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银行承兑汇票及贴现业务的审查要点
随着我行金融地位的快速提升,票据等各项业务也在不断发展,目前我行票据业务中银行承兑汇票及贴现业务较普遍,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承兑申请人签发,并向开户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在指定日期由承兑银行无条件支付确定资金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贴现是指持票人在商业汇票到期日前,向开户行背书转让,开户行扣除贴现利息后,向其提前支付票款的行为。 针对票据业务的发展,现将票据业务的审查重点阐述如下,望与各位业务经理互相交流学习,共同提高。
一、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审查要点
1、银行承兑汇票的适用范围
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货款、劳务款、有偿服务款等,但根据人行“121号、359号”文规定,银行只能对房地产企业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流动资金贷款。敞口的银行承兑汇票应视同短期信贷,经营部门一般不得受理房地产企业的开票申请。
2、对承兑人资格的审查
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申请人应符合我行流动资金贷款的条件,并纳入申请人在我行的授信额度中予以控制。
3、对承兑额度的审查
申请人应提供相应的决算报表,申请承兑的总额度应与其存货、应付账款、销售成本、经营周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量等内容相匹配。
4、对交易合同的审查
1)合同交易双方应是汇票的收、付款人;供需双方印章清晰;
2)合同必须具备明确的交易标的,即商品名称、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且此标的应与贷后检查时取得的增值税#5@p所记载内容一致;
3)合同签订日期应早于或等于申请开票的日期;
4)合同无重复使用现象,合同金额应大于或等于申请开票金额,如合同注明分期付款的,申请开票金额应与其分期付款约定相匹配;
5)合同有约定履约有效期限的,则汇票出票日、税务#5@p开票日应在其有效期限内;
6)结算方式原则上应注明包含承兑汇票结算的字样;
7)对水、电、气等公用事业单位,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交易合同,应出具能证明其真实交易的背景资料,如供应计划等;
8)经营部门相关人员应在合同复印件上签注“已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及审核人签名、审核日期等内容。
5、对保证金存入及敞口部分担保落实的审查
1)按客户信用等级评定的要求,核实申请人应存入的保证金比例及金额,审查保证金已存入我行的相关凭证;
2)对符合敞口开票的,看敞口部分的担保是否落实,是否符合我行要求。
二、贴现业务的审查要点
1、对贴现人资格的审查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申请人应符合我行流动资金贷款的条件,并纳入申请人在我行的授信额度中予以控制。
2、对贴现额度的审查
申请人应提供相应的决算报表、交易合同、税务#5@p,申请贴现的总额度应与其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主营业务收入、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合同金额、#5@p金额等内容相匹配。
3、对交易合同的审查
1)合同交易双方应是汇票的最后背书人与其直接交易前手;供需双方印章清晰;
2)合同必须具备明确的交易标的,即商品名称、数量、价格、交货期限等,且此标的应与增值税#5@p所记载内容一致;
3)合同签订日期应早于或等于汇票的出票日期;
4)合同无重复使用现象,合同金额应大于或等于汇票金额;
5)合同有约定履约有效期限的,则汇票出票日、税务#5@p开票日应在其有效期限内;
6)对水、电、气等公用事业单位,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交易合同,应出具能证明其真实交易的背景资料,如供应计划等。
7)经营部门相关人员应在合同复印件上签注“已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及审核人签名、审核日期等内容。
三、增值税#5@p的审查要点
1、#5@p要清晰,#5@p名称上盖有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全国统一#5@p监制章》,所提供#5@p应为第一至第三联中的其中一联,其余
联因无法律效力不得接受;
2、#5@p须加盖销货方增值税#5@p专用章,加盖单位公章或其它印章无效,#5@p专用章上的号码应与销货方纳税人识别号一致;
3、#5@p名称上不应带“省、市、自治区”字样,应为“XX增值税专用#5@p”;
