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监督文书
卫 生 许 可 证 申 请 书№ Y —04
申 请 单 位
申 请 日 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填 写 说 明
1、本书由申请者填写后交指定卫生监督机构。
2、填写时要用毛笔或钢笔,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有涂改现象,空格处
以“无”字填写。
3、“申请许可项目”填写申请生产经营范围和种类。 4、呈报申请书时,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1)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竣工卫生检验认可书。
(2)设备布局及工艺流程图,原料配方。使用标准,特殊规定品种批准证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培训合格证书。
(3)基本卫生设施情况,安全性证明材料,检验设备及人员情况。 (4)卫生监督机构要求申报的其它材料。 5、申请书一式二份。
第二篇: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变 更 申 请 书
申请编号: 受理编号: 申请日期: 受理日期: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
安 全 生 产 许 可 证
变 更 申 请 书
申请单位 生产单位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填写日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样
填 写 说 明
一、本申请书封面“申请编号”、“申请日期”、“受理编号”、“受理日期”由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受理人填写,本申请书的其他内容由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填写。
二、本申请书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者用打印机打印文本,字迹要清晰、工整。
三、本申请书中“企业”,是指生产单位(或者申请单位)隶属的依法设立且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单位”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企业所属子公司、中央管理的企业所属分公司;“生产单位”是指企业所属分公司、子公司下属的生产单位。
四、本申请书表格的填写方法:
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只填写“申请单位”、“变更事项”和“申请单位意见”栏;
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所属分公司、子公司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除分别填写“申请单位”、“变更事项”和“申请单位意见”栏外,还要分别填写“企业”和“企业意见”栏;
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所属分公司、子公司下属生产单位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则填写全部栏目。
五、本申请书表格中“成立日期”栏,填写批准成立的日期。
六、本申请书表格中企业的“名称”栏,填写工商登记名称;单位的“名称”栏,填写全称;企业的“地址”栏,填写工商登记地址;单位的“地址”栏,填写所在地详细地址。
七、本申请书表格中企业的“经济类型”栏,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1998?200号)的规定,填写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代码即可。
八、本申请书“变更事项”中“变更内容”栏,填写变更前后“主要负责人”的姓名或者隶属单位(或者企业)的名称或者工商登记注册的单位名称。
九、本申请书表格中“申请变更范围”栏的“产品名称”,应填写该产品或者其主要成份符合《化学命名原则》(1980)的中文化学名;“生产能力”,应填写该产品的年设计生产量,计量单位为吨;“工艺系统”,应填写该产品的生产工艺、主要设备等。
十、本申请书表格中“备注”栏的“生产原料”,应填写生产该产品所需要的主要原料名称;“验收文号”,应填写该产品的生产系统投产前验收部门出具验收合格文件的编号;“投产日期”,应填写该产品的生产系统正式投产的日期。
十一、本申请书表格中“申请变更范围”和“备注”栏,不能满足需要时,申请单位可自行设置续表,格式和内容要求应与本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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