作。
(2)对红十字会员、青少年志愿者进行卫生救护知识培训。开展面对校内及周边社区的卫生救护和健康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
(3)以参观、讲座、录象播放等各种恰当形式对会员和同学进行健康知识、健康理念教育。
(4)在院团委批准的前提下,由校卫生所老师统一安排,利用卫生所以及会内所有医疗设备,组织会员和志愿者以校园为社区进行医疗服务,包括运动会等体育赛事服务、办公室固定服务、非处方药发放服务、急救支援服务、义务体测服务(血压、脉搏、体重、身高、血型等).
(5)利用红十字会力量扶老携幼,敬老助残,以各种形式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弘扬博爱精神
(6)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工作,开展非血缘关系骨髓移植知识宣传,提供宣传动员。
第四条:会员义务
1、遵守校规校纪,自觉维护学校荣誉和红十字会荣誉
2、遵守红十字章程,执行本红会决议。
3、坚决服从院团委、文学与传媒学院团总支的管理,服从社团联合会的监督与领导。
4、积极参加红十字会活动,按时完成红十字会分派的各项任务。
5、牢记并坚决履行红十字会“十六字方针”。
6、会员缴纳20元会费(每人每学期5元)。
第五条:会员证管理制度
(1) 会员证由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红十字会统一制作和发放。
(2) 会员证加盖红十字会公章。
(3) 会员证仅作为红十字会会员身份证明,不得作他用。
(4) 会员证可随会员退会,红会不予以收回。
(5) 会员证每学期交回红十字会进行注册登记。
(6) 会员每次参加活动后将会员证交回红十字会登记活动记录。
(7) 会员证遗失或损坏,需报红十字会重新补办,补办费用20元。
第六条:会员退会制度
(1) 会员如果违反学院校规校纪,红会将予以退会处理。
(2) 会员有任何有损学校和红十字会荣誉的言行,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红会予以退会处理,并追究责任。
(3) 会员违反本章程,违反红会的相关规章制度,红会予以退会处理。
(4) 会员无故(无正当理由)三次不参加红会集体活动,红会予以退会处理。
(5) 会员退会,应提交书面申请,部内讨论是否批准,如不批准则驳回申请,如同意批准退会申请,则报组织部登记注销会员身份,并于召开全体会议时公布名单。
第七条:红十字会员及青少年志愿者入会宣誓誓词:
站在白底红十字前我庄严宣誓:
我志愿加入中国红十字会,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章程》,坚持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为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保障人类尊严、促进友谊、合作与和平,作出自己的贡献。用真情和爱心凝聚起周围的人,齐心协力,为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的境况而努力。
宣誓人:
年 月 日
第八条: 红十字志愿者誓词:
我自愿成为一名红十字志愿者。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报酬,服务社会,秉持红十字志愿服务原则,传播“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为保护人的生命,保障人类尊严,弘扬人道主义,促进和平进步事业而努力。
宣誓人:
年 月 日
第三章:会议制度
第一条:每次会议均需要记录并在考勤表上签到。由秘书处负责会议记录和会议签到。
第二条:每月召开一次理事会议、一次全体会议。由会长及副会长主持。以恰当形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融洽成员之间的关系,做到求同存异,努力建立集体注意氛围。
第三条:红会开展活动时可由理事会决定临时召开筹备会议及总结会议,进行活动筹备和活动总结。
第四条: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缺旷需记录在案。
第五条:无特殊情况,会议不得超过2个小时。
第六条:会议请假必须出示书面请假条,各部长批准,秘书处予以保管和登记。
第七条:会议记录由理事会审议后交秘书处保管。
第八条:会议迟到或早退三次记为一次缺旷,两次无故缺旷会内公开批评,三次无故缺旷予以退会处理。
第九条:召开会议需邀请指导老师或团委老师列席指导工作。
第十条:会议记录每学期期末进行一次整理,并存档以供查阅,
第四章:工作制度
第一条:日常工作由红会会长和常务副会长统筹安排,活动开展由会长及执行副会长具体负责,由秘书长协调各部长落实工作,由各部协调完成。
第二条:认真负责本职工作,必须严格履行本职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严格执行部长直接对理事会负责,理事会对会长负责,会长向院团委及社联会负责,每项重大活动会长直接向院团委申请,由会长统筹安排,部长负责制,活动结束后进行汇报和总结。
第四条:活动一般不得利用上课时间,若因实际工作需要必须向院团委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才能进行。
第五条:部长不得无故(无正当理由)推卸工作责任,若红会集体活动两次不参加,取消会内职务。
第六条:严格执行本红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条:重大活动开展需向院团委申请,申请通过后才能举行,活动需报文学与传媒学院团总支、指导老师,并征求意见。
第五章: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会议记录,会员档案等各项文字材料均由秘书处统一管理存档。
第二条:红会重要档案须保存电子档及文字档两部分。
第三条: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红十字会为每一个正式会员建立会员档案。
第四条:会员档案将准确、详细记录会员个人资料、训练情况、奖惩情况、任免情况、调动情况及其他红十字会认为应予以记录的情况或应予以保留的资料。
第五条:会员在填写个人资料时须保证资料准确性并对其负责。
第六条: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红十字会有责任在会员升学或就业时将有关档案并入该会员学生档案或转至相关红十字会。
第七条: 会员因学习或工作以及其他因素(如生病、转学、搬迁等)离会时,红十字会为其保留档案一年。
第八条: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红十字会的正式文件和其他红十字会认为应予以记录的情况或应予以保留的资料均将作为红十字会的公共档案予以保存。
