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专业实习协议书
大庆师范学院生命科学系(院)(以下简称甲方): 实习学生(以下简称乙方): 接收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为加强对分散专业实习的管理,申报分散实习的学生,须本人提出申请,经系(院)领导批准,方可进行分散实习。分散实习的学生,需要和实习单位协商同意与大庆师范学院生命科学 系(院)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同意承担如下责任或义务
1.负责乙方教育(专业)实习进程的总体安排,甲方各系(院)负责向乙方说明教育(专业)实习有关文件规定。
2.为乙方提供试讲、听课、说课等训练,为乙方顺利完成实习任务作好准备。
3.提供实习所需的教育实习和专业实习相关材料。 4.负责乙方实习成绩的鉴定工作。 二、乙方同意承担如下责任或义务
1.对自己的言行独立承担责任,负责自己的人身安全。因个人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个人负责。
2.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大庆师范学院教育实习大纲(庆师院发[2005]14号)》或《大庆师范学院专业实习的有关规定(庆师院发[2005]14号)》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丙方一切规章制度。
3.恪守职业道德,虚心学习、认真对待实习工作,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言传身教、为人师表,自觉维护甲方的声誉。
4.按照甲方教育(专业)实习的有关文件规定,圆满完成教育(专
业)实习的各项任务。
5.实习开始前,须将签完字的分散教育(专业)实习协议书交到所在系(院)。
6.实习结束后,须将实习的相关材料填写完整,按时交到所在系(院)。
三、丙方同意承担如下责任或义务
1.负责对乙方实习中的训练指导与管理,为乙方选定专门的指导教师,为乙方顺利完成实习任务提供便利与帮助。
2.如实评定乙方实习成绩,做出实习鉴定。所有需丙方人员签字及盖章的实习材料皆如实填写、严格把关。实习结束时将乙方实习鉴定表认真填写完毕,加盖公章交乙方带回或由丙方邮寄给乙方所在系。
3.实习工作期间,负责乙方的安全问题。 4.及时沟通甲、乙双方,使实习工作顺利进行。
甲方公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家长签字:
丙方公章: 年 月 日
第二篇:工学院分散实习申请书
工学院关于校外分散实习(毕业实习、生产实习)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分配办法的暂行规定( 草稿) 为了保证实习教学正常进行及实践教学改革,在实习方式上,学院鼓励采取同时间、多地点、多单位的分散实习办法。为了保证分散实习教学质量,规范校外分散实习教学管理工作,制定如下规定。 第一条 实习安排:毕业实习由毕业设计指导教师安排,生产实习由各挂名任课教师安排。同学也可以自己联系实习厂家,但必须于实习前一周上交《分散实习申请书》、拟进行分散实习的单位接受函(包括实习时间、实习单位、实习内容、实习岗位),并由实习负责教师审查实习内容是否与专业教学内容相关,是否满足实习大纲教学要求,对不符和要求的实习内容不予批准。在同一单位安排分散实习的学生,原则上不少于3人,其中一人为组长。 第五条 学生在离校前,校内指导教师应对外出分散实习的学生进行实习教育。 第六条 学生完成分散实习后,将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实习总结等带回学校交指导教师进行考核并评定成绩。实习指导教师对校外学生的分散实习工作,应进行全过程检查指导,定期了解工作情况,确保实习质量,应有指导记录并及时填写《实习教学指导记录》。各挂名任课教师负责按课号收齐学生基础材料(实习日志、实习报告、实习总结)并于学期结束前上交教务办。主要负责教师应于实习前填写《实习教学计划表》,实习结束后完成实习教学工作总结。 第七条 学生在校外分散实习原则上不拨经费。若要报销,必须出据有效的#5@p。 第八条 学生在接收实习单位进行分散实习工作期间,应遵守该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学生安全由接收实习单位负责。 第九条 工作量分配办法:由学院按各教师实际工作量进行再分配,各挂名任课教师分配比例由主要负责教师或协商确定。第十条 实习的其它事宜参照《宁波大学实习教学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工学院分散实习申请书200 --200 学年第 学期姓名班级学号专业实习单位实习岗位实习时间实习内容及具体安排: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年 月 日 指导教师意见:签字:年 月 日学院意见:教学副院长:
年 月 日 宁波大学实习教学指导记录学院(盖章): 专业班级(或队)学生人数指导教师职称实习课程课号学分日期指导内容存在问题教师、学生签字注:本表由指导教师负责填写,作为教师实习教学工作评定的依据之一,在实习教学工作结束后交学院存档宁 波 大 学 实 习 日 记实习课程名称(课号): 学院: 专业、班级: 学号: 姓名: 指导教师: 实习起止时间: 年 月 日 星期 实习地点:实习主要项目和内容:主要收获与体会:记事:指导教师批阅意见:宁 波 大 学 实 习 报 告 实习课程名称(课号): 学院: 专业、班级: 指导教师: 报告人: 学号: 时间: 实习主要内容:主要收获与体会:指导教师批阅意见:成绩评定:指导教师签字:年 月 日备注:宁波大学实习情况登记表学 号姓 名性 别学 院专业、班 级实习单位实习时间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共 天实习课程课号学分自我鉴定:包括实习收获,工作表现,存在问题等指导教师意见指导教师签字: 年 月 日实习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字:(单位签章)年 月 日学院意见实习总评成绩: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年 月 日备注注:本表于实习结束后由学生本人填写,交实习单位及指导教师审核签署意见后,交学院归档。宁波大学学生实习成绩考核登记表(20 --20
学年第 学期)课程名称课号学分实习周数学院专业、班级学生人数姓 名学号性别实习态度、纪律占 % 业务能力与水平占 %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和作业占 %得分 指导教师(签字):注:本表由指导教师根据《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实习教学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填写,交学院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