4、#5@p的8位数流水号、10位数#5@p代码应与密码区的流水号、代码号一致;
5、不得重复使用#5@p,不同票号的#5@p密码区应不同;
6、#5@p的购销方应与交易合同供需方及汇票最后背书人关系一致,购销双方单位名称必须使用全称;
7、#5@p载明的货物名称与所附合同交易的货物名称必须一致;
8、#5@p的总金额必须大于或等于汇票金额;
9、#5@p金额大小写前封顶符为增值税#5@p专用封顶符;
10、#5@p应提供机打票,如因特殊情况提供手写#5@p须提供当地税务机关的相关证明文件;
11、#5@p开票日期应在交易合同日期之后;
12、#5@p上的字体应为五号宋体字;
13、货号计量单位必须是企业一贯使用的单位;
14、#5@p购销双方地址、购销双方增值税纳税人税务登记号、销售货物或劳务的名称及货物总金额、增值税税率及税额、#5@p开具日期等项目要齐全,不得有遗漏;字迹要清晰,不得涂改;印章要齐全规范;
15、如无增值税#5@p,则须提供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无增值税的相关文件或相关法规规定,同时提供普通#5@p;
16、对同一企业当日累计签发5000万元(含)以上的大额汇票贴现,应由经营部门向税务机关作尽职调查,向税务机关确认“该企业纳税情况正常,已经完税(或即将完税)”,核实结果应在送审表中说明,核实人员应签字确认;
17、#5@p应留存复印件,并注明“已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核实人应签字并注明核实日期。
四、其他审查要点
1、如遇特殊客户或审查中存有疑问,可要求客户提供商品或运单、进项#5@p、进货合同、承兑行出具的审批文件等其他可证明真实贸易背景的资料。
2、对贴现利率的审查:按照我行移动定价的标准执行,原则上下限不应低于人民银行再贴现利率,上限不高于同档次贷款利率(含浮动)。
3、禁止贴现直接回头票:对收款人将票据直接背书又转让回出票人的票据不得办理贴现,对经多次背书转让后又回到出票人的票据须在严格核实真实贸易背景的情况下方可办理贴现。
4、对贴现票据的审查:
1)票面要素齐全、清晰;
2)票据出票日期必须用中文大写,月为壹、贰、壹拾月的,日为壹至玖、壹拾、贰拾、叁拾的,均应在其前面加“零”,日为拾壹至
拾玖的,应在其前面加“壹”;
3)票据上无“不得转让”字样;
4)日期、金额、收款人不得更改;
5)背书必须连续。
5、对票据查询查复书的审查:
1)票面要素与查询内容必须一致;
2)查复内容中应包含票据未被冻结、止付等内容;
3)票据上的经办人签章应确为承兑行的工作人员。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操作流程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涉及到银行的相关业务操作,它有着一整套完整的贴现流程。
一、贴现业务受理
1、持票人向开户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银行市场营销岗位客户经理根据持票人提出的业务类型结合自身的贴现业务政策决定是否接受持票人的业务申请。
2、银行客户经理依据持票人的业务类型、期限、票面情况结合本行制定的相关业务利率向客户作出业务报价。
3、持票人接受业务报价后,银行正式受理业务,通知持票人准备各项办理业务所需的资料。其中包括:
〃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正本复印件、企业代码证复印件(首次办理业务时提供);
〃经办人授权申办委托书(加盖贴现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
〃经办人身份证、工作证(无工作证提供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贷款卡原件及复印件;
〃加盖贴现企业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的预留印鉴卡; 〃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的贴现申请书;
〃加盖与预留印鉴一致的财务专用章的贴现凭证;
〃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正反面复印件;
〃票据最后一手背书的票据复印件,填写《银行承兑汇票查询申请书》,由客户经理持银行承兑汇票复印件和填写完整的《银行承兑汇票查询申请书》交清算岗位办理查询。
4、清算岗位根据承兑行确定的查询方式,属本行的在系统内网上查询,属他行的填写银行承兑汇票一式三联查询书,通过交换向承兑行查询票据的真实性。如承兑行为民生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浦东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的,市场营销岗位客户经理则需另行填写特殊业务划拨申请书,向承兑行所属系统在本地的分支机构支付每笔30元的查询费用委托查询。
5、收到会计结算部门提供的承兑人查复书后,市场营销岗位换人进行电话复查,核对汇票的票面要素,复查无误后通知贴现企业,持贴现所需的资料和已背书完整的承兑汇票前来办理业务。
