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第二篇:西安财经学院硕士学位申请表
附件2
硕士学位申请表
申 请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学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科、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究方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指导教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安财经学院学位办公室
填 表 说 明
1、本表必须使用黑色或蓝色墨水填写,要求内容详尽,字迹清楚,不得任意涂改。
2、本表分阶段填写,提出学位申请时须填写1-2页;评阅意见全部返回并被批准可进行答辩后,填写第3页并办理相关手续;答辩结束后填写其余内容。
3、表内所列项目要求全部填写,不留空白(若无,请用“/”号表示)。
4、表中照片必须贴与毕业证、学位证同版的一寸免冠正面彩照。
5、“学位级别”应填硕士。
6、“工作单位性质”表明工作单位的性质。
如:行政单位、科研设计单位(包括军事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包括军事院校)、其他教学单位、医疗卫生单位、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三资企业、民营企业、其他企业、部队、其他等。
7、“原最后毕业学校”中“所获学位”应填写“经济学”(或其它们类)“学士或硕士”学位,如没有获得学士或硕士学位,填写“无”。
8、“论文工作起止日期”,应从论文开题之日算起,硕士研究生论文工作不能少于一年。
9、“选题来源”是指论文工作所从事的科研项目来源。
如:973、863项目,国家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央、国家各部门项目,省(自治区、直辖市)项目,国际合作研究项目,与港、澳、台合作研究项目,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外资项目,学校自选项目,国防项目,非立项,其他等。
10、本表第5页“答辩委员会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评阅人的意见
和答辩情况,并经投票表决”后应填写以“同意或不同意”授予“研究生姓名”“经济学”(或其它门类)“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