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十三
ABC(2010)5135-10
国内信用证议付/委托收款申请书
致:中国农业银行
注:国内信用证议付/委托收款申请书一式二联,第一联受理回单;第二联开证依据。
第二篇:国内信用证申请书
华一银行国内信用证申请书受全称信用证编号: 开证日期:开全称
证地址、邮编益地址、邮编
申人
请帐号帐号
人开户行华一银行( )分行/支行开户行
开证金额(大写):
(小写):CNY
有效日期
及地点
通知行名称
及行号
议付行名称
及地址
运输方式: □ 航空 □ 货车运送 □ 海运
分批装运: □ 允许 □ 不允许
付款方式: □ 即期付款,□ 远期 ( )天承兑,□ 延期付款 :出库单签发日( )天货物运输起止地: 自( ) 至( )。
最迟装运日期:
合同号码:
货物描述:
受益人应提交的单据:
1.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监制的正本增值税专用#5@p(包括#5@p联及抵扣联),同时应注明信 用证编号及合同号。
2.正本出库单/运货单,显示收货人为开证申请人。
3.申请人出具的验收报告.
4.装箱单显示毛重、净重及包装状况。
5.其它单据:
其他条款:
1.单据必须自运输单据签发日起( )天内提交,但不能晚于信用证有效期。
2.增殖税#5@p出具日期、发货日期早于信用证开立日期,□可接受 □不可接受
3.开证行以外的所有银行费用由□受益人 □开证申请人 承担。
4.远期承兑费由□受益人 □开证申请人 承担。
5.增值税专用#5@p必须是正本,影印件、传真件不接受。
本信用证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和申请人的开证申请书开立,本信用证为不可、不可转让信用证。我行保证在收到单证相符的单据后,履行付款/承兑责任。如信用证为延期付款/远期信用证,我行将于到期日履行付款责任。议付行或委托收款行应将每次提交单据情况背书记录在正本信用证背面。
请将单据寄往:华一银行进出口部,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1层;邮编:200120。 日期:申请人:
(加盖预留印鉴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