6、首次办理业务的贴现企业,需持开户资料(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正本复印件、企业代码证复印件)至银行会计部门办理开户(临时账
户)手续。
7、客户经理进行票面初审,检查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是否完整;审核完毕后客户经理填写票据收执,陪同客户将银行承兑汇票移交给票据审核岗位;票据审核岗位在核对票据原件和票据收执后,在票据收执上加盖收讫章,交由客户保管。
8、客户经理对客户提供的票据交易文件进行初审,客户经理填妥《商业汇票贴现申请审批书》并签字,负责电话查复的客户经理在电话查复一栏中签字。营销主管进行复审并在审批书中签字确认。如有特殊情况,则需客户经理在特殊事项说明一栏中注明,并由营销主管签字确认。营销主管复审完毕后,客户经理交各项跟单资料至风险审核岗位,并办理交接手续。
二、资金申报
客户经理测算业务资金需求,提前向资金营运部门申报预约资金。
三、票据审查
票据审核岗位对贴现票据进行票面审查。审查完毕后,及时通知客户经理票据瑕疵情况和退票情况,由客户经理负责与客户进行沟通,商量对瑕疵票据是否出具说明。票据审查岗位在审批书中签字。
四、票据交易文件审查
风险审核岗位对票据交易文件和资料进行审查,并对企业贷款卡进行查询。查询完毕后,及时通知客户经理票据跟单资料瑕疵情况和退票情况,由客户经理负责与客户进行沟通,商量对跟单资料瑕疵的处理方法。风险审核岗位在审批书中签字。
五、数据录入、贴现凭证制作
客户经理在票据业务系统中录入贴现业务数据,并打印制作贴现凭证。
六、复核利息,计算实际划款金额
票据审核岗位剔除因票面因素和跟单资料因素无法办理贴现业务的票据后,对剩余的票据根据交易文件审核后均合格的票据的贴现凭证、经有权人签字确认的申请审批表等进行利息复核,并计算本次业务的实际划款金额。票据审核岗位在审批书中签字。
七、签批
客户经理将已填写完整的申请审批表交授权签批人或最高签批人签批。
八、合同盖章
客户经理填写用印单,将已填写完整的贴现协议书同已签批的申请审批表交风险审核岗位盖章。
九、支付流程
客户经理将依据填写完整并经过最终签批的申请审批表和贴现协议书一并提交资金调拨岗位,资金调拨岗位根据交易合同上的户名、开户行、账号及申请审批表上的实际划款金额填写资金调拨通知书。
票据审核岗位向客户收回已加盖转讫章的票据收执,清算岗位根据资金调拨通知书填制会计凭证,并向客户划付资金。
十、业务办理完毕后,客户经理将已加盖转讫章的贴现凭证第四联和一份已填写完整的交易合同交给客户。
十一、信贷台账登记
业务办理完毕后,由风险审核岗位负责信贷台账的登记和到期收妥资金后销账的工作。
第二篇:承兑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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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银行承兑汇票利息学习 2012-2-25 08:25阅读(0)转载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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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银行承兑汇票,要根据出库日距汇票到期日的天数和公司规定的利率计算应收取的利息,并将收取的利息与货款一并开在给客户的增值税#5@p中。利息的计算方法如下: 利息=(汇票票面金额 X利率)/360X汇票到期天数
商业汇票挂失
商业承兑汇票遗失或未使用办理注销,不须向银行办理注销手续,而由收付款单位双方自行联系处理。持票单位遗失银行承兑汇票,应及时向承兑银行办理挂失注销手续,待汇票到期日满一个月再办理如下手续:
1、付款单位遗失的,应备函说明遗失原因,并附第四联银行承兑汇票送交银行申请注销,银行受理后,在汇票第四联注明“遗失注销”字样并盖章后即可注销。
2、收款单位遗失的,由收款单位与付款单位协商解决,汇票到期满一个月后,付款单位确末支付票款时,付款单位可代收款单位办理遗失手续,其手续与付款单位遗失的手续相同。
到期收回应收票据的核算
1、应收票据到期收回
应收票据到期前,应将票据提交给开户行,委托开户行查询托收该款项。银行于到期日将款项计入公司帐户。公司收到银行回单后做如下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票据面值」
若为带息商业汇票,到期收回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票据面值」
财务费用 「票据面值×票面得率×票据期限」
2、票据到期拒付
如果到期的应收票据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而无法按期收回,则当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未付票据通知书或拒绝付款证明等时,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收票据”科目。到期未收到款项时, 将到期票据的票面金额转入“应收帐款”科目
借:应收帐款
贷:应收票据
到期不能收回的带息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科目核算后,期末不再计提利息,利息只是在备查簿中登记,待实际收到时再冲减收到当期的财务费用。