第九条: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红十字会秘书处是公共档案的保存和管理机构,对公共档案的完整性、连续性、真实性负责。
第十条: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红十字会各部对本部应保存的文件负责。
第十一条: 各部应保存的文件亦是公共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十二条:所有存档的材料每学年必须全面整理一次。
第六章:经费管理制度
第一条:红会经费来源
1、会费收入(会费每人20元)。
2、校外企业赞助。
3、院团委的支持费用。
4、上级红十字会及上级指导单位给予的活动经费。
5、募捐获得善款。
第二条:会费是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红十字会经费主要来源,会员必须严格履行入会承诺,按年缴纳会费。
第三条:
(一)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红十字会的会费收取标准按照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执行;
(二)会员因任何原因退出红十字会,其缴纳的会费均不予退还。
第四条:红十字会建立经费审查监督制度,接受学院团委和社联会监督。
第五条:对会费的使用和管理,按《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红十字会的经费和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和挪用。
第七条: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红十字会所有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实行专人专责制,秘书长进行财务管理,任何经费的支出必须由会长签字后方可批准使用,报账必须出具正式的发票或收据。
第八条:经过院团委及上级红十字会的批准,可以依照相关法规建立红十字基金会或设立专项基金。
第九条:(善款管理)
1.善款募集活动,必须事先将计划、活动方式、使用方向书面报告团委,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或按上级红十字会的指令开展工作。
2.善款募集活动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做好登录、公示工作。捐助时受赠方应有书面报告及相关凭证。
3.接受个人或社会捐助时,应出具有效收据。
4.每次募集善款活动结束后,应有书面小结,明列收入和支出情况
第九条: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红十字会经费每学期全面整理一次,列出明细表,报院团委及社团联合会,并予以公示。
第七章:学习培训制度
第一条: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红十字会的训练由急救知识训练和会务知识训练两部分组成。
第二条: 所有会员有权利且必须参加红十字会组织的急救知识训练和会务知识训练,并通过各项考核。
第三条: 不通过各项训练的会员不得担任任何会内职务。
第四条: 训练时态度认真,操作准确,概念清晰,准则统一。
第五条: 无故缺训应予以批评或予以处分。
第六条: 干部有义务帮助会员在训练期间或非训练期间进行培训。
第七条: 培训部全面负责培训相关事宜。
第八条:急救知识培训需邀请上级红十字会专业老师进行指导。
第九条:鼓励会员掌握正确的CPR(心脏复苏术)。
第八章:组织制度
第一条:红十字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是红十字会理事会。
第二条. 红十字会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分会推选的会员和理事会成员组成,由理事会负责召集于每学期开学召开。遇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
第三条.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㈠ 选举红十字会会长及理事会
㈡修改《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红十字会章程》
㈢审查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工作计划
㈣决定会内重大事件
第四条. 会长任期为二年,一般由大二会员担任,下一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会长作为红十字会最高代表具有最高决定权,负责理事会日常工作。
第五条. 两名副会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有会长代理权。
第六条. 理事会由正副会长、秘书长、各职能部门正副部长、以及分会长组成。理事会责任:
㈠选举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㈡根据会长提名,决定各部部长人选
㈢制定红会工作计划,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㈣开展各种常规性活动
㈤支持分会开展活动
㈥决定其他重大活动
第七条:理事会具体工作职责
指导老师:
监督和指导社团的运作,监督会长的工作,监督理事会的工作。保证红会正常发展。
名誉顾问:
提供专业的技术指导和建设意见,指导社团会员学习和掌握专业的防艾知识、医疗知识、紧急救护知识。
会长:
领导红会的正常运作,制定大政方针,规划红会的发展方向和路线,领导和监管理事会工作,联系上级红会、院团委。保证红会的发展。
副会长:
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常务副会长管理红会的日常工作正常运行,分管外联部、秘书处、培训部的工作。执行副会长监督和指导活动的开展,分管文体部、组织部、宣传部的工作。
理事会:
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各部部长。各部长负责统筹安排本部工作、组织本部成员完成各部职责,理事会协商决定红会的重大人事变动,共同制定发展方针,决定活动的开展,修改红会章程。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外联部:
负责和校外企业、社会团体、慈善机构沟通洽谈合作赞助事宜,为社团的正常运作提供资金上的保障,为社团开展活动提供经费来源。联系上级红会、院团委、学校其他部门、各兄弟社团、其他高校红会,商谈合作、共同开展活动,进行联谊交流等。
