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泉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
(20##--20##年度)
申请单位(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
年 月 日
一、填报《泉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的有关说明
封面
1、“申请单位”:填写单位全称(即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往届“守重企业”名称有变更的,请附说明;
2、“地址”、“法定代表人”:同营业执照,如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申报单位,以免造成材料投递失误;
3、“联系电话”:指能够联系到法定代表人的电话(小灵通)或手机号码。
正表
1、合同签约履约情况:
(1)、“考核期限内签订合同”:指20##年1月至20##年11月期间签订的合同;
(2)、“到期合同”:指至20##年11月底前到期的合同(含已履行完和未履行完的合同);
(3)、“已履行合同”:指至20##年11月底前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
(4)、“解除合同”:指至20##年11月底前已经解除(无效、撤销或终止、中止)的合同;
(5)、“变更合同”指至20##年11月底前发生变更的合同(含变更后履行完毕的合同);
(6)、“合同履约率”=(已履行合同数/到期合同数)×100%
(7)、“示范文本使用率”=(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数/考核期限内签订合同数)×100%。
2、生产经营情况:均以每年1-11月份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比较。
3、企业信誉情况:指企业在近二年信誉方面取得的有关荣誉。
4、申报理由:由企业填写,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5、管理部门意见:征求行政主管、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无主管部门的可征求所参加的市级企业协会的意见。
二、提交材料须知
1、《泉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二份:用钢笔(黑、蓝色)填写,字迹要清晰、文字要规范、数字要准确、卷面要整洁,不得涂改。
2、《企业信用情况调查表》:由开户银行和税务登记机关(含国税、地税)在《企业信用情况调查表》上签署意见。或提交银行、税务部门的信誉证明。
3、营业执照复印件二份:营业执照必须通过20##年度年检,并提供执照原件用于核对。
4、近二年经营情况说明(附20##年度、20##年第三季度企业负债表和损益表):负债表、损益表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近年获得的荣誉证书复印件:提供原件以便核对。
6、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企业合同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7、企业介绍信:经办人应提交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8、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政府部门提供的有关信誉方面的材料和企业需要说明的材料。
9、提交的复印材料一律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地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
1、检查企业合同管理结构、人员和各项合同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2、检查二年来企业合同台帐和合同档案建档情况;
3、检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以及合同争议、合同变更、合同撤销(解除)等处理情况;
4、调查、了解企业诚实信用情况;
5、检查、查阅相关的报表、资料;
6、其他需要考核、调查的情况。
附件2
企业信用情况调查表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标准
1、 企业领导法律意识强,重视商业信誉,具有较强的合同管理水平,熟悉合同订立、履行状况,能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争议问题。
2、 企业建立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有专(兼)职的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人员;有健全的合同台帐、完整的合同档案,能及时、准确提供统计数据和有关资料。
3、 企业自律意识强,能自觉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依法签订和履行合同;没有使用格式条款侵害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企业签订的合同除不可抗力或对方违约以及依法变更、解除外,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合同履约率达到100%。
5、 企业的一切经营行为都必须遵纪守法、诚实信用,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年度检验审查确定为A级的企业,能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6、 企业热爱公益事业、注重社会道德,在当地同行中有一定的影响力;通过加强合同管理,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较好效果,无经营性亏损。
第二篇:闽侯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
闽侯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
(2007--20xx年度)
申请单位(章):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联 系 电 话:
邮 政 编 码:
电 子 邮 箱:
年 月 日
联系地址:甘蔗街心路145号(闽侯县工商局三楼)
联系电话:2298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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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报《闽侯县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的有关说明
封面
1、“申请单位”:填写单位全称(即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往届“守重企业”名称有变更的,请附说明;
2、“地址”、“法定代表人”:应与营业执照相一致,如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申报受理机关,以免造成材料投递失误;
3、“联系电话”:指能够联系到法定代表人的电话(小灵通)或手机号码。
正表
1、合同签约履约情况:
(1)、“考核期限内签订合同”:指20xx年1月至20xx年9月期间签订的合同;
(2)、“到期合同”:指至20xx年9月底前到期的合同(含已履行完和未履行完的合同); (3)、“已履行合同”:指至20xx年9月底前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
(4)、“解除合同”:指至20xx年9月底前已经解除(无效、撤销或终止、中止)的合同; (5)、“变更合同”指至20xx年9月底前发生变更的合同(含变更后履行完毕的合同); (6)、“合同履约率”=(已履行合同数/到期合同数)×100%
(7)、“示范文本使用率”=(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数/考核期限内签订合同数)×100%。
2、企业信誉情况:指企业在近二年信誉方面取得的有关市级以上荣誉,并附证书复印件。
3、申报理由:由企业填写,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4、管理部门意见:征求行政主管、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无主管部门的可征求所参加的市级行业协会的意见。
二、申请对象:
凡在我市行政区内设立的,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满3年以上(至报名之日止)的企业法人可申请报名参加。
三、申请单位应提交的材料
1、《闽侯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一份:用钢笔(黑、蓝色)填写,字迹要清晰、文字要规范、数字要准确、卷面要整洁,不得涂改;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必须通过20xx年度年检的企业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执照原件用于核对;
3、近二年经营情况说明(附20xx年度和20xx年第三季度企业负债表和损益表);
4、经税务机关审核的企业所得税缴纳情况证明(20xx年度至20xx年1-9月);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6、提交的复印材料一律用A4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7、按提交的材料顺序装订成册后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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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标准
1、企业领导法律意识强,重视商业信誉,具有较强的合同管理水平,熟悉合同订立、履行状况,能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争议问题。
2、企业建立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有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人员;有健全的合同台帐、完整的合同档案,能及时、准确提供统计数据和有关资料。
3、企业自律意识强,能自觉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依法签订和履行合同;没有使用格式条款侵害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企业签订的合同除不可抗力或对方违约以及依法变更、解除外,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合同履约率达到100%。
5、企业的一切经营行为都必须遵纪守法、诚实信用,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记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年度检验审查确定为合格的企业,能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6、企业热爱公益事业、注重社会道德,在当地同行中有一定的影响力;通过加强合同管理,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较好效果,无经营性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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