票据贴现的概念、贴现要求及帐务处理
1、票据贴现的概念
企业持有的应收票据在到期前,如果出现资金短缺,可以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其开户银行申请贴现,以便获得所需要的资金。“贴现”就是指汇票持有人将未到期的票据在背书后送交银行,银行受理后从票据到期值中扣除按银行贴现率计算确定的贴现息,然后将余款付给持票人,作为银行对企业的短期贷款。
票据贴现,实质上是企业融通资金的一种形式,银行要按照一定的利率从票据价值中扣除自借款日起至票据到期日止的贴现利息。背书的应收票据是此项借款的担保品,当票据到期,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时,银行有权向贴现企业索要票款。
2、票据贴现条件和单据要求
(1)、申请票据贴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向银行或金融机构办理贴现,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2)、与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3)、在申请贴现的银行或金融机构开立存款帐户。
(2) 、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向金融机构申请贴现时,须提交的单据:
持票人申请贴现时,须提交下述四项单据:
1)贴现申请书,
2)经其背书的未到期商业汇票,
3)持票人与出票人或其前手之间的增值税#5@p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
4)表明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的商品交易合同复印件。
3、票据贴现的会计处理
1)、应收票据的贴现要计算贴现息和贴现净额(或称贴现所得额),并据以登记有关帐户。
贴现息=票据到期价值×贴现率×贴现期
贴现净额=票据到期价值-贴现息
票据到期价值是指票据到期时可收回的全部金额。对无息票据来说,到期价值就是票据面值;对附息票据来说,到期价值则是票据面值与票据利息之和;贴现期是指从票据贴现日到票据到期前一日的时间间隔。票据的票面利率和银行贴现率习惯上均用年利率来表示,贴现利率由银行统一制定。这样,在计算票据到期价值及贴现息时,均应将有关期间换算成年来表示。如,为期90天的某一计算时间,换算成年来表示则为3/12,90/360.按一般商业习惯,一年按360天计算,一个月按30天计算。
2)、应收票据贴现的账务处理
①无息票据的贴现:
借:银行存款 (企业实际收到的现金额)
贷:财务费用 (贴现息)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账面价值)
②带息票据的贴现
借:银行存款 (企业实际收到的现金额)
贷: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账面价值)
借或贷:财务费用 (实际收到的贴现金额与应收票据账面价值的差额)
企业对贴现的应收票据在法律上负有连带清偿的经济责任,即若付款人到期无力支付票据款额,贴现企业须向贴现银行偿还这一债务,即会产生或有负债。因此,企业对贴现的应收票据,应在应收票据备查簿内进行逐笔登记,待付款人付清票款后再从备查簿中注销;若付款人到期未能清偿票款,则企业应将代付款人向银行偿付的票款记作向付款人的应收款项;若申请贴现企业银行存款余额也不足支付票款金额,则银行将作为对贴现企业的逾期贷款处理。
在业务实践中,企业应根据贴现应收票据的种类,采用适当的会计处理方法。经银行承兑的商业汇票其履行偿付责任具有很高的可靠性,企业或有负债发生的可能性视同不存在,而且无须在资产负债表附注中对贴现票据加以说明;若企业贴现的是由企业承兑的商业汇票,企业可通过设置“应收票据贴现”帐户反映因票据贴现而产生的或有负债,若不设置该帐户而采用直接冲转已入帐的应收票据的方法,则期未必须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面额予以注明。 应收票据背书转让的核算:
应收票据背书是指持票人在票据的背面签字,签字人称为背书人,背书人对票据的到期付款负连带责任。企业可将持有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以取得非货币资产时,如原材料,
固定资产,库存商品等。企业在转让该资产时,要在备查簿中登记被背书人、转让日期、到期日、合同号、领用部门、领用人员等相关信息并进行如下帐务处理: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收票据(帐面余额)
若是采购货物提前支付货款
借:预付帐款「票据的面值」
贷:应收票据「票据的面值」
或是采购货物先收到#5@p后以汇票支付货款
借:应付帐款「票据的面值」
贷:应收票据「票据的面值」
企业对背书转让的应收票据在法律上负有连带清偿的经济责任。即若付款人到期无力支付票据款额,持票人可向背书人及其前手、出票人付款人等追索欠款,各背书人需承担连带责任,即会产生或有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