秘书处:
秘书长负责社团财务管理、物资购买,文秘秘书负责会议通知、活动通讯、会议记录、起草活动策划方案、活动总结、活动简讯,登记并保管社团公共文档资料、电子档材料以及其他有形财产。纪检秘书负责会议、活动考勤,会议纪律维护,会员会务考核。
组织部:
组织、策划社团活动的开展,统计和管理社团人事变动,负责会员注册登记、注销,制作会员证、工作证、会员胸章、会员档案,负责会费收缴,开展活动时提供后勤服务、购买所需物资。
文体部:
开展文艺演出、举办体育活动,活跃社团气氛,组织、排练节目参加慰问演出、汇报演出、活动周晚会、迎新晚会、欢送晚会等。
宣传部:
采集活动材料,包括文字材料、图片材料、视频材料等,对外宣传,制作海报、展板、宣传册等,开展活动时进行活动场所的布置。负责管理维护红会网站、微博,时常更新网站内容,扩大红会宣传效应,制作电子类宣传材料。
培训部:
熟练掌握红会日常会务,组织会员进行日常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组织会务考核以及会务交流。学习和掌握专业的防艾知识、医疗知识、紧急救护知识,组织和指导会员学习,并组织考核、交流等
第八条 理事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理事会纪律,不遵守纪律不负责者,由部长建议,由理事会批准以劝退理事会处理。
第九条 各校区设立红十字分会,设分会长各一名,分会可依理事会设制机构,其运行由本部红会监督。
第十条 各分会受红十字会总会领导,同时享有以下职权
㈠独立开展各种红十字活动。
㈡有活动经费申报使用权、固定财产申报使用权
㈢独立选举分会长人选
第九章:红会考核及评优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红十字会的管理,更好地发挥会内干部的作用并使之接受广大会员的监督,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选拔任用会内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会员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第三条 会内各干部考核,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二)自我评定综合全面;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选拔任用会内各级别干部。
干部是会员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于会内工作,热心为会员服务,任何干部不应脱离会员,凌驾于会员之上。
第五条红会干部任职、选拔条件
(一)坚持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
(二)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责任感,不计较个人得失,热心为会员服务;
(三)具有团队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四)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创新能力,积极配合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五)积极培养干事,能为分会的壮大做出贡献。
第六条红会干部选拔程序如下:
(一)自由报名;
(二)组织资格审查;
(三)公开竞选;
(四)竞选委员会投票;
(五)院团委、文学与传媒学院团总支、社团联合会批准。
第七条 红会干部一经确定,应立即公布,任职二年。
第八条红会组织部对所有会员建立档案,并定期组织对其进行考核。
第九条 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去现职:
(一)不能认真完成工作者;
(二)学期考核,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1/2者;
第十条 辞职分为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
(一)因公辞职,是指干部因工作或学习需要变动职务,提出辞去现任职务;
(二)自愿辞职,是指干部因个人或其他原因,自行提出辞去现任职务;
(三)引咎辞职,是指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恶劣影响,不宜再担任现职,责令其辞去现任职务;
(四)责令辞职,是指理事会根据红十字会各部长任职期间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责令其辞去现任职务。
(五)因私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必须写出书面申请,红十字会应在一周内予以答复,未经批准,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一条 会员、干部应接受红十字会理事会的管理,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
第十二条 每学期对红会会员、干部进行一次测评,测评不合格者不得继续担任现职。
具体实施方法如下:
会员自评—部长参评—会长参评—秘书长总结
干部:各副部长、部长自评—会长参评—秘书长总结
考核内容:
(一)工作态度:25分
1、会议考勤:15 分。无故不到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2、纪律观念及对分会布置工作的配合及完成情况:10分;
3、无故不参加规定活动每次扣3分,扣完为止;
4、因违纪受到通报批评的扣10分,本学期不得评“优秀”;
(二)工作能力:35分
1、对部门布置任务的完成情况及时间观念:15分
(1)及时完成工作任务得10分;
(2)在工作中有所创新并取得一定成就加5分;
(3)态度不认真、工作不负责每次扣5分;
2、团队协作能力、与同事人际关系:10分
(1)和睦相处,关系融洽得10分;
(2)有人检举经查实有不良同学基础,每次扣5分。
3、发现问题,提意见或建议情况:10分。
能及时发现红会在机制上存在的问题,并向会长提出书面建议,经采纳并能有效解决问题的加10分。
(三)技能考核:40分
该项根据各部门的不同特点将由各系分会会长及各部部长共同制定。
第十四条:按照考评分数的高低,以及红十字会理事会讨论通过,召开表彰大会,对高分的优秀干部、优秀会员给予表彰。
第十五条:任何评优考核需报院团委、文学与传媒学院团总支、社团联合会备案,并邀请指导老师参加评选。监督与指导评选过程。
第十章:附则
