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人签字: 申请日期:
第二篇: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1]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投资人签字: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 请 人 :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项及权限 :
1、办理 (企业名称)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 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
2、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材料须知
1、领取表格:①《个人独资企业登记表》;
②《委托代理人申请表》;
③《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本人提出的申请(须打印),基本内容包括:投资人姓名、企业地址、经营范围、经营期限;
3、投资人1寸彩照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二份;
4、需有前置的,提交前置件复印件;
5、房产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购房#5@p、购房合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房屋用途是住宅的,提交办事处或物业管理机构不扰民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填写《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投资人签字及加盖公章;
注: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签上本人姓名;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