第一条: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红十字会会员和任何自愿参与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红十字会的人士均需无条件遵守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解释、修改和终止的权力属于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红十字会会员代表大会。
第三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和其他专项条例规定处理。
第四条:共青团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委员会、兴义民族师范学院文学与传媒学院团总支有权对本章程提出批评与修改意见、并有权责令红十字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修改。
第五条:本章程经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红十字会会员代表大会审议表决通过,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报院团委、文学与传媒学院团总支、社团联合会备案,
本章程由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红十字会会长陈祥辉 拟定
附件1: 精品活动
1、手语学习活动
手语课将是我们红十字会的日常活动之一,手语公开课的开展,为我校广大对手语感兴趣、关注聋哑弱势群体的同学们提供了一个学习手语的平台,让同学们在学习手语的同时能够感受到聋哑人交流时的困难以及对学习的渴望,激发同学们学习手语和关心弱势群体的热情。每次手语课前我们都经过精心的策划和缜密的工作安排,并组织干部进行彩排,以保证活动高质量的顺利展开。在手语教学的活动现场,不时插入有趣的问答环节,活跃气氛,使得大家学习手语的积极性得到了很大提高。这不仅仅会让同学们领悟手语独特的美,这不仅是一种肢体语言的美,更是一种博爱的美。我们将邀请特教学校教学经验丰富的手语老师来我校指导并举行手语公开课以传播手语文化,传递一份爱心。
2、医疗爱心服务
为了保证学校运动会及各项体育赛事顺利进行,给每一个运动健将提供最基本的安全保障,我们红十字会决定组织医疗急救小组,并在参加统一的培训后,协助校医在校运会及各项体育赛事期间做好应急救助工作,确保校运会及各项体育赛事顺利开展。
3、艾滋病预防宣传活动
艾滋病预防宣传活动将是我红十字会与我校艾滋病预防宣传红会以及其他高校红十字会联手举办的大型对外宣传活动,活动地点将在兴义市街心花园及各大集群地点,活动旨在向广大市民宣传预防艾滋病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加深市民们对艾滋病的了解。此项活动将使我们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红十字会与艾滋病预防宣传红会打破局限,走出校园,走向整个黔西南州,扩大我校红十字会与艾滋病预防宣传红会的影响。
4、食品卫生安全宣传活动
由我们红十字会举办的食品卫生安全宣传活动,活动地点将在我校食堂门口,主要是发宣传资料和为同学讲解,活动目的是为了有效预防学校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发生,确保我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生活秩序,进一步提高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切实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落实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5、造血干细胞捐献宣传活动
造血干细胞捐献(又称骨髓移植)是目前治疗白血病的最有效方法之一,我国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启动中华骨髓库计划,目前全国登记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志愿者已达10万人之多。爱是无限,爱是温暖的,虽然我们都是那么的渺小,但当渺小的我们凝聚在一起时,就汇聚成一种力量,一种爱的力量。
6、医疗知识讲座
医疗知识讲座也将是我们红十字会的特色活动之一,目的是为了丰富同学们的自我救护知识,我们会邀请本州红十字会的老师莅临现场为同学们讲解,并在讲座中插入有趣的游戏和有奖问答活跃气氛,能使同学们在乐趣中学到医疗知识。
7、医疗知识下乡活动
医疗知识下乡活动是我们红十字会的主要活动之一,目的是为了带动青年大学生志愿者深入农村了解农村和农民,了解农村医疗卫生的现状,加强广大的大学生服务农村和基层的理念,通过下乡体验农村生活,锻炼同学的生活自理能力与适应能力,加强大学生的吃苦耐劳的奋斗精神,进一步增强我们红十字会的团队精神。
8、协助省、州红十字会开展纪念“5.8”世界红十字日活动
每年的5月8日为世界红十字日, 这是1948年国际红十字会第二十届理事会确定的。在这一天,国际红十字会及其在各国的分会都以各种形式开展纪念表示红十字运动的国际性以及红十字人道工作不分种族、宗教及政治见解的特性。我们作为地区红十字会的一支,开展纪念“5.8”世界红十字日活动,有利于扩大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红十字会的社会影响力和社会知名度。
9、团组织活动
团组织活动的举办,一来可以响应校团委的工作要求,二来可以加深我会成员们的团建意识,促进交流与沟通,增进我们干事间相互默契与合作的能力。每学期的团组织活动,我们除了按照团团委规定的主题外,还将举办自己的其他形式的活动,如联谊活动、与其他兄弟社团一起举办的篮球比赛等。
附件2: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章程
序言
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声明:各国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和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合在一起构成了一个世界性的人道主义运动,其任务是防止并减轻无论发生在何处的人类疾苦;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保障人类尊严,尤其是在发生武装冲突和其他紧急情况的时候;为预防疾病、增进健康和社会福利而工作;鼓励志愿服务,鼓励本运动的成员随时做好准备提供帮助,鼓励对那些需要本运动保护和帮助的人持有普遍的同情感。
红十字与红新月国际大会重申,在履行其职责时,本运动恪守其基本原则:
人道:
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本意是要不加歧视地救护战地伤员。在国际和国内两方面,努力防止并减轻人们的疾苦,不论这种痛苦发生在什么地方。本运动的宗旨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保障人类尊严;促进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了解、友谊和合作,促进持久和平。
公正:
本运动不因国籍、种族、宗教信仰、阶级和政治见解而有所歧视,仅根据需要,努力减轻人们的疾苦,优先救济困难最紧迫的人。
中立:
为了继续得到所有人的信任,本运动在冲突双方之间不采取立场,任何时候也不参与带有政治、种族、宗教或意识形态的争论。
独立:
本运动是独立的。虽然各国红十字会是本国政府的人道工作助手并受本国法律的制约,但必须经常保持独立,以便任何时候都能按本运动的原则行事。
志愿:本运动是个志愿救济运动,绝不期望以任何方式得到利益。
统一:任何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红十字会或红新月会。它必须向所有的人开放,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人道主义工作。
普遍:
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是世界性的。在运动中,所有红会享有同等地位,负有同样责任和义务,相互支援。
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再次提出:本运动所信奉的箴言"战时行善"和"通过人道获得和平",共同表达了运动的理想。
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宣告:通过它的人道主义工作和理想的传播,本运动正在促进持久和平。和平不仅仅是没有战争,而且还是各国和人民之间积极合作。合作应以尊重、自由、独立、国家主权、平等、人权为基础,以公平合理地分配资源,满足人民需求为基础。
附件3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红十字会入会申请表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红十字会会员申请声明
本人在此郑重声明,本人已了解并赞成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确立的基本原则,已清楚并接受《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和《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红十字会章程》中所规定的会员权利和义务,自愿申请加入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红十字会。申请获准后,作为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红十字会的一员,本人将尽力了解并参与红十字会的组织工作,关注红十字会的活动情况,同时,尽力协助红十字会所组织的人道主义事业和公益事业的开展。
本人签名:
附件4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红十字会
组织结构示意图
名誉顾问 -------- 会长 ------- 指导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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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副会长 执行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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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处 外联部 培训部 组织部 宣传部 文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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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长 部长 部长 部长 部长 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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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秘纪检 外联 会务 专业 人事 网络 信宣 文艺 体育
秘书秘书 副部长 副部长 副部长 副部长 副部长副部长副部长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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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会员 会员 会员 会员 会员 会员 会员 会员 会员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红十字会组织部 拟定
附件5
红十字会员入会宣誓誓词:
站在白底红十字前我庄严宣誓:
我志愿加入中国红十字会,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章程》,坚持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为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保障人类尊严、促进友谊、合作与和平,作出自己的贡献。用真情和爱心凝聚起周围的人,齐心协力,为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的境况而努力。
宣誓人:
年 月 日
红十字志愿者誓词:
我自愿成为一名红十字志愿者。我承诺:尽己所能,不计报酬,服务社会,秉持红十字志愿服务原则,传播“人道、博爱、奉献”红十字精神,为保护人的生命,保障人类尊严,弘扬人道主义,促进和平进步事业而努力。
宣誓人:
年 月 日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红十字会组织部 拟定
附件6:
兴义民族师范学院红十字会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